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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美丽春城·清洁昆明”活动的通知

来源: 昆明市人民政府   2014-01-24 10:14   字号: [        ]

昆办通〔2014〕6号

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高新区、经开区、度假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以干净、整洁、有序的城市形象迎接第二届南亚博览会的召开,加快推进世界知名旅游城市建设,市委、市政府决定,2014年在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及高新区、经开区、度假区[以下简称“主城五区和三个开发(度假)区”]开展为期1年的“美丽春城·清洁昆明”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紧扣“净化、绿化、亮化、美化”要求,以“干净、整洁、有序”为目标,以“创卫”要求为标准,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深入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从严整治脏、乱、差、堵等城市管理顽疾,进一步改善和提升市容市貌和城市形象。着力达到以下五个目标:

——环境清洁。城市环境卫生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市容市貌焕然一新。

——交通缓堵。道路通行秩序有效改善,通行效率进一步提高,交通拥堵现象得到有效缓解。

——美化城市。绿化亮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环境整洁、秩序井然、夜景明亮、城市靓丽。

——培育新风。市民文明素质进一步提高,形成爱护环境、珍爱家园、遵守秩序、崇尚文明的良好氛围。

——造福群众。市容环境卫生明显改善,交通秩序更加规范,生活环境更加舒适,人民群众更加满意。

二、基本原则

(一)集中整治,健全机制。坚持集中攻坚与长效保持相结合,集中力量分阶段推进活动开展,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同时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形成长效管理。

(二)条块结合,辖区负责。把行政领导负责制与包保责任制结合起来,把管理城市与经营城市结合起来,把奖励与惩罚结合起来,条块结合,辖区负责,部门监管,职责明确,大胆创新,狠抓落实。

(三)突出重点,全面覆盖。以城市主次干道、出入城口、河道、城郊结合部、农贸市场、城中村、老旧小区、商业街区、旅游景区、广场、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等为重点区域,突出环境卫生、交通缓堵、绿化美化治理重点,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不留死角。

(四)全民动员,社会共建。充分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动员辖区机关、企业、部队、学校、经营户及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整治活动,形成政府主导、人人参与、上下联动、综合治理的浓厚氛围。

三、工作重点及主要措施

(一)强力整治“七大乱象”

针对当前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门前三包”落实不力、占道经营屡治屡弹、工地管理不规范、渣土泼洒污染严重、城郊结合部脏乱差突出、车辆乱停乱放、不文明行为屡禁不止的“七大乱象”,重拳出击,攻坚克难,下大力实施重点整治。

1.强力整治“门前三包”落实不力的乱象。加强日常巡查,实行定人、定时、定路、定责,建立全方位的监管、服务体系,切实加强对辖区商家、经营户落实“门前三包”情况的巡查和管控。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加大对违反“门前三包”有关规定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力度,形成常态和高压态势。城管、公安、环保、卫生、工商、绿化等相关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对违反“门前三包”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2.强力整治占道经营屡治屡弹的乱象。加强联动执法,集中整治占道经营,对影响市容市貌、影响交通秩序的占道摊点进行取缔。集中清理占用道路进行制作、加工、修理、经营的场所和摊亭。重点整治占用机动车道修车作业、占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摆摊设点的行为;重点整治在城市主次干道、过街天桥、立交桥下层道路非法经营、占道经营及各类私搭乱建、违章堆放占压道路的行为。在确保市容整洁有序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引摊入市”,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3.强力整治工地管理不规范的乱象。加强施工管理,严格落实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规范设置施工围挡,强化降噪和防治扬尘措施,严格落实“三池一设备”,工地出入口进行硬化铺装,所有驶出工地车辆必须冲洗干净,不得拖带泥土上路,拉运沙石、泥土等散料货物的车辆必须进行密闭遮盖处理,不得沿途泼洒。进一步加大对临时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的管理力度,加强审批管理;加强对挖掘城市道路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大日常巡查力度,落实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规范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施工围挡和公示牌,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严格控制工期,做好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最大限度减少占道挖掘对城市交通和市民出行的影响。

4.强力整治渣土泼洒污染严重的乱象。严格按照渣土运输管理的相关规定,强力整治渣土运输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渣土运输过程中“滴、漏、洒”污染路面和违规乱倒、偷倒建筑垃圾、渣土行为。加强对各主次干道、建筑工地及工程弃土消纳场主要出入道路的检查,对违反规定进行渣土运输或建设施工的单位或个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罚。

