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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发文

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施意见

 来源: 昆明市人民政府   2016-06-23 17:33   字号: [        ]

昆发〔2016〕11号

“十二五”时期,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委、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各族人民,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克服连续干旱、农产品市场价格波动大等方面的影响,不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稳步推进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粮食连续增产,农业基础地位持续夯实,农村发展持续向好,农民收入持续增加,为保持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奠定了坚实基础。

当前,我市农业农村发展处于转型升级、实现创新发展的关键期,既面临难得机遇,也面临不少挑战。一方面,党中央确立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提出补齐农业农村短板的目标,为做好“三农”工作指明了发展方向和发展着力点;新型城镇化深入推进,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加快升级,农村各项改革全面开展,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和不竭动力。另一方面,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如何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提质增效,促进农民收入稳定较快增长,确保在全省率先在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必须完成的历史任务;在资金紧缺,资源约束趋紧的背景下,如何加大“三农”投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农村社会和民生事业,是必须破解的现实难题;在仍然存在区域性整体贫困的背景下,如何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贫困区域按期脱贫摘帽,是必须实现的主要目标。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坚持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不减弱,推进农村全面小康建设不松劲,加快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加快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着力在补齐农村短板上多下功夫,确保全市农村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十三五”时期,是昆明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基础期、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关键期、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增进农民福祉作为农村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以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促进农村居民收入稳定较快增长为首要任务,以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作为根本途径,以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作为突破口,加快推进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全面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着力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治理,全面深化农村各项改革,积极打造带动全省、联结全国、面向南亚东南亚的优质农产品重要集散中心、农产品信息及电子商务中心、农产品精深加工中心、农业博览会展中心和农业科技研发推广中心,为在全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让广大农民共同分享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力争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400亿元以上,其中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值达60%以上;农业增加值达250亿元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8000元以上,力争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长幅度,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农村居民生活达到全面小康水平。

二、夯实现代农业基础,提高农业发展效益

1.加强高标准农田和水利建设。持续推进中低产田(地)改造,到2017年,完成高稳产田(地)建设和中低产田(地)改造100万亩。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新开工柴石滩大型灌区工程,建设2件中型、续建12件小(1)型水库,启动实施8万农村人饮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农村“五小水利”3万件等项目,完善以滇中引水受水区为核心,大型工程为龙头,中型水库为骨干,小型工程为基础,“五小水利”工程为补充,连通工程为纽带的生产生活供水安全保障网。稳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行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合理确定农业水价,建立节水奖励和精准补贴机制,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完善用水权初始分配制度,培育水权交易市场。创新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管护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与管护。

2.强化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体系。实施良田、良种、良法、良制“四良”配套工程,到2020年,力争全市主要粮食作物及蔬菜等经济作物良种覆盖率分别达到98%、92%以上。加快建设科研、推广、新型农民三大人才队伍和“基地联盟、产品联盟、科技联盟、企业联盟、品牌联盟”五大联盟。强化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把园区建成资金集聚、设施集聚、科技集聚的都市型现代农业试验示范区。加强农业技术推广网络建设,强化公益性职能,放开经营性职能,通过开辟田间学校、科技入户、远程教育、信息驿站、科技示范等多种渠道,解决从科技到农民“最后一公里”问题,到2020年,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60%以上。大力推进气象服务“三农”工作,加快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气象试验示范基地建设,探索建立昆明高原特色现代化农业气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健全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加强农机示范的推广应用,加快提升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生产的全程机械化水平,推进农机农艺融合,确保农业劳动生产率及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上。

3.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围绕集约化、规模化、组织化、社会化、产业化目标,推广“合作社+家庭农(林)场、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的组织体系和模式,加快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组织、农业龙头企业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和标准化生产。到2020年,全市农村土地流转达50%以上;培育“小巨人”农业龙头领军企业20户;力争市级以上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稳定在400户,形成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4-5家、5亿元以上的10-15家、1亿元以上的30家;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3000个,农户参加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比例达到60%以上,产业化经营带动农户面达80%以上。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依托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资源,鼓励农民参加职业教育。继续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提高农村“两后”学生和青壮劳动力农业技术水平。继续实行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鼓励和引导高等院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

4.优化农业生产空间布局。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基本形成与市场需求相适应、与资源禀赋相匹配的现代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以滇池流域生态农业服务区、东西部优势高效农业区、北部生态特色农业区和昆曲绿色经济示范带为重点,大力推进“三区一带”高原特色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布局,形成一批跨县(区)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精深加工园区和农产品物流交易市场。到2020年,建设专业园区60个以上,农业园区面积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20%以上;初步构建“一县一示范”竞相发展新格局,基本形成与昆明大都市相配套的都市型现代农业体系。

