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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高质量发展工业大麻产业八条措施的通知

 来源: 昆明市人民政府   2020-09-14 10:39   字号: [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各直属机构:

《昆明市高质量发展工业大麻产业八条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对照职能,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昆明市高质量发展工业大麻产业八条措施

为高位统筹昆明市工业大麻产业协同创新、聚集发展,高标准搭建产业支持平台,打造全球领先的工业大麻产业高地,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组建昆明国际工业大麻研发中心(研究院),设立昆明工业大麻研究及应用专项资金,支持国内外科研团队开展工业大麻领域应用研究和项目转化。对获批的院士工作站、专家工作站分别给予180万元、90万元的专项经费资助;对我市承担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任务的,分别给予建设主体最高500万元、1000万元建设引导经费;对我市承担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任务的,分别给予建设主体最高250万元、500万元建设引导经费;对研究项目获国家级、省级科技奖项的,分别给予团队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重大成果产业化项目、重点成果中试性项目,分别给予牵头项目实施单位500万元、300万元项目经费支持。(市科技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二、支持开展良种选育、扩繁,鼓励采用先进的植物提取大麻素技术和化学、生物合成大麻素工艺,提高有益大麻素提取、合成效率。对新选育适宜昆明地区种植且经省级农业主管部门认定、规模推广的优良品种,给予育种主体每个品种2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市级认定为工业大麻良种繁育基地,对经营主体每年每亩给予500元的补助;对市级认定种植规模1000亩以上的工业大麻种植基地,给予经营主体每年每亩200元的补助。每个种植经营主体每年最高给予100万元补助;支持露地种植和温室种植技术研究、示范和推广,推行良种良法生产技术的应用;对新取得大麻素提取、合成专利且在昆明落地实施大麻素提取、合成的,按经营主体实际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额的0.5%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市财政局配合)

三、优化工业大麻产业空间布局,设立国内外工业大麻企业总部中心,促进工业大麻产业集聚发展。对租用昆明国际工业大麻产业园厂房和楼宇的研发机构、生产企业、企业总部,经开区、市财政按比例连续三年给予租金补贴;对在经开区、高新区等工业大麻产业聚集区购买土地或租用标准化厂房的项目,市级对实际固定资产投资超过2000万元(含)的项目按其实际固定资产投资的1%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补助,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对实际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2000万元内的项目给予相应扶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配合)

四、设立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支持创业创新,推动工业大麻应用技术成果转化。企业因股东股权变更、转让以及股东股权分红产生的个人所得税且纳税额超过100万元(含)以上的,各县(市)区、开发区对其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根据企业当年对属地地方经济发展贡献情况,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对企业的高级管理人才、高端专业人才给予奖励;企业扶持资金中的20%可由企业决定奖励给其高级管理人才、高端专业人才;对在上交所和深交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的总部和主营业务均在我市的工业大麻企业,分阶段给予累计500万元的补助;市财政从2020年开始连续3年每年安排1亿元引导资金,吸引社会资本设立昆明市工业大麻产业专项基金,对工业大麻研发类、产业类项目进行股权投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牵头,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产投公司、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

五、发挥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政策优势,建设线上和线下互动、展示和体验相结合的工业大麻产品展示体验中心。逐级申请先试先行产业政策,支持科研机构和企业研发添加大麻素产品的洗护日化产品、食品、保健品和药品;提供通关便利,支持企业生产、出口符合法律规定的工业大麻应用产品;统筹省市政策,对工业大麻产品年外贸贡献突破2000万元以上的,给予40万元一次性奖励,每增加1000万元外贸贡献追加20万元/年的奖励。(市商务局牵头,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

六、建立工业大麻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对接国际标准开展工业大麻标准化建设工作,搭建工业大麻检测检验中心。支持具备检测资质和能力的机构面向全产业提供大麻素含量、重金属含量、净度、农残含量、工业大麻化妆品成分分析等检测服务;统筹省市政策,对由昆明市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作为主要项目承担单位制定的标准,每个团体标准(被政府采信的)、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分别给予不高于30万元、30万元、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取得欧盟、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或地区认可的质量认证证书的,每本证书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

七、建立昆明工业大麻交易中心,积极开拓工业大麻市场。建立昆明市工业大麻监测监控信息化平台,加强行业全流程禁毒监管工作;对新设立且实际利用外资(不含外方股东贷款)100万美元以上的的外资企业,市级按其当年实际利用外资金额的2%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奖励;支持举办工业大麻研发成果推介会、产业发展研讨会,按政策对举办主体给予办会补助;适时组建昆明国际工业大麻交易所和设立工业大麻期货交易库,拓展工业大麻现代服务业。(市投资促进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办配合)

八、加强组织领导,促进工业大麻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精简工业大麻企业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程序,建立项目会办制度和企业包保服务机制,着力优化具有活力的创新创业环境,落实支持工业大麻产业的有关政策措施。建立信息共享、问题会办、工作联动制度,形成清单管理、链条式工作推进机制,切实加强对工业大麻产业的组织领导工作。

本措施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执行期3年,由牵头部门负责制定实施细则组织实施, 并统筹安排部门专项预算落实政策措施。本措施与市级其他现行优惠政策内容重复或雷同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国家、省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