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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文件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意见

来源: 昆明市人民政府    2017-02-14 09:34   字号: [        ]

昆政发〔2017〕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各直属机构:

计量是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重要技术基础,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提高产品质量、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技术保障。提高计量整体水平已成为增强全市综合实力、实现质量强市战略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3〕1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20号)和《昆明市“十三五”质量强市发展规划》精神,进一步夯实计量工作基础,全面提升全市计量整体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计量在推动科技创新、促进经济发展、改善民生、保障社会和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强我市计量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 计量发展的重要意义

计量是实现单位统一、保证量值准确可靠的活动,是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础。计量发展水平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世界主要工业国家竞相把争夺计量科技制高点放在战略核心地位。当前,是我市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各地各部门要从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入手,充分认识加强计量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工作实际,全力推动计量工作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 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当好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的排头兵和火车头,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紧紧围绕加快建设立足西南、面向全国、辐射南亚东南亚的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的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计量的基础建设、法制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完善量值溯源体系、计量监管和诚信体系,不断夯实计量基础,提升服务能力,规范市场秩序,推动计量科技进步,为提升质量、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基本原则

转变观念,改革创新,加强计量基础工作。充分发挥昆明省会城市的优势,在计量技术机构的设置、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建立、计量测试技术的研究等计量基础工作中,进一步转变观念、改革创新,广泛利用社会资源,建立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量值溯源体系。

合理布局,依法监管,营造计量检定环境。全面提升计量服务和保障能力,充分发挥市场主导作用,打破部门垄断和行业壁垒,营造检验检测机构平等参与竞争的良好环境,提高我市量值溯源体系服务能力和有效性,更好地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完善机制,加强监督,创新计量民生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计量监督员制度,建立公益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建立和运行机制,建立计量投诉处理应急机制,加强计量诚信体系建设,切实深入开展计量民生工作。

加强宣传,依法行政,推进计量法制建设。完善计量监管手段,提升技术监督能力和水平,提高监管效率;完善计量行政监管方式,使计量监管依法、规范、有序、高效;强化计量法制理念,增强计量法制意识。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计量基础工作更加坚实,民生计量工作更加有效,能源计量和产业计量切实强化,法制计量建设更加健全,计量服务社会能力明显提升,计量诚信体系基本形成,计量监管体系和量传溯源保障体系基本满足全市经济社会建设需要,计量综合发展水平位居全省前列。

——民生计量:到2020年,围绕《昆明市大健康发展规划(2016—2025年),全市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重点管理强检计量器具受检率从85%提高到95%以上;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抽样合格率达到95%以上。在全市50%以上的市场(商场)推行公平秤规范配置。

——能源计量:到2020年,全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达标率从80%提高到100%。完成全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数据实时在线采集。

——产业计量:到2020年,围绕我市能源、烟草、医药制造、冶金等产业发展需求,研究量传溯源所需技术和方法,实现计量活动贯穿于企业生产全过程,推动规模以上企业开展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培育2个计量检定校准机构。

——法制计量:到2020年,完成《昆明市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建立民生计量、能源资源计量、安全计量等重点领域长效监管机制。全社会诚信计量意识普遍增强,引导并培育500个诚信计量自我承诺示范单位。

三、 主要任务

(一)深化民生计量工作

1.加强民生领域强检计量器具监管。加强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方面强检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和监督管理重点对全市乡镇(社区)公益性医疗卫生机构在用医用计量器具和集贸市场在用衡器实行免费检定,全面提高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覆盖率和合格率。重点在市场(商场)推行公平秤规范配置。

2.加大民生计量执法检查力度。重点组织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医疗卫生、加油站、眼镜制配等领域进行计量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检查,强化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自律,规范企业定量包装商品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C标志)使用。

3.建立和完善民生计量监督机制。建立和完善“生产经营者自律、行政部门监管、社会各界监督”的工作机制,加快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实施诚信计量分类监管,建立诚信计量信用信息收集与发布和计量失信“黑名单”制度,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经营者开展诚信计量自我承诺活动和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评定工作。建立健全企业守信情况公开、社会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机制, 完善我市社会计量监督员制度,不断拓宽社会参与诚信计量监督的渠道。

(二)强化能源资源计量工作

1.建立完善能源资源计量管理体系。全面贯彻实施《云南省用能和排污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开展能源资源计量审查工作,引导用能单位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等国家标准,合理配备和正确使用能源资源计量器具,建立能源资源计量审查信息发布和能源资源计量管理先进单位激励制度。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及检定、校准和能耗数据利用等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能源资源计量违法行为。

2.建立完善能源资源计量技术保障体系。以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云南)为依托,加强部门协作,强化计量数据综合分析和应用。积极采用先进计量测试技术和先进管理方法,实现从能源采购到能源消耗的全过程监管,为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制定能源规划、实施能耗统计监测及节能减排目标考核评价提供准确的能源资源计量数据。

