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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86175779-202004-248633 主题分类: 规划信息
发布机构: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6-12-02 16:29
名 称: 昆明市“十三五”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规划

昆明市“十三五”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16-12-02 16:29 浏览次数: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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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前  言 1

第一章  节能减排低碳发展现状基础 2

一、 “十二五”工作回顾与成效 2

二、 存在问题 11

三、 面临形势 14

第二章  总体要求 17

一、 发展思路 17

二、 基本原则 17

三、 发展目标及指标 18

第三章  主要任务 21

一、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节能环保低碳产业发展 22

二、 推进重点领域工作,落实节能环保低碳目标任务 33

三、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升资源综合高效利用水平 46

四、 强化试点示范支撑,积累节能环保低碳工作经验 51

五、 创新体制机制,营造节能环保低碳发展有利环境 53

第四章  重点工程与投资 56

一、 重点工程项目 56

二、 投资与资金筹措 59

第五章  保障措施 61

一、 完善组织领导和目标责任考核 61

二、 健全政策法规保障 62 

三、 加大资金保障 64 

四、 强化科技支撑 65

五、 强化人才保障 66

六、 加强宣传教育 67

七、 扩大对外合作 68

前   言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中建党一百周年发展目标的重要五年,是云南省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及“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努力实现“三个定位”战略目标的重要五年,同时也是昆明市落实“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提升经济增长质量和生态环境质量,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标兵,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要五年。

为支撑昆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促进“十三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全面推进,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14〕94号)要求,特制定本规划,以指导全市2016~2020年间节能降耗、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等工作的全面开展。

第一章  节能减排低碳发展现状基础

一、 “十二五”工作回顾与成效

“十二五”以来,昆明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综合性工作方案》和云南省《“十二五”低碳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方案》精神,把节能降耗、污染物减排、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认真落实昆明市“十二五”节能减排专项规划、昆明市发展低碳经济总体规划、昆明市低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提出的重点工作任务,统筹协调经济发展与能源、资源、环境可持续的关系,在保持经济平稳增长的同时,节能减排低碳发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规划目标全面完成

——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截至2014年底,全市单位GDP能耗较2010年下降15.98%,完成“十二五”目标进度的87.86%;预计2015年全市单位GDP能耗将下降3.4%,单位GDP能耗预计将低于0.8吨标准煤,可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昆明市“十二五”单位GDP能耗下降18%的目标任务。

——减排目标完成情况。截至2014年底,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分别比2010年削减了20.16%、14.40%、17.03%、5.14%,除氮氧化物外,其余三项均已超额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随着工业废气脱硝、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进一步开展,预计到2015年,可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

——低碳发展主要目标完成情况。据初步估算,截至2014年底,昆明市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较2010年累计下降22.7%,已超额完成“十二五”期间云南省下达给昆明市下降20%的目标任务。

图片1

图1  2005~2014年全市能源消费、单位GDP能耗变化情况

图片2

图2  2010~2014年全市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单位GDP碳排放变化情况

(二)结构调整初见成效

——进一步明确产业发展思路和布局。“十二五”期间,全市进一步明确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加速新型工业化、加快发展服务业的三次产业融合、互动发展思路。结合市域功能定位、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生态环境等实际情况,制定实施了农业产业“东移北扩”战略;在都市、近郊和远郊“三圈层”内深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和“8185”产业培育提升计划,继续推进一、二类工业向园区集中,三类工业控制并逐步外迁,工业集中度达80%以上;以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充满活力、特色明显、优势互补为目标加快发展服务业。

——产业结构逐步优化,综合竞争力持续提升。“十二五”期间,全市产业结构不断调整、产业结构多元化不断发展,高新技术对全市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进一步明显,截至2014年底,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5.1:44.2:50.7、产业结构多元化系数达到19.49,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在全市工业增加值中的占比为30%。