5.强力整治城郊结合部脏乱差突出的乱象。加大城郊结合部管理力度,消除管理盲区。完善城郊结合部公厕、垃圾房、果皮箱等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清扫保洁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按照要求严格管理。加大垃圾清运力度,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加大对城郊结合部“七小”行业整治力度,严格实施规范管理。对主要干道和重要节点范围内的房屋实施立面改造和亮化景观改造。对园林绿化进行恢复、提质、美化,切实改善城郊结合部面貌。

6.强力整治车辆乱停乱放的乱象。加大停车场建设力度,挖掘停车场资源,缓解停车供求矛盾。加大机动车管理力度,从严整治和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非法营运以及利用机动车占道经营的行为,切实改善交通通行环境,规范交通秩序;加大非机动车管理力度,整治非机动车非法营运行为,整治非机动车占用人行道、机动车道、盲道等乱停乱放的行为,合理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域,规范非机动车停放行为,实行同向、整齐、有序停放,打造规范停车示范街。

7.强力整治不文明行为屡禁不止的乱象。开展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组织新闻媒体对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乱丢烟头、乱泼脏水、乱贴乱画、翻越交通隔离栏、乱闯红灯、踩踏草坪、折枝掐花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持续集中曝光。组织城管、公安、交警等部门,在重要城市道路、广场、车站、商业街区等人流量大的地方,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对不文明行为的处罚力度。民政部门要加强对街面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力度。要大力整治违法散发、喷涂、张贴小广告的行为,加大源头打击力度,对城市“牛皮癣”进行彻底排查和全面清除。

(二)建立健全“十大机制”

1.建立市级领导对口指导月巡查机制

市级领导带头,坚持每月对口巡查指导,促进工作落实。应永生、杨勇明指导官渡区;黄云波、赵立功指导五华区;金志伟指导高新区;方兴国指导经开区;保建彬、阮凤斌指导盘龙区;谢新松、杨皕指导呈贡区;熊瑞丽指导度假区;彭琪、何波指导西山区。

2.建立区级领导路(段、片)长周巡查机制

主城五区和三个开发(度假)区党政主要领导带头,其他领导全部参加,划片包干,全面落实路(段、片)长责任制,坚持每周对包干区域进行巡查督办,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全面推进整改落实。

3.建立街道、社区领导日巡查机制

各街道、社区主要领导带头,其他领导及干部全部参加,对所属辖区按照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的要求,分片、分段,定点、定位,全面落实网格责任。坚持每日对包干区域进行巡查巡访,及时发现问题,迅速协调督促落实整改。

4.建立周五爱国卫生大扫除机制

主城五区和三个开发(度假)区爱卫办牵头,各街道、社区及各相关部门、单位紧密配合,建立周五爱国卫生大扫除制度。结合辖区实际,突出整治重点,制定具体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形成工作常态。主城五区和三个开发(度假)区主要领导带头,组织机关、企业、学校、医院、部队参加,动员辖区经营户、小区居民积极参与,广泛开展爱国卫生大扫除,形成全民齐动员、人人共参与、努力建设“美丽春城·清洁昆明”的良好态势和浓厚氛围。

5.建立宣传教育及社会动员机制

市、区两级宣传部门牵头,市级新闻媒体紧密配合,围绕“美丽春城·清洁昆明”活动,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做好宣传活动策划,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宣传开展“美丽春城·清洁昆明”活动的重要意义,及时报道活动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宣传报道先进典型,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的监督管理,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主城五区和三个开发(度假)区各街道、社区要组织人员深入辖区单位、小区、经营户,开展深入细致的宣传工作,动员群众自觉遵守城市管理相关规定,积极支持、配合和参与整治活动,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市、区两级文明办牵头,紧紧围绕提升市民文明素质,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行为宣传教育培养活动,组织开展“十万志愿者在行动”、“万名市民在参与”、“千家万户在美化”、“文明交通志愿者”等活动,促进市民文明卫生素质不断提升。

市、区两级教育局牵头,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教育广大中小学生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组织开展“小手牵大手·文明带回家”活动,在幼儿园、中小学每周开设一堂文明教育专题课,教育引导广大学生用自己的文明言行影响带动父母、带动家庭、带动社区参与“美丽春城·清洁昆明”活动。

工会、共青团、妇联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动员广大工会组织、共青团员、妇联组织及社会各界,积极开展“美丽春城·清洁昆明”活动,投身美丽家园建设。充分发挥广大市民的主体作用,在全社会掀起整治环境卫生及交通秩序热潮。

6.建立媒体曝光机制

市级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加大对脏乱差典型的曝光力度,对整改落实情况及时进行回访;加大对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乱丢烟头、乱泼脏水、乱贴乱画、翻越交通隔离栏、乱闯红灯、踩踏草坪、折枝掐花等不文明行为的曝光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态势,促进不文明行为的纠正及文明行为的养成。

