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五分

昆明: 晴 4℃~10℃
市政府文件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意见

来源: 昆明市人民政府    2014-05-19 21:14   字号: [        ]

昆政发〔2014〕2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各直属机构:

革命老区是红色政权和人民武装的根据地,无论是在革命战争时期,还是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老区人民都为党和国家的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创立了不朽的历史功绩。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加快革命老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完善措施、加快推进,经过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的艰苦努力,老区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但由于受历史条件、自然环境、社会发展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我市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与全市、全省相比,依然存在较大差距。加快革命老区开发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九届七次全会和市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是确保我市2017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各级党委、政府的政治责任,也是全社会应尽的光荣义务。我市有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石林彝族自治县、宜良县4个革命老区县,有东川区汤丹镇、铜都镇,富民县款庄镇、东村镇,晋宁县双河彝族乡、夕阳彝族乡,西山区海口镇7个革命老区乡镇,4个革命老区县中有2个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寻甸县、禄劝县)、3个是少数民族自治县。截至2012年末,革命老区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300元的农村贫困人口有22.66万人,占全市贫困人口总数的72%。为切实加快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实现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推进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举旗帜、弘扬精神、强化基础、科学发展,以农民增收、财政增长、改善民生为目的,以产业发展为支撑,以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为重点,从实际出发,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全面推进革命老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尽快改变贫困落后面貌,逐步缩小发展差距,与全市同步建成小康社会,让革命老区各族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2.基本原则。坚持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目标相结合;坚持资源开发与利民富民相结合;坚持加快经济发展与推动社会进步相结合;坚持发挥比较优势与促进区域合作相结合;坚持上级支持与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相结合。

3.目标任务。力争通过努力,使老区产业支撑明显增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村容村貌有较大改观,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精神文明建设得到加强,综合生产力全面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持续较快增长,达到或接近全市平均水平,基本解决老区人民群众行路难、饮水难、住房难、看病难、上学难等问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良好基础。

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改善革命老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4.加强通路工程建设。省市部署实施的村村通公路优先安排在革命老区,“十二五”期间,在进一步完善通乡油路建设的基础上,力争实现老区建制村通硬化公路、自然村通简易公路、村庄内通硬化道路。

5.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加大老区农田水利建设力度,确保新建和除险加固水库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加快“爱心水窖”建设,到2015年,对需要通过“爱心水窖”解决用水困难的人口,户均达到2口以上;提前安排实施规划内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解决规划内老区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围绕建设人均1亩以上稳产基本农田地的目标,加大“五小”水利工程、中低产田地改造建设力度。

6.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及生态产业发展,完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加大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力度,建立和完善环境恢复治理机制;优先安排退耕还林、天然防护林建设,大力扶持发展核桃、板栗等经济林果产业;对环境恶化、缺乏生存条件的村组优先实行易地搬迁;大力推进沼气池、节能灶、太阳能等农村用能建设,减少薪柴消耗,着力解决农村能源问题。根据地区发展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将区域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目标有机结合起来,将禄劝、寻甸革命老区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区域,加大生态补偿财政投入和转移支付力度。完善森林资源保护、矿产资源开发、流域水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生态补偿制度,推进环境补偿价格改革,提高补偿标准。探索完善生态补偿的资金来源、补偿渠道、补偿方式和保障体系。

三、发展高原特色农业,增强革命老区综合经济实力

7.加快高原特色农业发展。根据老区自然资源禀赋实际,选择既有生产优势又有市场优势的产业加以发展,积极推进农业产业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每个建制村重点抓好1至2个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特色产业项目,每个乡镇抓好1至2个特色产业。扶持和引导有较好发展前景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行业协会等,使其做大做强,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一是做强蔬菜产业。重点在石林、宜良、寻甸、晋宁、禄劝等地建设蔬菜基地。到2017年,建设16个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15个标准菜园、30个蔬菜种植示范村。二是做大花卉、苗木产业。进一步推进石林、宜良花卉、苗木优势产区建设。三是做实畜牧产业。扶持寻甸、禄劝、东川和石林发展肉牛(羊)养殖,培育年出栏肉牛千头以上企业5户、肉羊500只以上企业20户。大力发展乳业养殖,建设宜良、石林、晋宁、寻甸优质奶源产业带。发展禽蛋养殖,建设年出栏肉鸡1万羽以上养殖小区500个;做大宜良肉鸭产业,实现年出栏肉鸭1500万只以上。四是做优烤烟产业。在石林、寻甸、禄劝等地,建设一批烤烟生产庄园和家庭农场。

