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奖励在2020年度财政管理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工作中作出贡献人员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开发(度假)区管委会,自贸区昆明片区管委会,各直属机构,市属企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国办发﹝2021﹞17号),昆明市因2020年度财政管理工作和禄劝县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完成情况好被列入通报激励名单。为肯定成绩,激励先进,在全市树立敢于担当、谋事进取的良好工作导向,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梁兴涛等18名同志予以奖励。
一、 个人二等功(3人)
梁兴涛 昆明市税务局局长,一级高级主办
王丕兴 禄劝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
梁 勇 昆明市财政局副局长
二、 个人三等功(5人)
罗 锐 昆明市财政局三级调研员
刘 云 禄劝县自然资源局局长,自然资源总督察
张 丽 昆明市财政局预算处处长
陈志刚 昆明市财政局经济建设处处长
杨大才 禄劝县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和权益科科长
三、 个人嘉奖(10人)
陈 鼎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五处处长
赵宪国 昆明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四级调研员
马晓琨 昆明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邱 秋 昆明市财政局综合处处长
秦庆华 昆明市财政局政策研究处处长
王 菲 昆明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处处长
王志彦 昆明市财政局产业发展处处长
张 琴 禄劝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杨雯洁 禄劝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一级科员
董 月 禄劝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一级科员
希望受奖励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先进典型经验做法,以受奖励的同志为榜样,敢于担当,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努力为高质量推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昆明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