7.建立联动执法机制

市、区两级政府(管委会)要明确牵头领导,建立由市法制办、城管、公安、住建、工商、卫生、环保、民政、食药监、交警等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动执法机制,针对“七大乱象”,重拳出击,依法实施处罚,形成强大合力和有力震慑,切实解决突出问题。

8.建立环卫保洁市场化运营机制

市、区两级城管部门要创新思路,建立开放、规范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广泛吸引社会资金和企业参与我市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作的投资与运营,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和保洁产业市场化。提升保洁企业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清扫保洁质量,实现清扫保洁效率最大化。建立环卫保洁企业准入和退出机制。保洁企业内部要建立严格的清扫保洁效果全天候、全时段、常态化巡查制度,确保达到保洁标准要求;区、街道及城管、环卫部门要建立和落实对辖区保洁企业保洁质量常态化监管和考核制度,确保环卫作业质量。

9.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

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美丽春城·清洁昆明”活动考核标准及考评办法,采取日巡、周考、月评、季汇总相结合的方式,严格实施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落实相应奖惩。

10.建立经费投入保障机制

市级财政、主城五区和三个开发(度假)区要认真贯彻执行《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11〕98号)要求,确保市、区两级按4︰6比例足额预算、投入环卫保洁经费。对未投入到位的,市级预算的40%保洁经费不予拨付。对在“美丽春城·清洁昆明”活动中项目实施增量投入的相关经费,市级按20%的比例给予“以奖代补”,由市财政局牵头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三)着力提升“三个水平”

1.提升城市环境卫生水平

——整治提升主次干道环境卫生。严格执行《昆明市城市环境卫生作业规范》、《昆明市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质量标准》,提高主次干道清扫保洁水平和质量。做到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树穴“六无六净”(“六无”即:无废弃堆积物、无果皮纸屑落叶、无砖瓦沙石、无抛撒物、无污泥积水、无人畜粪便;“六净”即:人行道净、沟眼净、树穴净、落沙井净、花坛净、墙根净)。

——整治提升居住小区、广场环境卫生。居住小区、广场要做到路面干净、整洁,无杂物、无积水、无明显污渍、泥沙;环卫设施齐全、完好、整洁、数量充足;垃圾清运及时、干净。

——整治提升城中村环境卫生。城中村要配备清扫保洁人员,日保洁时间在12小时以上。果皮箱、垃圾桶按标准配置,干净完好整洁。生活垃圾密闭运输、日产日清。

——整治提升城市出入口环境卫生。严格落实道路清扫保洁、管护工作制度,有专人负责,每日清扫保洁。确保高速公路出入口、收费站干净整洁,确保铁路出入城段沿线两侧无积存垃圾、白色垃圾、漂浮垃圾。

——整治提升河道及周边环境卫生。加强日常巡回保洁,做到管理规范,清除河道内的积存垃圾,保持水面无漂浮物,岸边无乱倒垃圾。

——整治提升窗口单位环境卫生。加大对机场、火车站、客运站、步行街区、旅游景点等区域的环境卫生整治,完善环卫设施,加强清扫保洁,提升窗口单位环境卫生品质。

——整治提升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农贸市场做到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漫摊经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有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排水设施完善,垃圾清运及时,环境整洁卫生。

——整治提升“七小”行业环境卫生。加大对“七小”行业的整治及管理力度,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集中整治“七小”行业存在的无证经营、脏乱差突出问题,确保“七小”行业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整治提升公园、绿地环境卫生。辖区所有公共绿地(包括主次干道两侧绿化带、居民小区绿化带、单位附属绿地)内做到无杂草、无暴露垃圾、无白色污染物等杂物,做好除草、保洁、补植、整修工作。

——整治提升交通隔离栏环境卫生。对主次干道上的交通隔离栏进行全面检查,损坏的及时进行更换或修复;颜色脱落的及时刷漆。加强交通隔离栏的清洗和保洁,确保隔离栏见本色、无积尘,干净、整洁、美观。

——整治提升公交站台环境卫生。加强公交站台及相关设施的清洗和保洁,及时更换破损的设施,确保公交站台干净、整洁、美观。

——整治提升环卫基础设施环境卫生。对果皮箱、垃圾收集桶、垃圾收集间等环卫设施进行集中检查,损坏的及时进行修理或更换。加强果皮箱清洗和保洁,确保干净、整洁。

——整治提升公厕环境卫生。公厕实行专人管理,按时开放,卫生质量达到“七净四有三通三无”(“七净”即:墙壁净、地面净、周围环境净、门窗净、隔板净、尿池净、蹲台净;“四有”即:有指路牌、有男女标志、有公厕编号、有服务公示牌;“三通”即:上下水通、粪道通、尿池通;“三无”即:无蝇、无蛆、无尿碱)。