——“三高”行业发展得到有效抑制。“十二五”期间,通过加大节能技术推广力度,加强能源统计体系与节能监察能力建设,积极化解产能过剩矛盾,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产能扩张。全市共淘汰钢铁落后产能155万吨、炼焦落后产能85万吨、铜冶炼落后产能3.47万吨、水泥落后产能10万吨、磺酸落后产能4万吨、电石落后产能2.5万吨、造纸落后产能0.38万吨,制革落后产能31万标张,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给我市淘汰落后产能各年度目标任务。

——能源结构逐步优化,清洁能源、新能源利用稳步发展。“十二五”期间,通过严控煤炭消费总量,煤炭消费比重逐步降低,2013年全市煤炭及煤基燃料在全市能源消费中所占比重为42.42%,较2010年下降5.32个百分点;稳步推进市域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等能源开发利用,截至2014年底,中小水电总装规模机达到100万千瓦、风力发电总装机规模达到30万千瓦、光伏发电总装机规模达到20万千瓦,全市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中所占比重达到15.2%。

(三)重点领域成效显著

——工业节能减排降碳成效显著。通过资金、政策支持,加大节能技术、装备和产品开发力度,组织“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加强能源审计、节能财政奖励项目绩效评价等节能工作的全面开展,“十二五”前四年全市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22.3%、碳排放累计下降25%;通过加强对工业废气、城镇污水等已建成重点减排项目的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抓好火电、水泥、机动车等行业氮氧化物减排和钢铁、化工、冶炼等行业二氧化硫减排工作,实施现有燃煤发电机组、2000吨/日及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窑烟气脱硝及90m2及以上钢铁烧结机烟气脱硫等工程,全市化学需氧量、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均超额完成“十二五”年度目标任务。

——建筑及交通领域节能减排降碳稳步推进。通过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绿色建筑、新型建材及节能灯具推广,全市城镇新建建筑设计阶段执行强制性标准比例达到100%、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面积达945万平方米、居民太阳能热水器普及率达52.29%、共计14个总建筑面积超过300万平方米的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非粘土新墙材占比达到74.2%、新建民用住宅公共部分高效节能照明灯具应用达到100%,完成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337栋,启动了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建设;

通过交通基础设施改造、公共交通智能化建设、新能源车辆及节能运输技术车辆推广、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截至2014年底,全市建成一批节能低碳交通基础设施,主城公交运营线路达到348条、主城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52.1%,GPS智能公交调度等系统建成并投入使用,开展2000个公共自行车租赁点、6万辆自行车投放工作,投入新能源公交车1600辆、混合动力出租车200辆、纯电动出租车50辆、CNG出租车1145辆、环保能源驾培车1480辆,全面实施机动车尾气简易工况法环保检测,全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实现法制化管理,2014年7月1日起,我市将高污染机动车限行范围扩大至一环以内;2015年7月1日起,限行范围扩大至二环以内城区道路;到2015年底,将累计投入各类牵引车121辆、各类挂车230辆、油改气出租车1145辆、环保能源驾培车辆1480辆。

——农业及农村节能减排力度持续加强。通过节能农机具、农村沼气池、节柴灶推广和建设,农业畜禽养殖减排,全市农业机械单机能耗同比降低1%,节能大中型农机具更新比重达到4%,新增农村户用沼气池1.9万口,用户累计达17万户,建成农村沼气服务网点100个,新建50立方沼气池50座,新建大中型沼气工程6座、累计达到23座,新增农户节柴灶6.7万眼、累计达到20万眼,累计推广太阳能热水器3万套,重点流域和饮用水源地严格畜禽养殖管理,开展规模养殖禁养和散养户限养工作,完成畜禽养殖减排项目137个。

——商业及公共机构节能绿色创建工作持续推进。通过加强能耗、物耗管理,开展绿色创建、公共机构能源审计试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等工作,全市商场、医院、星级宾馆、学校高效节能灯具应用达到90%以上,累计创建“绿色商场”46个,创建“绿色饭店”52家。制定一系列公共机构节能规章制度,县级以上公共机构节能灯使用率达100%,成功创建2个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提前完成全市公共机构“十二五”期间人均能耗下降14%,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1%的节能目标任务。

