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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厅文件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落实2015年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先进单位的通知

来源: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03-23 11:39   字号: [        ]

昆政办〔2016〕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各直属机构:

2015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个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和市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攻坚克难,扎实工作,保障了全市粮食安全,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我市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昆政办〔2007〕135号))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与昆明市人民政府签订的《2015年昆明市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目标考核责任书》,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2015年全市认真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的12个县区、5个开发(度假)园区及14家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落实好我市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各项工作目标,确保全市粮食安全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5年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先进单位名单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3月11日


2015年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先进单位名单

一、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一)优秀单位(9个): 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石林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开区、滇池度假区、阳宗海风景区、倘甸和轿子山两区管委会;

(二)良好单位(8个): 西山区、东川区、呈贡区、晋宁县、富民县、宜良县、禄劝县、寻甸县人民政府。

二、市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先进单位(14个):市政府办公厅、市委目督办、市政府目督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农业局、市粮食局、市统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农发行云南省分行营业部、市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