2.提升城市绿化亮化水平

加强街头绿地、小游园等各类城市绿地建设,科学合理规划公园布局,积极推进市、区两级公园及专类公园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公园服务半径覆盖率,满足市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在道路和停车场建设中积极引导绿色交通方式发展,完善绿化及景观设计,确保各类路段都有树荫,对遮挡交通标志、信号灯的树木、枝叶及时进行适当修剪,保持信号及标志清晰。通过河岸生态改造、湿地恢复、植树绿化、景观营造及水文化建设等措施,加强河道绿化建设,打造具有昆明特色的滨水休闲空间和城市水系生态廊道。坚持建管并重,加强绿化管护,对裸露的绿化带及时进行补植,对枯死的绿化树及时进行更换,不断提高绿化品质。

巩固、提升城市景观亮化工程。对城市主干路两侧楼宇、标志性建筑等有计划地实施亮化工程。对城区主要道路两侧的重点建筑物有碍观瞻的立面进行粉刷、清洗,力求建筑立面风格与街景整体协调、整齐美观。加强城市道路夜间路灯亮灯率、完好率和设施安全情况检查,确保城市照明设施亮灯率超过98%、完好率超过96%,城市夜景亮丽、美观。

3.提升城市交通管理水平

进一步提升道路通行效率,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努力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大力强化路面交通秩序管理,严格依法查处各类严重扰乱道路通行秩序、降低通行效率、妨害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全面加强城市疏堵保通工作;进一步做好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提升和完善工作,确保交通安全、管理设施的系统性、连续性、完整性;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的交通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通过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每周定期曝光交通违法典型案例,震慑交通违法行为;严格占道施工审批,督促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施工、建设单位施工管理,加大施工路段路面及交通安全设施的日常管养维护力度,最大限度减少因道路施工对交通运行的干扰。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1月1日—1月31日)

召开全市开展“美丽春城·清洁昆明”活动动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各级各有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宣传开展整治活动的目的意义、整治内容和工作重点,进行广泛动员;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重点,细化措施,全面落实责任。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宣传栏、社区板报等多种媒介进行宣传,号召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美丽春城·清洁昆明”活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月1日—4月30日)

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工作方案,整合力量、分工负责、联合行动、团结协作,全面推进落实,彻底解决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督促检查,促进整治活动深入开展。

(三)规范管理阶段(5月1日—6月30日)

各级各有关部门在持续推进整治工作的同时,对集中整治阶段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和人民群众反映出来的难点问题,总结经验,深入分析,挖掘根源,强化整改措施,提升管理水平,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四)巩固提高阶段(7月1日—12月31日)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巩固集中整治活动成果,总结成绩,推广经验,树立典型,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切实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升活动成效。

五、组织保障

(一)成立“美丽春城·清洁昆明”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张田欣(省委常委、市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李文荣(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  组  长:应永生(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

黄云波(市委副书记)

董保同(市委常委、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金志伟(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方兴国(市委常委、昆明警备区政委)

保建彬(市委常委、副市长)

谢新松(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

熊瑞丽(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

柳文炜(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彭  琪(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

关清华(市委常委)

何  波(副市长)

阮凤斌(副市长)

赵立功(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杨  皕(副市长)

杨勇明(副市长)

成      员:张  宁(经开区管委会主任)

罗建宾(度假区管委会主任)

马凤伦(市新能源光伏产业发展督导协调组副组长、市财政局局长)

许勇刚(市第一人民医院党委书记、市卫生局局长)

胡炜彤(市政府秘书长)

李富贵(市委副秘书长)

林远辉(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绍俊(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  燕(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博览事务局局长)

李英杰(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树发(市政府副秘书长)

孙  杰(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  伟(市政府副秘书长)

金幼和(五华区区委书记)

李  彤(五华区区长)

吴  涛(盘龙区区委书记)

焦  林(盘龙区区长)

杨志华(官渡区区委书记)

刘毓新(官渡区区长)

赵学农(西山区区委书记)

郭希林(西山区区长)

周峰越(呈贡区区委书记)

缪  军(呈贡区区长)

王敏俊(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徐正林(市委目督办主任)

郑剑秋(市政府目督办主任)

杨凤华(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尹家屏(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局长)

傅  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焦延田(市园林绿化局局长)

王  忠(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跃进(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张正平(市民政局局长)