——全市碳汇能力不断增强。通过实施天然林保护、公益林建设、低效林改造、公路沿线碳汇造林等,2014年全市共完成人工营造林90.3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49%;截至“十二五”末全市建成一批全市性、区域性、专类公园,完成各类小游园、街头绿地400余块,截至2014年底,建成区绿地面积到达15538.89公顷,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8.18%、绿化覆盖率达到41.5%、人均公园绿地达到10.38平方米。以滇池湖滨、入湖河口为重点,持续加强湿地恢复与建设,恢复自然湿地和建设人工湿地共计60455.52公顷。

(四)循环经济不断发展

——清洁生产审核及培训工作持续开展。加强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对重点能耗、重点排污企业,分批开展清洁生产审核。2011~2014年,全市共有270户企业实施了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举办了7期清洁生产培训班、对950人进行了培训。

——工业及城镇生活固废综合回收利用。通过工业资源再生利用工程示范,加大尾矿、磷石膏、石材废渣等工业固废的循环利用,全市1217.25万吨散装销售水泥中工业固体废弃物利用达785.79万吨;推动城镇社区生活废弃物利用,建成“七统一、一规范”社区废旧物资回收站(点)710个,完成4个再生资源回收处理分拣中心建设,建成6个废旧物资回收处理中心和一批再生资源社区分拣中心。

——园区及农村循环经济建设逐步展开。通过工业园区产学研循环经济改造,建立了节能减排和循环化技术产学研一体的云南资源环保科技创新园,启动了经开区、寻甸特色工业园区等园区的循环化改造项目;通过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农业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再利用、生态循环示范村等项目,结合农村沼气能源开发利用,建设有机堆肥厂,建成双室堆沤池2600座,完成秸秆还田40万亩,生物农药应用面积达10.45万亩,辐射面积达17.36万亩。

(五)试点示范有序开展

——成功申报了一批国家、省市节能低碳试点。“十二五”期间,昆明市先后被列为“国家第二批低碳发展城市试点”、“交通运输部第二批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城市试点”、“交通运输部首批‘公交都市’建设试点”、“国家第二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出租汽车智能服务系统试点”等一批节能减排低碳项目的国家级试点;同时,积极组织开展“低碳社区试点”、“低碳城镇示范”、“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等试点申报工作。

——积极推动节能减排低碳示范工程建设工作。“十二五”期间,昆明市积极利用省级低碳发展专项资金,在能源、交通、旅游、教育、园区、社区、宣传等领域积极申报示范项目,推动全市低碳发展及节能减排工作,截至2014年底,共成功申报18个省级低碳发展示范项目,争取省级低碳发展专项资金近2000万元,用于全市清洁能源利用、煤炭催化燃烧技术研发、公交智能管理系统及基础设施建设、旅游景区低碳基础设施改造、校园低碳教学管理模式及示范、园区及社区低碳示范、低碳宣传、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建设等示范、试点项目。

(六)体制机制逐步健全

——组织领导机构逐步加强。“十二五”期间,昆明市健全了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在市工信委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与省级相关部门的对口联系和协调工作;在市环保局设立了污染减排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成立了“昆明市低碳发展暨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全市低碳发展重大战略,并在市发改委设立了办公室负责全市低碳发展日常工作;同时,在市发改委成立了“应对气候变化处”,牵头负责我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法规政策逐步完善。相继出台了《昆明市节约能源条例》、《昆明市公共机构节能监督检查实施办法》、《昆明市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实施办法》、《昆明市高污染车限行管理办法》、《昆明市环保局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管理办法》、《昆明市公路路政管理办法》、《昆明市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实施意见》、《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昆明市规划局关于城镇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通知》等多项针对节约能源、强化能源效率提升、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强环境质量保护、推进节能低碳建筑的多项法规、规章,研究制订了一批结合我市市情的节能减排降碳技术指导文件,以推动我市节能减排降碳工作合法、规范化。

