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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建O2O体验店最高奖励200万元

来源: 昆明日报    2021-03-17 10:48   字号: [        ]

昨日,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昆明经开区)管委会发布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措施实施细则、支持航空物流和现代物流发展措施实施细则,进一步明晰如何给予符合条件的企业扶持奖励。

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对电子商务发展的支持包括:入区发展、跨境电商业务单量奖励、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跨境物流补助。在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注册的小微跨境电商企业,通过系统对接经开区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并首次完成3000票/年电商业务,可获得一次性3万元奖励;注册当年跨境电商进出口额超过100万美元、200万美元、300万美元的,分别可获得20万元、3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跨境电商业务单量奖励主要针对9610/9710/9810业务和1210业务,单个企业最高可获年度奖励200万元。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重金鼓励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建设服务本地中小微跨境电商企业的综合服务平台、跨境电商聚集园区、建设O2O新零售线下体验店,单个企业最高可获得一次性年度奖励200万元。

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对航空物流和现代物流产业的支持包括:鼓励设立基地航空公司,自购飞机可按100万元每架予以奖励;鼓励新开国际和地区货运航线,在第一个运营年度,按不同机型分别给予每个往返航班补贴1.5万元/飞行小时、2万元/飞行小时、2.5万元/飞行小时;定期国际货运航线常态化运营奖励,符合条件的单条航线年度最高奖励300万元;奖励获认定的航空维修企业,首次取得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FAA)或欧洲航空安全局(EASA)维修许可证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首次获得中国民航局(CAAC)维修许可证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获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认定的5A级物流企业,年度最高给予50万元支持;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规模以上物流企业新建或提升改造冷库设施的,最高可给予200万元奖励。(昆明日报 记者 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