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五分

昆明: 晴 4℃~10℃
联合发文

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实施银龄讲学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来源: 昆明市人民政府   2018-11-05 21:03   字号: [        ]

昆办通〔2018〕64号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市属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

《昆明市实施银龄讲学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0月29日

(此件发至县级)

昆明市实施银龄讲学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人才是发展的第一资源,努力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根据教育部、财政部银龄讲学计划和省委、市委组织工作会议要求,深入推进名师、名校、名长“三名”工程,充分发挥昆明宜人的气候资源优势,引进优秀退休教师到昆讲学,提升我市教育质量,制定此行动计划。

一、目标任务

2018年至2020年,面向全国引进100名优秀退休教师,充分利用退休教师优势资源,调动优秀退休教师继续投身教育的积极性,通过组建银龄名师工作室,加强教育科研和对中青年教师的传、帮、带,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我市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建设与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相匹配的教育体系,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引进条件

1.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在当地教育系统声望较高。

2.获得国务院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称号的教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教师;获得省级政府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称号的教师、享受省级政府特殊津贴的教师、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教育教学实绩突出的高级教师;以服务普通高中为主。

3.退休前5年,有从事毕业班教学的经历,所教学科成绩在当地名列前茅;或在教科研工作中业绩显著,有丰富的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工作经验,所指导的教师在当地课堂教学竞赛中名列前茅。

4.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

5.我市学校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工作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三、引进程序

1.学校申报,主管教育部门(或第三方)组织公开报名、资格审核或遴选、公示公布后确定拟聘人员。

2.公开报名时,应聘者需提供身份证明、资格证明和近6个月体检报告。

3.以学校为单位,与银龄讲师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4.银龄讲师聘用期间,由主管教育部门或学校安排食宿和具体工作任务。

四、银龄讲师职责

1.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

2.组建银龄名师工作室;

3.参与并指导教师培训,开展专题讲座,辅导中青年骨干教师;

4.通过兼任教研员或特聘教研员的方式,加强对学校学科建设的指导;

5.其他工作职责根据实际需求,由双方在协议中明确。

五、银龄讲师待遇

1.获得国务院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称号的教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教师,每人每年发放工作补贴30万元;获得省级政府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称号的教师、享受省级政府特殊津贴的教师、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每人每年发放工作补贴20万元;教育教学实绩突出的高级教师,每人每年发放工作补贴15万元。

工作补贴按月发放,学校认定,次月兑现。

2.引进的教师,由学校或主管教育部门提供一套两居室以上达到拎包入住条件的免租住房;每半年报销往返探亲机票费或车旅费一次;因公外出的,按学校在职在编教职工同等待遇报销差旅费。

3.聘用期间,由学校为银龄讲师购买意外保险,并每年安排1次体检。

4.将银龄名师工作室纳入同级名师工作室范围认定、考核和奖补。

六、银龄讲师管理

1.实行合同管理,首聘一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后,续聘5年或由双方协商决定。

2.银龄讲师聘用期间,由学校和主管教育部门负责跟踪评估,对贡献突出的给予一定奖励;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

七、经费保障

市直属学校引进银龄讲师所需经费由市级财政承担。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所属学校引进银龄讲师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保障,市级财政对一板块地区(主城五区、安宁市、高新区、经开区、滇池度假区)按人均每年8万元、二板块地区(晋宁区、富民县、宜良县、嵩明县、石林县、阳宗海风景区)按人均每年10万元、三板块地区(东川区、禄劝县、寻甸县)按人均每年12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民办学校引进银龄讲师由同级财政按人均5万元给予奖补。奖补资金由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教育局于每年12月底前向市教育局申报。市直属学校引进经费和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奖补资金纳入市教育局年度部门预算中统筹安排。

本行动计划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市教育局、市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引进优秀退休教师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昆教人〔2017〕11号)同时废止。2018年8月底前引进的优秀退休教师,仍按昆教人〔2017〕11号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