——节能减排低碳发展工作机制日益健全。节能目标责任制、节能考核评价制度、淘汰落后产能制度、节能工程技术产品财政奖励补贴制度、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奖励制度、能源统计监测工作制度等制度逐步健全,县区节能监察机构逐步健全,节能监察工作逐步规范化、法制化;严格执行总量控制机制,出台了《昆明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方案》、《昆明市治理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工作方案》、《昆明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减排工作联动方案》、《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昆明市高污染机动车限行管理办法》,修订《昆明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每年制定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环境监测工作实施方案、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察方案,构建并完善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条块结合、属地负责”的污染减排工作体系,建立了污染减排“一岗双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出台了《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问责办法》,建立完善了污染减排目标管理机制和目标考核机制;通过率先制定并发布《昆明市发展低碳经济总体规划(2011-2020年)》、编制《昆明市低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昆明市“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年度低碳发展自检自查工作,低碳发展促进机制逐步建立。

——节能减排低碳发展投融资渠道逐步多元化。“十二五”期间,在中央、省级、市级、县区各类节能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节能降耗、污染减排、排污费返还、低碳发展等财政资金不断投入的基础上,加快对以合同能源管理为代表的节能减排低碳发展投融资渠道开发;通过引入万科房地产市场资本推进全市绿色建筑发展,积极探索政企共建的新模式,引导万科探索绿色建筑发展新模式,并协助指导企业按要求申报绿色建筑标识,协助云南省制定了《云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并审批通过开始实施,组织《昆明万科的绿色施工实践》的培训,普及绿色建筑施工体系,加强绿色施工保障。

二、 存在问题

(一)资源环境承载压力进一步突显

“十二五”期间,昆明市工业化、城镇化进程进一步加快,经济社会得到较大发展。但多年发展形成的产业结构重型化,产业发展能源资源依赖程度高、利用效率较低、高污染、高碳排能源消费比重大的传统发展模式惯性尚未得到根本扭转,加之城镇人口进一步聚集、人口规模逐年增大,以及城乡一体化、居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需求,使得全市资源环境承载压力进一步突显。昆明市仅1273立方米/人·年的人均地表水资源、建设用地仅占市域国土面积6.21%的土地资源、种类丰富且储量相对较大的金属及非金属矿产资源、自然禀赋欠佳的能源资源进一步趋于紧张,老城、新城、新区所处的滇池流域、普渡河流域水环境污染、水环境没有容量支撑发展的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大气环境容量在工业、交通等快速发展及保护力度加强的背景下进一步缩减。

(二)节能减排低碳发展管理能力薄弱

“十二五”期间,全市虽然通过在节能减排低碳发展方面采取了诸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法规、健全相关制度、注重基础研究、加强机构建设等措施,管理能力大大加强,但相比发达地区及城市仍较薄弱。节能管理方面,节能评估工作体制、机制尚不完善,节能工作的评估、统计、监测与监管能力仍滞后于当前需要,管理人员配备不足;减排方面,企业环境违法成本低、守法意识提升不足,污染物偷排、超排等环境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环境监管未覆盖全社会所有污染物排放企业,对环境空气质量有直接影响的污染物指标尚未纳入污染源监控及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范畴;低碳发展方面,服务于管理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尚未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尚未常态开展,对工业企业等温室气体排放主体的控温工作开展不足,企业对控制自身温室气体排放的社会责任普遍缺乏认识,相比节能减排工作,低碳发展、温室气体排放控制仍然停留在政府层面。此外,节能减排低碳发展三项工作之间相互支撑、形成合力的工作机制尚未形成,相关工作计划、工作动态、工作成效等信息的交流、共享尚未得到保障。

(三)节能减排低碳发展多元投入乏力

政府制定政策拓宽企业投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投资机构加大对节能减排降碳项目扶持力度、培育开发市场及利用财政专项资金“以奖代促”、“以奖代补”的市场激励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利用排污权交易、节能量交易、碳排放权交易等市场机制推进节能减排低碳发展的制度建设、机制创新工作不足;市场在全市节能减排低碳发展中仍然没有发挥资源配置及导向的主体作用,企业资金筹集渠道少、受经济总体形势影响资金筹集困难、金融机构信心不足,导致企业对节能减排降碳工作的积极性不高,市场开发仍处于较初级阶段,节能减排产业集中度低、企业规模小、资金实力不足,碳资产开发管理咨询服务产业尚未萌芽。

