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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文件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肃规范精简市政府常务会议的通知

来源: 昆明市人民政府    2014-11-03 15:28   字号: [        ]

昆政发〔2014〕4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各直属机构:

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要求,聚焦作风建设,市政府常务会议带头改进会风,着力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进一步严肃规范精简市政府常务会议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肃会纪,提高会议质量

(一)市政府常务会议是市政府最重要的决策形式,是市政府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行政的重要途径。市政府班子成员率先严格要求,严肃会议纪律,改会风、转作风,汇聚集体智慧,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切实增强政府决策的严肃性、权威性、有效性。

(二)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上每半个月召开1次,一般于周一下午召开,如遇与上级重要工作安排冲突等特殊情况,则调整时间。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再安排其他工作。

(三)会议期间,参会人员要集中精力参加讨论,不得随意进出或中途退会,不得安排其他会议,不得接待客人,不得以不涉及分管工作为由随意离开会场,不得办理与会议无关的事项。将手机关闭或置于静音。未经批准,与会议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会场找人或办事。

(四)议题必须由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其他列席单位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参会。参会人员会前应认真研读会议材料,了解议题涉及本单位的事项,在会上发表意见应简明扼要表明态度。

(五)参会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凡因参加省委、省政府、市委的重要会议、活动及本市的重要外事活动,或因出差、出访等原因不能参会的人员,需提前向主持会议的市政府领导和市政府秘书长请假。

(六)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会议上讨论的涉密事项和内容,不得扩散。会议结束后,涉密会议材料按要求退还会议工作人员。

二、规范程序,强化协商民主

(一)市政府常务会讨论议题必须以基础性、战略性研究或发展规划为依据,经过专家或研究、咨询、中介机构论证评估,经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或法律分析,多方案进行比选,所提方案要有利于会议研究讨论和决定。

(二)上会议题必须严格按程序报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议题,应在会前或会后,通过公示、恳谈会或听证会等形式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也可根据需要,通过召开座谈会或送交书面征询材料等形式,直接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群众团体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

(三)上会议题必须由牵头部门充分研究,并与涉及相关部门会前协商,经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专题研究,形成一致意见。若部门之间分歧较大一时难以形成统一意见的,分管副市长专题研究时要形成倾向性意见再上会研究。

(四)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后,需报省政府(省级部门)、市委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事项,由市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市政府办公厅或责任部门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的有关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上报。其中,报市委常委会审议的重大事项,需市委常委会议决定的事项,市政府常务会后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其他需向市委常委会报告的事项,可采取通报或书面通报的方式向市委常委会报告;政府日常性工作事项,可以书面形式向市委常委报告。

(五)对书面通报议题有修改意见的,应在市政府常务会后1日内反馈市政府办公厅。

三、精简议题,确保务实高效

(一)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范围

1.研究需报市委常委会审议的重大事项。

2.讨论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财政报告、重大投融资计划等议案。

3.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重要的规范性文件。

4.全市城市总体规划、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点专项规划、财政重大支出、国有资产处置、人事和机构编制等重大问题,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政府领导部分审批事项权限划分的通知》(昆政发〔2014〕20号)的规定提交审议。

5.研究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与公共政策。

6.讨论人民群众日常办事程序和社会公共服务事项等的重大调整。

7.讨论加强市政府自身建设的重大事项。

8.其他需要向市政府常务会议报告的重大事项、重要文件、重要工作进展情况。

(二)精简会议及议题要求

1.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类型分为:研究议题、上会通报议题和书面通报议题。每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议题一般不超过5个,上会通报议题不超过3个。

2.凡属于市政府分管领导职权范围能够决定的、有重大意见分歧且未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未经会议主持人同意临时动议的议题,不得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

3.市政府分管领导、汇报部门主要负责人不能参加市政府常务会议的议题,不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4.议题材料和相关文稿需由汇报单位组织起草,做到背景清楚、目的明确、依据充分、内容具体,并报分管副市长审核同意后方可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材料、附件要完整规范,汇报材料和相关文稿要符合规范的公文格式和体例要求。

5.“上会说明”要简明扼要、直奔主题、重点突出,并对分管副市长牵头研究情况作出简要说明。“上会说明”原则上字数控制在1500字左右,篇幅不超过3页,每个议题汇报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昆明市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