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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厅文件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落实2013年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先进单位的通知

来源: 昆明市人民政府   2014-03-31 09:52   字号: [        ]

昆政办〔2014〕50号

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各直属机构:

2013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5个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和市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攻坚克难,扎实工作,保障了全市粮食安全,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我市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昆明市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办法》(昆政办〔2007〕135号)和各县(市)区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2013年昆明市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目标考核责任书》,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2013年全市认真贯彻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的14个县(市)区、5个开发(度假)园区及12家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落实好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为确保全市粮食安全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3月24日

2013年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先进单位名单

一、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一)优秀单位(11个):宜良县、晋宁县、五华区、石林县、寻甸县、东川区、禄劝县、盘龙区、呈贡区、经开区、度假区。

(二)良好单位(8个):西山区、富民县、阳宗海管委会、倘甸“两区”管委会、嵩明县、高新区、安宁市、官渡区。

二、市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先进单位(12个):市政府办公厅、市委目督办、市政府目督办、市粮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农业局、市统计局、市国土局、农发行云南省分行、市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