(四)现有专项引导资金覆盖范围不足

《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中要求“加大财政支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力度。在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支持应对气候变化试点示范、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能力建设和宣传教育。”,《云南省“十二五”低碳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中明确省人民政府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低碳节能减排项目给予支持,并要求“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也要加大对低碳节能减排项目资金的支持力度。”,而目前昆明市已将原有节能减排、新型工业化、非公经济等引导资金整合为“工业发展引导资金”,根据《昆明市支持工业产业率先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昆政办〔2014〕1号)确定的支持重点和范围,现有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工业产业发展,而对同时涉及工业、交通、商贸、市政、农林、科研、社会生活等众多方面和领域的节能减排低碳发展明显存在范围较小的局限,相应的试点示范、能力建设、宣传教育、基础研究等工作缺少政府资金支持、举步维艰。

(五)立法保障意识和执法能力需要加强

节能监察机构行政执法职能、地位还需进一步确立,还需进一步完善全市节能监察体系和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以适应政府长效节能监管和公共服务机制的的需要;对超标排污、超总量控制排污等违法行为的处置力度较弱,环境污染事件对环境造成的损害缺少量化赔偿标准,高污染设施、设备强制淘汰缺少法律依据,污染排放设施依法监督管理能力尚有提升空间;缺少保障低碳发展、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地方性法律、法规,相关立法保障工作也滞后于国内先进城市;节能减排低碳发展市场机制建立缺少相应的立法保障和市场培育政策。

三、 面临形势

在国家进一步实行能源消费“双控”、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双控”、碳排放“双控”,以及加强对各类自然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完善的背景下,如未能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昆明市将面临更加严重的发展与保护的矛盾制约。从发展层面看,昆明市作为全省唯一的特大型城市和滇中新区的核心,担负着一市带全省的重要职责,但多年来传统发展模式导致的发展后劲不足,以及产业低端、产品初级、产能过剩、创新能力不足等现状产业结构弊病,若不能在“十三五”这一推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机遇期内及时调整,昆明市与国内发达地区、发达城市之间在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上的差距将进一步加大,同时必将辜负云南省对昆明市寄予的厚望。从保护层面看,昆明市提了出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标兵的目标,但昆明市必须清楚的认识到因自然与人为共同因素造成的部分资源供给不足和局部环境容量告急的现状,已将昆明市推到了保护的边缘,若不能在“十三五”这一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期内突破能源资源依赖程度高、利用效率水平低这一发展瓶颈,昆明市必将在生态文明建设道路上与全省标兵的目标渐行渐远。加之体制机制仍需健全、能力建设仍需加强、法律法规仍需完善、投融资渠道仍需多元化等问题,“十三五”成为全市节能减排低碳发展工作难度远超任何历史时期的五年。

虽然昆明市“十三五”节能减排低碳发展面临较大的困难和挑战,但同时也面临一系列重大机遇。一是国家在完善顶层设计的基础上,加快了立法、机制体制建设、试点示范等工作,以保障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这一实现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确立生态文明重大制度四项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重要抓手地位;二是随着新《环保法》、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壤十条、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应对气候变化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以及碳排放权、节能量、排污权、水权交易相关机制及市场的建立完善和各类示范试点工作的开展,为昆明市提供了众多借鉴和参考;三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求通过坚持“五位一体”战略、促进“五化”同步发展创新发展路径,而总体良好的生态环境为昆明市提供了无可比拟的“绿色化”基础;四是昆明市作为我国西南对外开放的前沿和门户,地处南北方向国际大通道、东西方向亚欧大陆桥的交汇点,为昆明市在全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及“长江经济带”战略过程中,调整优化现有产业结构,发展新兴产业辐射服务周边“泛珠三角”、中国东盟“10+1”、大湄公河次区域等经济、贸易合作圈提供了独特的区位优势;五是全社会节能环保低碳意识不断提高,各级政府及企事业单位对节能减排低碳发展重视程度的日益增强奠定了广泛的工作基础。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 发展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遵照国家在节能减排低碳发展方面的法律法规,坚持五化同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发挥全市自然生态条件良好的“绿色化”基础优势,通过节能环保低碳产业发展、重点领域节能减排降碳、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提升、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试点示范、节能环保低碳发展环境营造等任务的实施,实现能源消费控制、环境质量及污染物总量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的“十三五”节能减排低碳发展目标,在保障全市经济增长质量和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的同时,争当全省神态文明建设标兵。

