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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686175779-202110-319699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机构: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9-09-16 11:32
名 称: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 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 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16 11:32 来源: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各直属单位: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6号)要求,《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于9月10日起正式实施,为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全面规范我市政务新媒体的建设和应用管理,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和载体健康、有序、创新发展,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盘活政务新媒体矩阵

市政府办公室是全市政务新媒体工作的主管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委办局是本地区、本部门政务新媒体工作的主管单位,实行系统垂直管理的部门办公室或其指定的专门处室是本系统政务新媒体工作的主管单位,负责对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的政务新媒体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和监督考核。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新媒体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谁开设、谁主办”的原则,明确政务新媒体主管、主(承)办责任,做好政务新媒体运维工作。要按照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原则,接受宣传、网信部门的有关业务统筹指导和宏观管理。要结合政务新媒体平台属性,从政策宣传、政务服务、权威发布等方面入手,各有侧重地在不同平台打造政务新媒体账号和矩阵。各账号要加强与政务新媒体矩阵中各部门的联动互通,特别是与矩阵主账号的互动,共同打造整体联动、快速响应、集中发声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

二、摸清底数,做好清理整合和备案登记

目前,全市政务新媒体开设情况仍存在底数不清、数据不实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核实。各级各部门要抓紧对本级本部门的政务新媒体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查清问题,确保底数清、上报准。除涉密单位和不对外行使公共管理职能的部门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开办政务新媒体,其他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规范开办。要按照“关停一批、整合一批、提升一批”的原则,开展清理整合。一个单位原则上在同一新媒体平台只开办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对无专人维护、长期无更新、安全保障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关停;对不同平台上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应及时清理优化,确属无力维护的予以关停。确需变更、关停、注销的政务新媒体,须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同意,报主管单位备案后,并向社会公告不少于15个工作日。各级各部门在完成清理整合工作后,于2019年10月25日前登陆全省政务新媒体备案系统(网址:http://www.yn.gov.cn/hdjl/zwxmtjzdt/)进行登录备案,对已开办的补办有关备案手续,并将《云南省政务新媒体备案登记表》(见附件)及清理整合情况于10月30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政务新媒体开办、变更、关停、注销均须填写《云南省政务新媒体备案登记表》。对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的政务新媒体账号,将采取责令删除、约谈、警告、通报或者责令关闭等措施进行处置。

三、规范发布,强化线上政民互动

政务新媒体运维要以内容为先,发布信息要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和部门职能定位,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做好政策解读、宣传和服务。要严格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先审后发,把好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政务新媒体要保持账号的活跃度,除节假日外,原则上每天更新发布的信息不得少于1条。同一信息在不同政务新媒体发布的,应保持一致。发布内容要积极运用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发布,提高政务新媒体的亲和力与吸引力,畅通搭建与群众良性互动平台,走好网上群众路线。通过政务新媒体平台听民生、解民意,对于群众诉求要限时办理、及时反馈,确保合理诉求得到有效解决,严禁随意回复、调侃敷衍。要结合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等设置话题,通过微直播、微访谈等形式,引导公众依法有序参与公共管理、公共服务。

四、强化监督,保障网络信息安全

要高度重视政务新媒体平台载体的网络安全工作,明确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和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责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和应急预案,全面提高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能力,政务新媒体的密码应当由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不得私自泄露。切实健全完善与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齐抓共管、协同配合,对违反违规信息做到早发现、早处置。选优配强工作人员,抓实抓好教育培训,将政务新媒体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努力打造政治立场坚定、熟悉政策法规、掌握传播规律并具备信息采集、选题策划、编辑加工和安全保障等综合能力的专业化队伍。理顺工作关系,减少部门职能交叉,确保政务新媒体工作职能与政府网站、政务热线等政务公开平台和载体的管理职责在同一职能部门。 

五、严格考核,落实常态监测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要求,我市同步启动政务新媒体运维状况检查考评工作。从今年2季度开始每季度对全市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抽查,每年度组织考评和第三方评估,有关抽查、监测和评估结果将公开通报,同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附件:云南省政务新媒体备案登记表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12日

附件

云南省政务新媒体备案登记表

账号ID
及名称


创建/注册日期


发布平台

(系统)


是否通过认证


主管单位


是否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


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分管领导及职务


联系电话及方式


承办单位


承办单位分管领导及职务


联系电话及方式


政务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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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 □微信(服务号/订阅号/小程序) □微视 □移动客户端(APP)

□其他类型(如:今日头条、一点资讯、美篇、知乎、简书、抖音、快手、火山小视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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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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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号































开办(变更、关停、整合)理由


主办单位

  见

已知本单位在网络公共平台开办此政务新媒体账号,并建立有关管理制度,明确对此账号及发布内容负有管理责任。
                                主要负责人签字:
                                (加盖印章)
                                                               月    日

主管单位

  见



                               主要负责人签字:
                                (加盖印章)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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