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滇池管理范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30 15:56
浏览次数:499
字号:[
大
中
小
]
为进一步做好滇池管理与保护工作,依法依规划定滇池管理范围,对滇池堤防进行管护,保障防洪及堤防安全,保护滇池生态环境,充分发挥滇池水生态功能,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河湖〔2018〕314号)》《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的通知(云河长办发〔2019〕51号》)等文件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滇池管理范围予以公告。
滇池管理范围,为2015年10月昆明市人民政府第88号公告公布施行的《滇池分级保护范围划定方案》中的滇池一级保护区范围,滇池一级保护区范围线即为滇池管理范围线。
本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施行。如需查询相关信息,请到昆明市滇池管理局进行查询,联系电话:0871—64619025。
附件:滇池管理范围图
昆明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