8.继续抓好“农转城”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继续做好革命老区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工作,大幅度减少老区农业人口,落实好农村“五项保留”和城市“五项保障”,保障转户进城农民的各项权益。继续做好老区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

9.大力发展红色旅游业。将革命历史遗址、遗迹和纪念设施列入老区开发建设项目,积极开展革命文物的收集、整理和研究;维护、修缮革命遗址和革命纪念馆,保护好红色旅游资源。加快寻甸县柯渡红军长征纪念馆、禄劝县金沙江皎平渡等红色旅游景点的景区化管理步伐,促进红色旅游发展。

10.进一步推进幸福乡村建设和扶贫开发。认真贯彻落实《昆明市新农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2—2014年)》和《昆明市扶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12—2014年)》,每年新农村省级重点村和市级示范村建设中,项目要有30%安排在革命老区范围内。到扶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完成时,确保老区范围内308个重点贫困村基本实现“一通六有”目标;推进乌蒙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工作,确保我市投入老区扶贫资金和项目不少于全市扶贫投入的70%。定点挂钩扶贫各老区县和乡镇的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围绕全市扶贫开发的总体要求,把部门行业优势与老区的资源优势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确定扶贫开发的措施和办法,帮助老区脱贫致富。

四、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促进革命老区全面进步

11.加快教育事业发展。新增教育经费要向老区倾斜,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农村初中改造工程、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要优先安排老区学校,逐步提高老区中小学农村贫困学生“两免一补”标准。

12.加大各类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到革命老区创建研发基地。优化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统筹推进各类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和引导专业技术人才到革命老区提供一定期限的服务和支持。加大革命老区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力度,探索老区更加灵活的人才使用机制,引导优秀教师、医生、科技人员、社会工作者、文化工作者到革命老区工作或提供服务。

13.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巩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和农村贫困家庭医疗救助制度,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确保每一个行政村都有一个卫生室,解决老区群众看病难问题。加强县级医院和卫生院建设,实施乡镇、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启动实施乡、村两级医技人员三年培养计划,提高医务人员素质。巩固覆盖老区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药品供应保障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14.加强基层文化建设。加大对老区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投入力度,加强老区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实现老区县有图书馆、文化馆,乡镇有文化站,建制村有文化活动室、通电自然村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加强老区体育设施建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

15.加强社会保障机制建设。加快老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低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特别对革命老区的贫困人口和非公职“三老”人员(老战士、老党员、老交通)及其遗孀,要给予更多扶持和帮助,提高其生活水平。

五、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对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投入力度

16.增加对老区的项目和资金投入。从2014年起,每年从部门预算中安排市级财政扶贫资金,用于按1︰1配套省级革命老区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有关部门对我市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投入。各级各部门在安排资金和项目时,要坚持向老区倾斜的原则,优先安排革命老区,并相应提高单位投资标准。要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坚持“统一规划、集中使用,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优势互补、形成合力”的原则,以县为平台,重点开展资金、项目等资源的整合,发挥不同渠道资源的综合效益,合力推进老区开发建设。

17.动员社会力量支援老区开发建设。突出抓好招商引资,以优惠的政策吸引更多的外资和民营资本参与老区开发建设。市属定点挂钩老区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结合部门实际,认真履行挂钩职责,支援老区经济社会发展。积极争取社会捐助,拓宽老区建设资金来源渠道。

六、加强领导,为革命老区开发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18.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快老区开发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把老区开发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专项检查督促,形成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齐抓共管的组织领导机制。

19.建立老区工作管理指导机构。成立昆明市革命老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与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合署办公,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检查、指导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老区开发建设的决定和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全市扶持老区开发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研究解决革命老区开发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革命老区县和革命老区乡镇成立革命老区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有革命老区乡镇的县(区)要明确分管领导负责老区的开发建设工作,加强对老区开发建设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20.加强老区宣传工作。市、县两级宣传和党史部门要组织文化、新闻、出版等部门和各传媒单位,大力宣传老区的历史贡献和地位作用,宣传老区的革命传统和历史经验,宣传老区人民无私奉献和艰苦创业精神,宣传老区建设的新成就、新面貌,形成全社会热爱老区、关心老区、支持老区开发建设,实现共同富裕的良好氛围;动员、引导老区人民发扬战争年代的优良传统,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开拓进取,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帮助下,改变贫困落后面貌,加快发展步伐,用老区精神建设好革命老区。

昆明市人民政府

201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