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昆明市人民政府 2016-12-19 17:25 字号: [ 大 中 小 ]
市委办便笺〔2016〕59号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市属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
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人民来信“绿色邮政”的通知》(〔2016〕—66)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学习宣传贯彻落实。
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2月14日
(此件发至县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