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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方案

富民县清废行动立查立改情况说明

  来源: 昆明市人民政府   2019-11-15 11:15   字号: [        ]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关于对2019年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发现疑似问题的立查立改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对2019年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发现疑似问题进行交办的函》(环督函[2019]35号)、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清废行动”宣传工作的函》(云环函﹝2019﹞354号)和《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清废行动2019”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便函〔2019〕1135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开展对疑似问题的排查(核实)工作,经前期排查和整治工作,富民县存在两个自查问题点位和“清废行动”问题清单-377个部级审核后确定的问题的要求,现将立行立改、地方自查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 疑似问题点位编号6060

(一)基本情况

该点位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永定街道麦白段,为富民永飞防滑耐磨材料厂为生产出的粒状石料石产品,大约有2万吨,未采取防治粉尘污染措施,针对该环境问题,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已于2019年7月实施了行政处罚,罚款2万元。该公司堆放的是成品石料,采用覆盖措施进行防扬尘处理,同时安装一台雾炮机,定期对厂区进行洒水降尘。采取逐步清运销售的方式进行整改。

(二)现场整改落实情况

经现场核实,该点位已配备安装一台喷雾降尘设备,定期对厂区进行洒水降尘,对露天堆放的产品采取覆盖措施,采取逐步清运销售的方式进行整改。

二、 地方自查问题点位

(一)基本情况

该点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永定街道矣沙,为采石场开采后的玄武岩石料产品,约有50000吨,露天堆放于富民县宏宇实业有限公司闲置厂区空地内,未采取防治粉尘污染措施,针对该环境问题,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对行为人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富生环通[2019]24号),要求对露天堆放的石料产品采取覆盖措施,同时尽快清运销售。

(二)现场整改落实情况

经2019年10月23日进行现场后督察,该点位已按照整改通知的要求进行了整改,已采用覆盖措施防止扬尘、同时逐步销售清运。

三、 地方自查问题点位

(一)基本情况

该点位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永定街道北赤段,为采石场开采后的玄武岩石料产品,约有8000吨,未采取防治粉尘污染措施,针对该环境问题,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对行为人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富生环通[2019]24号),要求对露天堆放的石料产品采取覆盖措施,尽快清运销售。

(二)现场整改落实情况

经2019年10月23日进行现场后督察,该点位已按照整改通知的要求进行了整改,已采用覆盖措施防止扬尘、逐步销售清运。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