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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环境、噪音污染将被联合惩戒并曝光

来源: 昆明日报    2021-12-31 08:31   字号: [        ]

12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艾发伟通过昆明12345热线接听群众来电,针对市民反映的噪音扰民、餐饮店油烟污染、污水违规排放等问题一一作出回应,并答复网民关切的问题。

有西山区广福小区的住户反映,前福路上的餐饮商家油烟排放和排风机噪音使临街住户备受其扰,对此,艾发伟回应,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如存在以上情形,可向属地政府或餐饮商家所持合法证照的审批部门反映。如果商家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标排放油烟,可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反映。

针对网民提出的夜间施工造成噪音扰民的项目能否提前公示等问题,艾发伟答复,今年3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及渣土处置作业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对主城区建筑工地夜间施工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施工单位在建工地禁止在12时至14时、22时至次日6时进行除抢修、抢险作业以外的建筑施工作业。因混凝土浇灌、桩基冲孔、钻孔桩成型等特殊工艺确需夜间连续施工的,施工单位要向项目所在县(市)区住建部门报请审核后,到辖区生态环境部门办理夜间施工登记备案。登记备案后,施工单位须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张贴扰民告知书,向附近居民广泛告知,接受市民监督。市民可到施工工地的进出大门口或专门公示牌上查看。

对网民关注的昆明是否有“红黑榜”对造成环境、噪音污染的项目进行黑榜公示和处罚,对红榜项目创新做法给予嘉奖等问题,艾发伟介绍,今年,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及渣土处置作业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昆明市建立了联合惩戒制度。对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秀的项目,通过联合表彰、现场观摩等形式树立先进典型;对存在问题的项目,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差别化监管,并在本地主流媒体及主管部门网站等进行公开曝光,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情节严重的,在充分调查取证后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将相关企业列入“信用中国”不良信用记录。(昆明日报 记者杜仲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