二、 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强化约束。发挥政府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环境资源保护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将规划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年度、部门、县区和重点企(事业)单位,强化节能减排低碳发展目标的约束性作用。

加强监管,严格执法。整合节能减排低碳发展目标一把手和主要负责人责任制,加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评价考核,贯彻落实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强化能评、环评审查准入制度,创新设立企业入园碳强度门槛,严格执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应对气候变化的各级法律、法规。

完善政策,激励市场。建立和完善有利于节能减排低碳发展的价格、财政政策体系,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强化用能、排污、排碳单位的社会责任和自觉节能减排降碳的内生动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要素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和有效性作用,依靠市场化手段实现节能减排降碳效益的最大化。

科技先导,创新驱动。充分发挥科技进步的先导性和基础性作用,加强节能、减排和低碳发展的科技支撑体系,引导企业积极引进消化先进技术,加大在关键技术、关键设备研发方面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促进节能减排低碳发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提升综合竞争力。

强化宣传,公众参与。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导向作用,通过普及节能减排低碳发展基础知识、理念和开展形式多样的互动宣传活动,扩大公众的认知度、认同度,调动公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全民共同关注、参与的节能减排低碳发展氛围。

三、 发展目标及指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得到控制,单位能耗进一步下降,能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能耗水平接近或达到国内中上水平,主要污染物排放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得以改善,温室气体排放得到控制,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进一步下降,经济增长与碳排放实现相对脱钩,森林覆盖率和活立木蓄积量进一步提高,碳汇能力不断增强。

(二)指标体系

根据发展思路及总体目标,结合昆明市实际,确定“十三五”期间全市节能减排低碳发展主要指标及目标,具体见下表。

表1  昆明市“十三五”节能减排低碳发展专项规划指标体系表

类别 序号 指标 单位 2015年(目标值) 2015年(预测值) 2020年(目标值) 属性

节能降耗指标 1 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 万吨标准煤 ≤3050 2450 ≤3210 约束性

2 单位GDP能耗下降率 % ≥18 19以上 ≥13 约束性

3 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总量 万吨标准煤 - 1500 ≤2010 约束性

4 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率 % ≥23.1 25以上 ≥12 约束性

5 万元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 m3/万元 ≤20 ≤40 预期性

6 全市用水量 亿立方米 ≤26.3 约束性

7 城市再生水利用率 % ≥30% 预期性

环保减排指标 8 COD排放控制量 万吨/年 ≤4.5925 ≤4.59 ≤4.54 约束性

9 NH3-N排放控制量 万吨/年 ≤0.7860 ≤0.780 ≤0.78 约束性

10 SO2排放控制量 万吨/年 ≤11.1524 ≤11.15 ≤11.09 约束性

11 NOx排放控制量 万吨/年 ≤9.7363 ≤9.73 ≤9.64 约束性

12 空气质量优良率 % ≥95 85 ≥90 预期性

13 年度水环境质量达标率 % >75% 预期性

低碳发展指标 14 二氧化碳排放增长率 % - 48.75 ≤40 预期性

15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 % ≥20 27.5 ≥18 约束性

16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 % ≥15 ≥15.2 ≥20 预期性

17 主城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 % ≥45 ≥54 ≥60 预期性

18 森林覆盖率 % ≥50 ≥50 ≥55 约束性

19 活立木蓄积量 万m3 5400 ≥5400 ≥7500 约束性

20 公众低碳理念认知度 % ≥80 ≥80 ≥90 预期性

第三章  主要任务

一、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节能环保低碳产业发展

(一)优化产业发展布局

1. 明确产业发展重点。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与高原特色农业,改造提升有色、化工、烟草和非烟轻工等传统产业,重点发展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六大新兴产业,推进和加快现代物流业、“智慧旅游”发展和建设,培育和打造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到2020年,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优化为5.0:42.1:52.9,产业内部结构进一步优化。

