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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新闻出版(版权)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昆明市新闻出版(版权)局   2022-01-29 10:09   字号: [        ]

一、总体情况

按照昆明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落实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各项制度,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2021年昆明市新闻出版(版权)局没有新制作需要主动公开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 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行政许可权限已下放到各县(市)区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目前我局处于零审批状态。

3.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59号)、《关于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19〕29号)以及昆明市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相关要求,出版管理等文化市场领域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职能由昆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统一行使。

4.2021年,我局未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5.2021年,我局没有政府集中采购项目。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的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未发生过以我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也无我局作为被复议行政机关和被申诉行政机关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申诉。我局未受理过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县(市)区对信息公开工作还不够重视,存在被动应付的现象,导致信息公开不及时。二是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不到位,行政处罚和行政检查等信息公开不明确、不及时。

(二)改进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一是下发《关于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和执法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工作。二是下发《关于转发国家新闻出版署<新闻出版版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试行)>及做好相关试点工作的通知》(昆新出〔2021〕05号),要求各地根据“新闻出版版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内容,积极与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等其他部门协商,结合工作实际共同做好相关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昆明市新闻出版(版权)局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