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昆明市人民政府 2017-07-21 20:28 字号: [ 大 中 小 ]
昆办通〔2017〕69号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市属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
为进一步理顺社区关系,减轻社区负担,切实增强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社区工作准入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云办通〔2017〕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相关要求,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实行社区工作准入制度,是厘清基层政府社会管理,明确公共服务职责清单和社区自治权力清单,加快社区职能转变,深化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社区治理方式的迫切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和市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行社区工作准入制度的重要性,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社区工作准入的要求,将其作为深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抓好抓实。
二要强化组织领导。社区工作准入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要求高,市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在市和谐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负其责,切实优化社区工作准入的外部环境,落实社区工作准入的各项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要求,成立相应的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体责任,负责准入工作的具体办理。同时,结合自身实际尽快制定出台本地区的实施意见(办法)和《社区工作准入目录》(样表见附件1),明确本地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样表见附件2)和社区印章使用范围清单(样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两个清单”)。
三要创新工作方式。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要切实发挥主体作用,不断在实践中总结和创新社区工作准入的内容与形式。要针对不同地区的情况,加强分类指导,同时鼓励各乡镇(街道)立足实际、勇于实践、大胆创新,及时总结典型经验、不断创新工作方式,确保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在基层落地见效。
四要抓好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要做好社区工作准入制度的落实、跟踪和反馈工作,严格抓好社区工作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设立社区工作举报反馈通道,对执行社区工作准入制度情况、工作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针对违规情况进行核实查处,对未按审批要求操作或者基层反映强烈、群众不满意的项目,督促其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仍不到位的,经本级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撤销。市和谐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强对社区工作准入制度贯彻落实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对社区工作准入落实不到位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将进行全市通报并督促整改。
五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注重痕迹管理,把社区工作准入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并将制定出台的实施意见(办法)、《社区工作准入目录》(样表见附件1)以及“两个清单”(样表分别见附件2和附件3)于2017年9月20日前报市和谐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民政局),今后每半年将《社区工作准入目录》和准入事项办理情况报市和谐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7月17日
附件1
XX县(市)区社区工作准入目录(样表) | ||||||||||||||
序号 | 准入工作 | 承办工作 | 备 注 | |||||||||||
拟入单位 | 申请准入事项 | 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 准入时限 | 审批单位 | 审批意见 | 承办单位 | 承办工作类型 | |||||||
长期 | 阶段性(注明具体时间) | 管理职能工作 | 服务职能工作 | |||||||||||
授权 管理 | 委托 管理 | 协助 管理 | 代理 服务 | 直接 服务 | ||||||||||
1 | 组织部 | |||||||||||||
2 | ||||||||||||||
3 | 宣传部 | |||||||||||||
4 | ||||||||||||||
5 | 统战部 | |||||||||||||
6 | ||||||||||||||
7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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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XX县(市)区社区工作事项清单(样表) | |||||||||||||
序号 | 所属部门 | 社区工作事项 | 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 事项委托部门 | 备注 | ||||||||
省级 | 市级 | 区级 | |||||||||||
1 | 民政局 | 低保工作:低保人员医疗就诊卡的办理,低保人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审核,低保家庭成员信息登记。 | 《云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云政发[2014]65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第54号令) | √ | |||||||||
2 | …… | ||||||||||||
3 | 组织部 | ||||||||||||
4 | …… | ||||||||||||
5 | …… | ||||||||||||
6 | |||||||||||||
7 | |||||||||||||
8 | |||||||||||||
9 | |||||||||||||
附件3 | |||||||||||||
XX县(市)区社区印章使用范围清单(样表) | |||||||||||||
序号 | 所属部门 | 社区提供证明(盖章)事项 | 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 事项委托部门 | 备注 | ||||||||
省级 | 市级 | 区级 | |||||||||||
1 | 组织部 | ||||||||||||
2 | 宣传部 | ||||||||||||
3 | …… | ||||||||||||
4 | |||||||||||||
5 | |||||||||||||
6 | |||||||||||||
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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