3.建立完善能源资源计量服务体系。加快能源计量和环保计量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步伐,为节能减排工作量传溯源提供技术支撑。

(三)促进产业计量工作

1.夯实企业计量基础。鼓励大中型企业和重点用能单位按照国家标准建立测量管理体系,指导中小企业落实国家规定的计量检测规范要求,全面提升企业测量管理水平。新建企业、新上项目的计量检测设施要与其他基础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引导企业在生产加工、工艺控制、产品检验等关键环节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计量器具。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先进的计量测试技术,参与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和科研院所间的协作,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

2.提升产业计量服务与保障能力。加强计量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加快提升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医疗卫生等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计量检测水平。加快淘汰陈旧落后不符合新计量检定规程的设备,全面提升计量服务和保障能力。充分发挥市场主导作用,鼓励民营企业和其他社会资本投资检验检测服务,支持具备条件的生产制造企业申报相关资质,面向社会提供检验检测服务。打破部门垄断和行业壁垒,营造检验检测机构平等参与竞争的良好环境。对专业性强、行业特点突出的计量器具,授权行业有关机构开展量传溯源工作。

3.构建区域发展计量支撑体系。整合市内现有法定计量技术机构、部门(专业)计量技术机构以及企事业单位的计量技术力量,结合全市区域发展主体功能区定位,制定区域发展计量支撑体系方案,建立满足区域发展需要的计量标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完善量传溯源体系,重点提高服务能源资源和重大工程建设的技术支撑能力。

(四)加强法制计量工作

1.健全地方性计量法规和技术规范体系。要依据《计量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结合本市实际,及时推进《昆明市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的修订;制订昆明市地方规范《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工作规范》和《市场(商场)公平秤设置与管理规范》。加强经济发展、民生改善、节能环保、医疗卫生等领域计量管理制度建设。

2.加强计量监管体系建设。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计量监管体制。构建全市计量监管服务信息平台,实现对计量行政行为、计量技术服务等的信息化监督管理。建立对计量日常监管、计量行政许可等工作的定期巡查和量化考核机制。加强计量器具制造、销售、使用以及定量包装商品和计量技术机构的监督管理。强化计量社会监督,推行计量监督员制度,不断拓宽计量监督渠道。加大计量执法装备配备力度,完善计量监管手段。

3.强化安全计量监管。加强对涉及安全生产、环境安全、交通安全等计量器具制造、使用、检定等方面的监管。加强对安全用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督促使用单位建立完善计量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用计量器具的监督抽查,确保安全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依法处于受控状态。

4.严厉打击计量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计量作弊防控技术和查处技术的研究,加大计量器具制造环节监管,严厉查处制造带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加强市场监管,对重点产品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查办利用高科技手段从事计量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能效标识虚标和商品过度包装行为。加强执法协作,建立健全查处重大计量违法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加强行业性、区域性计量违法问题的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建立健全计量违法举报奖励制度,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计量违法行为的刑事司法打击力度。

四、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市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计量工作联席会议,研究促进计量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和行动方案,协调推进本实施意见的落实。市质监局要牵头制定每年度的贯彻落实工作行动计划,细化落实《规划》和本实施意见的重点任务,明确各项工作的分工和责任部门,扎实有效地加以推进。市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科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计生等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能,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出发,创新发展思路,把计量发展规划纳入到本市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措施和推进方案。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本县区计量工作的领导,并结合本区县的工作目标,明确相关政策及保障措施。

(二)加强经费保障

加大支持公益计量发展的资金投入力度。建立有效的民生计量经费保障机制,增加强制检定所需计量检定设备投入,把与人民生活、生命健康安全密切相关的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所需费用纳入同级地方财政预算。

(三)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计量技术人员相关职业资格制度建设,加强计量行政管理人才培养,提升计量队伍的业务水平和监管能力。根据工作需要,逐步增加计量监管、执法人员编制。加强高校、科研院所在科研项目、技术交流、成果转化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加强全市工业企业、重点用能企业计量从业人员的培训,满足企业计量工作需求。

(四)加强宣传力度

加强计量文化建设,构建“度万物、量天地、衡公平”的计量文化体系。定期开放实验室,普及计量知识,宣传计量文化。充分利用媒体宣传计量在科技进步、经济发展、保障民生、节能减排等方面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有效提升计量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加强计量基础知识普及教育和宣传,形成公平交易、诚信计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强化绩效考核

各级人民政府、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建立起贯彻落实国发〔2013〕10号文件和本意见的工作责任制,将其落实情况纳入政府年度质量工作考核内容。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地本行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昆明市人民政府

2017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