2. 科学合理布局产业。严格落实《云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对昆明市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区域的主体功能规划成果,严格遵照“尊重自然、优化结构、有限开发、集约开发、协调开发、特色导向”的开发原则,根据主体功能定位科学合理布局产业。二、三产业主要在重点开发区域内布局,同时协调好老城以历史文化名城建设为重点、新城以现代化新城为重点、新区以加工制造业及配套服务业为重点的三个关系,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突出重点开发区域对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意义,坚持鼓励工业企业向园区、工业集聚区集中,“一核两翼六板块”工业布局体系,打造产业增长极,发展具有带动和整合传统服务业作用的现代服务业;限制开发区域中的农产品主产区,以高原特色农业为重点,布局保障粮食产品和主要农产品供给基地,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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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昆明市工业发展方向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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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昆明市产业布局空间结构一核两翼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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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  昆明市工业六板块布局规划图

(二)严控“三高”行业

1. 提高行业准入门槛。以行业能效、环保“领跑者”制度确立的“领跑者”指标,以及相关节能、环保、绿色、低碳产品认证作为作为传统高耗能、高污染、高碳排行业新上和扩建项目准入门槛,严格落实增产不增能、增产不增污、增产不增碳。

2. 加强审批环节控制。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新、改、扩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建设用地审查制度,加强项目建成后的验收、评估工作。

3. 严格执法和流通环节控制。严肃查处越权审批、分拆审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等行为,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违规在建和建成的“三高”项目,要责令停止建设和停止生产,金融机构一律不得发放建设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有关部门要停止供电供水。

4. 高标准承接产业转移。各县区、开发区、产业园区必须将能源资源消耗、污染物排放和碳排放水平作为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的重要考核标准,严禁“三高”行业和落后生产能力转入。

(三)淘汰落后产能

1. 严格落实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按国家和省的政策要求和年度公告淘汰任务,重点淘汰生产工艺及装备落后的有色冶炼、黑色冶炼、焦炭、水泥建材、玻璃、磷化工、纺织、铁合金、造纸、印染、制革等产能。

2. 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指导、督促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做好职工安置工作,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暂停对该地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办理核准、审批和备案手续。

3. 强化淘汰落后产能监督执法。对未按期淘汰的企业,依法吊销排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强制关停,对虚假淘汰行为,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和地方政府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

重点巩固提升有色金属、化工、烟草、非烟轻工等产业,加快传统优势产业纵向延伸拓展,横向协作配套,大力发展精深加工业。力争到2020年,有色金属产值超1500亿元,化工产值超1200亿元,非烟轻工超1000亿元,烟草及配套超600亿元,传统产业实现全面盘活,工业发展存量基础更加牢固。

1. 加快烟草及配套产业升级。强化红云红河集团在烟草行业的引领作用,推进卷烟产品结构调整,加快产业装备升级步伐,构建参与国际竞争的营销体系;带动优质烟叶种植,做大做强新型包装印刷,开发新型包装材料,保持发展烟草辅料,力争把昆明建成国内最大的烟草配套产业基地和卷烟辅料交易中心。

2. 提升改造有色金属冶炼加工产业。发挥云铜、云铝两大集团在有色金属行业中的龙头作用,加快应用节能环保冶炼技术,提高有色金属冶炼和精深加工能力,发展铜、铝、铅、锌等有色金属冶炼、压延及精深加工业,实现产业链向高端延伸,把昆明建成全国重要的铜、铝研发生产加工基地。

3. 提升改造传统化工产业。结合资源分布优势及传统产业发展现状,以安宁市、西山区海口镇等传统磷化工工业聚集区为重点,巩固国家高浓度磷复肥基地,着力推动食品级、医药级、电子级、牙膏级精细磷化工高端产品发展,适度发展盐及氯碱、氯磷化工,加快富民县等县区发展钛及钛功能合金、钛基合金及其制品等新型产品,把昆明建成全国重要的精细磷化工加工基地和钛产业基地。