5.扩大农业对外开放。积极服务和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孟中印缅经济走廊等战略布局,加强与南亚、东南亚国家和地区的农业合作,推动农业对内对外开放相互促进、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好结合,构建“大开放”农业格局。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质量安全为核心、技术创新为动力、标准体系为支撑,倾力打造一批自主品牌,提升开放型农业产业优势。加强与南亚、东南亚国家和地区的农业技术、农业人才培训、动植物疫情监测防控的合作。支持科研单位和企业到周边国家开展农业科技服务,建立优质粮食及特色农畜水产品生产基地、加工基地和进出口物流运输基地。积极参与农业产业跨境经济带建设,把昆明建设成带动全省、辐射南亚、东南亚的鲜切花交易中心和亚洲花都。大力发展农业会展经济,把中国昆明泛亚国际农业博览会打造成中国面向南亚、东南亚开放的农业交流中心和农产品交易平台。

三、加强农业生态建设,推动农业绿色发展

6.加强农业资源保护和高效利用。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启动昆明主城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和县(市)区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到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保持在590万亩以上,基本农田保持在480万亩以上。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实施农村土地整治,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启动农村土地整治,全面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实施土壤改良和耕地培肥措施,发展保护性耕作。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格控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划定林业生态红线,实现森林面积、森林蓄积的“双增长”。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刚性约束,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高效节水灌溉,提升农业节水水平。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实施野生动植物极小物种保护工程,强化地区生物多样性保护。

7.加强农业生态治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大力推进农业清洁化生产,按照“一控两减三基本”的要求,积极发展生态循环农业。逐步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加快推进水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加大“五采区”、石漠化和水土流失区域生态修复治理力度。逐步提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探索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深入开展“省市联动·绿化昆明·共建春城”活动,推进绿色廊道及面山绿化综合整治提升工作,推进25度以上陡坡地、特殊生态脆弱地区的坡耕地修复,继续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封山育林育草和植被恢复工程,到2020年,力争实施营造林160万亩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52%以上,林木绿化率达到60%以上。

8.强化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继续实施百亿斤粮食增产计划,推广科技增粮技术措施。树立大食物观,积极推进马铃薯主食开发,加快发展木本粮油、特色小杂粮。到2020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350万亩,粮食总产保持在100万吨,保障全市农村人口基本口粮、饲料粮自给有余。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健全从农田到餐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建设,加快推进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和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产地准出制度和追溯制度,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和国家级、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建设。加强基层监管机构建设,强化日常监管,探索农产品生产全过程监管模式。把保障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作为衡量党政领导班子政绩的重要考核指标。完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体系,提高动物疫病防控能力。

四、推进农村产业融合,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9.推动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参与农产品原料基地建设,让农民分享农产品加工环节的增值收益。积极推动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向优势产区、特色产区倾斜。加强农产品加工技术创新,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创新“互联网+农产品加工业”形式,提升农产品加工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强化现有农业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平台建设,创建一批集标准化原料基地、集约化加工园区、体系化物流配送营销网络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先导区。研究制定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意见,认真落实财政、税收、金融、保险、投资、用地、用电等扶持政策。

10.加强农产品流通设施和市场建设。加快推进“云南省高原特色农产品交易中心市场”规划与建设。加强粮食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加强商贸流通、供销、邮政等系统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的建设与衔接,加快县、乡、村三级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实施农村商贸流通优化工程,到2020年,乡镇和行政村农家店覆盖率分别提高至100%和80%,商品统一配送率达到60%以上。加快市级农业综合信息资源和服务平台整合与共享,推进互联网、电信网、广电网在农村地区的融合。

11.打造现代农业新型业态。加快台湾农民创业园、斗南国际花卉产业园等10个重点农业园区的建设,大力发展庄园经济,为农业全产业、全产业链发展提供平台,促进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农业全产业链改造升级。继续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试点工作,到2020年,力争宜良县、寻甸县、嵩明县、富民县、东川区等一批县区纳入国家、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依托农村绿水青山、田园风光、乡土文化等资源,积极兴办农家乐,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电子商务、养生养老、乡村手工艺等新兴产业。推动科技、人文等元素融入农业,积极创建农业文化遗产、国家级休闲农业示范点等,大力发展乡村旅游、观光农业。鼓励发展农业生产租赁业务,积极探索农产品个性化定制服务、会展农业、农业众筹等新型业态。