洪  莺(市商务局局长)

湛  江(市工商局局长)

柳  伟(市滇池管理局局长)

杨  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杜俊超(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  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欧明锋(团市委书记)

杨文惠(市妇联主席)

赵涤群(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郭振松(市双拥办常务副主任)

张  剑(市创建办副主任)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市创建办合署集中办公,负责活动的组织指导、综合协调、检查督办、考核评比等工作。人员从市级各相关部门抽调。

办公室主任:保建彬(市委常委、副市长)

办公室副主任:胡炜彤(市政府秘书长)

李富贵(市委副秘书长)

林远辉(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绍俊(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  燕(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博览事务局局长)

李英杰(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树发(市政府副秘书长)

孙  杰(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  伟(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凤华(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尹家屏(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局长)

刘  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张  剑(市创建办副主任)

成        员:张志宏(市委目督办副主任)

龚丽萍(市政府目督办督查员)

周红玉(市监察局副局长)

邓卫东(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何毅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建安(市园林绿化局副局长)

吴争鸣(市卫生局副局长)

常晋云(市工商局副局长)

杨  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6个工作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整治美化组、交通缓堵组、宣传发动组、督查督办组、资金保障组共6个工作组,按照相关职责,组织开展并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保建彬(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李绍俊(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  燕(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博览事务局局长)

成  员:张  剑(市创建办副主任)

邓卫东(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何毅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建安(市园林绿化局副局长)

吴争鸣(市卫生局副局长)

常晋云(市工商局副局长)

杨  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联络员:刘  松(市政府办公厅)

陈  文(市创建办)

成员单位:市委办公厅(1人),市政府办公厅(1人),市创建办(5人),市委宣传部(2人),市城管综合执法局(2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1人),市园林绿化局(1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1人),市总工会(1人),团市委(1人),市妇联(1人),市博览事务局(1人)。上述各成员单位按照要求明确人员,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办公。

工作职责: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对“美丽春城·清洁昆明”活动进行总体统筹。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任务。

2.整治美化组

组  长:杨勇明(副市长)

副组长:陈  伟(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英杰(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树发(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尹家屏(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局长)

傅  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焦延田(市园林绿化局局长)

洪  莺(市商务局局长)

湛  江(市工商局局长)

柳  伟(市滇池管理局局长)

吴争鸣(市卫生局副局长)

杨  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联络员:王先举(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成员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滇池管理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五区及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

工作职责:负责按照“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的要求,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全面推进工作落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3.交通缓堵组

组  长:赵立功(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林远辉(市政府副秘书长)

孙  杰(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杜俊超(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  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王  忠(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傅  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联络员:董  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成员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五区及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交通缓堵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确保交通拥堵得到有效缓解。

4.宣传发动组

组  长:谢新松(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杨凤华(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成  员:姚  宏(昆明报业传媒集团董事长)

房旭东(昆明广播电视台台长)

黄凤昆(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

联络员:贾  佳(市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市文明办、昆明报业传媒集团、昆明广播电视台、昆明信息港,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五区及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

工作职责:负责围绕“美丽春城·清洁昆明”活动制定和策划宣传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宣传活动成效,发动群众参与,曝光突出问题,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行为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

5.督查督办组

组  长:应永生(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

副组长:徐正林(市委目督办主任)

成  员:郑剑秋(市政府目督办主任)

周红玉(市监察局副局长)

联络员:李俊明(市委目督办)

工作职责:督查督办组对督促检查工作负总责,牵头组织4个专项检查组全面开展现场检查工作,全力督促推进主城五区和三个开发(度假)区和市级相关部门工作落实;结合考评结果,提出督查建议,协调落实问责事项。

6.资金保障组

组  长:马凤伦(市新能源光伏产业发展督导协调组副组长、市财政局局长)

副组长:徐郑锋(市财政局副局长)

联络员:方  莉(市财政局)

成员单位:五区及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

工作职责:负责按照“美丽春城·清洁昆明”活动的有关部署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做好相关资金保障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美丽春城·清洁昆明”活动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高党委政府执政能力和水平的重要内容,摆到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来抓,下大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卫生脏乱差、交通拥堵等突出问题。主城五区和三个开发(度假)区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协调联动的领导机制。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各阶段工作实际,及时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职责,全面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要以铁的作风抓落实,以铁的纪律作保障,以铁的措施强推进,坚持真抓实干,力求取得实效。

(三)形成强大合力。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坚持齐抓共管,形成强大合力,确保“美丽春城·清洁昆明”活动顺利推进。

市“美丽春城·清洁昆明”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和各工作组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增补;人员如有变动,由相应领导自行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