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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购药请注意 这些天不能用医保卡

 来源: 昆明日报    2021-11-16 15:28   字号: [        ]

11月15日,记者从云南省医疗保障局获悉,省本级和昆明市(以下统称“昆明地区”)将统一上线使用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11月20日0时至12月4日24时,昆明地区医保信息系统将停机,昆明地区参保人在这期间将不能通过医保信息平台进行费用结算。

为确保新老信息平台的顺利切换和平台切换期间参保人的待遇不受影响,昆明地区医保信息平台切换停机时间为2021年11月20日0时至12月4日24时,新的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于12月5日0时开机运行。

停机期间,参保人(含离休干部)持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到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将不能通过医保信息平台进行费用结算,参保人员根据自身疾病治疗需要,在11月20日前合理备足停机期间所用药品,确保治疗不受影响。

各定点医药机构根据参保人的病情,在保证用药安全的前提下,满足参保人停机期间的用药需求。

注意事项

1.停机期间,参保人因病情需要产生的涉及统筹基金报销的门诊费用,可先行垫付,后续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手工报销。

2.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参保人,11月20日前符合出院条件的,正常办理出院结算;仍需继续住院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退出医保入院登记,平台上线运行后重新办理医保入院手续,并由医疗机构将期间的住院医疗费用进行补录结算。在停机期间需要住院的,正常办理住院手续,平台上线运行后由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入院手续,并将期间的住院医疗费用进行补录结算。

3.在省外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参保人,11月20日前符合出院条件的,正常办理出院结算;仍需继续住院治疗或停机期间办理住院的,出院时个人先行垫付费用,后续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手工报销。

4.停机期间,参保人需要到参保地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办理的业务,经办机构正常受理各项业务所需资料,待平台上线运行后及时办结。(昆明日报 记者黄河清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