12.完善农业产业链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支持供销合作社创办领办农民合作社,引导农民参加专业合作组织,鼓励专业合作组织和种养大户等入股农业龙头企业。支持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和直供直销。支持农业企业以合同、订单等模式与农民或农民合作社建立稳定合理的购销关系。支持农业企业以保底价收购、现金或实物返还、土地入股、入股不保底、利润分成、保底分红、二次分红、二次返利等方式,让农户分享加工销售环节收益。支持农业企业投资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为基地内的农户提供建设补助。鼓励农业企业参与高产创建示范片区、标准化园艺基地、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等现代农业基地建设。支持农业企业以优惠(成本)价、或免费为农户提供良种、技术指导、用药、施肥、收购等生产性服务。支持农业企业借助担保、保险、投资、互助基金、自有资金等多样化金融工具,为农户提供贷款担保、保费补助等金融支持。财政支农资金使用要与建立农民分享产业链利益机制相联系。

13.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拓展农业功能,积极引导农民调结构、转方式,大力发展特色、优质、高效的农业项目,增加经营性收入。继续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行动计划,2016年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5万人次、转移农村劳动力12万人次,不断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民土地经营权财产价值实现,保障农民土地流转权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落实集体资产股权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理分配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带来的土地增值收益。探索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转让办法,实现农民宅基地及房屋财产权能。推动农村闲置房屋合理利用。引导农民通过投资理财增加财产性收入。鼓励农民利用富余资金、实物资产、经营权等参股公司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获得股权收入。

五、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14.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把各级财政支持的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农村,推进交通、能源、通信、水利、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加快城乡供水水源和供水设施建设,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自然村路基工程和路面硬化工程,2016年启动实施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1000公里和路基改造550公里;到2020年,自然村公路通达率达到100%,通畅率达到50%,100户以上自然村公路硬化率达到100%。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逐步纳入各级财政预算。推进城乡客货运输体系建设,提升城乡运输服务能力,到2020年,乡(镇)公交覆盖率达100%。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2016年实施2.5万户,到2020年,力争实施28万户左右。加快建设以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为重点的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和网络体系。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到2020年,实现乡镇气象工作站、行政村气象服务站和农村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设施全覆盖,充分发挥农村气象信息员的作用,实现行政村全覆盖。探索建立农村基础设施管护长效机制,确保基础设施长期发挥效益。

15.全面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按照“新房新村、生态文化、宜居宜业”总要求,突出集中连片和示范带动效应,抓好中心村、重点村建设,到2020年,实施1000个以上美丽宜居乡村示范村建设。完善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和村庄规划,做好城乡各类基础设施的衔接,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加大农村垃圾治理力度,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0%,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达100%。扎实推进以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水源为主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综合整治行动,建立市、县、乡、村、农户共同参与、共同投入的农村环境整治运行机制,确保到2020年全市所有村庄环境得到有效整治。加大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力度,到2020年,争取全市列入国家级、省级传统村落名录分别达20个,继续深入开展生态创建活动。

16.大力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把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在农村和接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的城镇,加快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扩大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加快公共基础教育“增量扩优”工程,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稳步提升农村地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积极发展农业职业教育。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率先对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加强基层医疗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能力水平。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城乡一体化经办运行机制。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规范管理,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推动社会福利向普惠型转变。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在财产分配、婚姻生育、政治参与等方面的合法权益,让女性获得公平的教育机会、就业机会、财产性收入、金融资源。加强乡镇集中供养、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残疾人康复和供养托养设施建设。推进农村基层综合公共服务资源优化整合,整合基层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妇女之家、体育健身等设施,整合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项目,发挥基层文化公共设施整体效应。

17.有序推进农民工市民化。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宽除主城区、东川区外昆明市县城建成区、建制镇(乡镇)落户条件,探索建立主城区流动人口积分落户制度,积极开展西山区、呈贡区积分落户试点。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确保居住证持有人能够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公共文化等权利,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落实和完善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高考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社会保障和城镇住房保障实施范围。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加强政策指导和扶持力度,全面推进东川、宜良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到2020年,全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70%。

18.全力推进脱贫攻坚。以“两区两县”为主战场,坚持“两出、两进、两对接、一提升”工作思路,按照“六个精准”总要求,全面落实“六个一批”脱贫行动计划,整合各级各部门财政扶贫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十三五”期间,市级专项扶贫资金不低于40亿元。2016年全市减少6万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7.5万边缘贫困人口,禄劝县脱贫摘帽,到2018年,全市重点贫困县区全部脱贫摘帽。到2020年,实施整乡推进项目23个,整村推进项目272个。严格执行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脱贫工作责任考核机制、年度脱贫攻坚报告和督查制度。加强资金整合,把民生项目、惠民政策最大限度向贫困地区倾斜。扎实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确保每一个贫困乡(镇)、贫困村都有领导和部门(单位)挂包,每一户贫困户都有干部职工结对帮扶,做到不脱贫不脱钩。

六、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增添农村发展动力

19.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加快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所需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健全耕地保护和补偿制度、补充耕地指标流转交易管理制度,完善指标收益分配机制。稳步开展以清产核资、明确债权债务、资产折股量化、股权设置、股权管理、收益分配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到2020年基本完成土地等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确权登记颁证、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健全非经营性资产集体统一运营管理机制。推进国家集体林业综合改革昆明试验示范区建设。开展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林业社会化服务、公益林管理经营和林权流转机制试点,推进海口林场改革。探索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继续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农田水利改革、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20.持续增加对农业农村投入。优先保证“三农”财政投入稳定增长,坚持将农业农村作为固定资产投资的重点领域,确保力度不减弱、总量有增加。严格落实从土地出让收入计提4%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5%的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和农业人口环境整治工作经费足额计提。加强对脱贫攻坚、农田水利建设、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农村产业融合等重点项目和工程支持力度。完善农业补贴办法,向耕地地力保护、粮食产能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产区倾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通过基金、贴息、奖补、参股、担保等措施,带动金融和社会资金更多投入农业农村。发挥县级在涉农资金整合中的主体作用,建立完善财政支农资金整合机制,探索从预算源头归并性质趋同、目标接近的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办法。落实支农资金管理中的主体责任,提高涉农资金投入绩效。

21.推动金融资源更多向农村倾斜。积极发展农村普惠金融,加快建立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竞争适度、风险可控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降低融资成本。深入推进“三农”金融服务便利化行动,支持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延伸网点,在县域内增设分支机构,拓展涉农业务范围,加大支农力度。引导互联网金融、移动金融在农村规范发展。稳妥有序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深入推进“三农”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实施农业龙头企业专项贷款和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双百”行动。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发行企业债、公司债和涉农中小企业私募债、集合票据。鼓励组建政府出资为主、重点开展涉农担保业务的县域融资担保机构或担保基金。加强农村企业和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建设,建立健全适合农村经济主体特点的信用评价体系。启动信用县建设工作。强化农村金融消费者风险教育,切实防范农村金融风险。

22.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增加保险品种,逐步提高保障水平。鼓励和引导保险资金投资“三农”领域重点项目。鼓励各地开展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推广农房、农机具、设施农业、农村小额信贷保证保险业务,探索推广渔业、制种和中药材保险。争取开展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和人口较少民族综合保险试点建设。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适合新型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品种。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开发适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品种。鼓励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积极为外向型农业企业提供保险支持和融资帮助,扩大农产品出口信用保险的承保范围。扩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深入开展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研究完善农业保险大灾分散机制。

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23.提高“三农”工作领导水平。各级党委、政府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以更大的决心、下更大的气力加快补齐农业农村这块全面小康的短板。不断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党委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统筹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把握好农业农村发展新特点,顺应农民新期盼,提高做好“三农”工作本领。深入持久开展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作风教育、群众路线教育、宗旨意识教育,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24.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抓好乡镇(街道)党(工)委和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推行各级党委常委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工作制度,坚持开展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和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扶贫开发与基层党建“双推进”“挂包帮、转走访”扶贫工作机制。继续做好驻村扶贫工作队和“第一书记”选派管理工作。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村官工作。选好用好管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从严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县级党委要切实履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着力转变基层干部作风,解决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坚决查处和纠正涉农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和加重农民负担行为。

25.健全乡村治理机制。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以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带动农村自治组织、群众组织、经济社会服务组织建设。探索不同情况下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形式,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单位和集体土地所有权在村民小组的地方,可开展以社区、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载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社区协商。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做到务实管用。发挥好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开展农村社区共建共享试点,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选择不同类型的行政村开展试点,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深入开展涉农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整治农村黄赌毒、非法宗教等突出问题,依法严厉打击农村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26.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树立良好家风,弘扬公序良俗,创新和发展新乡贤文化,形成健康向上、开放包容、创新进取的社会风尚。健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整合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服务功能,增强农村文化惠民工程实效。推进云南文化传承示范村的创建。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深化关爱帮助农村“三留守”人员、残疾人和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

做好“十三五”时期的农业农村工作意义重大,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要开拓创新,艰苦奋斗,真抓实干,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持农业农村持续向好的局面,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此件发至县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