4. 提升改造建材产业。加快发展防火隔热性能好的建筑保温体系和材料,积极发展加气混凝土制品、烧结空心制品、复合墙板、一体化屋面、低辐射镀膜玻璃、断桥隔热门窗、遮阳系统等建材部品。

(五)培育发展战略新兴产业

加速发展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六大新兴产业。力争到2020年,先进装备制造产值超1000亿元,生物医药产值超800亿元,新材料产值超500亿元,电子信息、节能环保、新能源产值超450亿元,新兴产业成为率先发展的领跑产业、推进自主创新的示范产业、加快转型升级的核心产业。

1. 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以节能环保技术及装备、节能环保产品、 节能环保服务、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再制造、 再生资源利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林废物资源化利用、水资源节约与利用为重点,突破一批我市节能环保领域的关键技术和重点装备产品,加强技术创新和成果产业化应用,提升节能环保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围绕滇池治理、城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污染物减排等环境保护重点领域要求,推广节能环保设备及产品。以智能控制、生态、资源综合利用融合环保产业,研究开发污染物控制、治理、资源化利用等新技术,实现产业化。

2. 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重点推进光机电一体化、智能化、规模化发展,大力发展红外及微光夜视、光伏、光机电一体化设备、金融及消费电子、半导体材料及器件,发展太阳能非晶硅薄膜光电模板、主动式OLED微型显示器等基础制造业,在操作系统软件、嵌入式软件、金融系统、地铁检票系统、公众通信服务、泛亚语种软件、电子政务、节能技术服务等特色应用软件领域实现突破,发展以高端软件、数据中心等为代表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把昆明打造成我国面向西南开放的信息产业高地,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领域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北斗等信息技术和新一代通信技术的广泛应用和产业化。到2020年,信息产业销售收入占GDP比重达10%以上。

3. 大力发展生物医药产业。建立以天然药物、民族药以及生物制品为主的生物医药产业体系,建设云南白药集团原料药中心、云南中药饮片标准化加工及物流基地,大力发展以三七、天麻、灯盏花等为主的中成药产品和民族药系列产品;重点开发具有较好市场前景的新型免疫产品及重大疾病的创新药物;推进新生物制品药的产业化。鼓励发展具有云南特色的高质量天然保健品、天然化妆品、日化产品等医药衍生产品制造业。把昆明建成国家级生物产业基地和国家级医药产业基地。积极发展生物工程技术、香精香料、生物农药、非食用植物油等生物制品。实现高端医疗设备、基因药物、新型医用材料及新型生物材料的新突破。

4. 大力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产业,着力在“增程器、电机、电控、电池”等新能源汽车部件产业发展上有新突破;继续突破柴油发动机总成核心技术,打造我国汽车用轻型环保高效柴油机及配件研发生产基地。着力发展30万KW级水电成套设备,升级换代电气化铁路牵引变压器,500KV及以上电力变压器、高低压开关、大跨越低电阻高抗拉强度架空导线等高端电力设备业。突出发展高精度、高可靠性的大型制糖、大型装备、大型数控机加工设备及加工中心。着力发展铁路、城市地铁轨道、道路大型养护机械装备,积极发展矿山、冶金精密压延、水泥建材、油气输送及炼化成套设备。加快发展自动化物流成套设备。重点培育工业机器人与专用机器人、新型高原农业机械产业,力求在大型、精密、高性能的高端铸造业发展上有新突破,提高铸件精深加工水平,为装备制造业发展提供优质铸造件。把昆明建成国家重要的现代装备制造业基地。

5. 大力发展新材料制造业。依托传统黑色、有色金属工业基础,发展高强度、高复合、高新能的黑色及有色金属材料;依托有色稀贵金属资源,发展稀贵金属催化材料、磁性材料、发光材料、光电子材料;依托磷、盐、煤矿资源及化工产业,发展精细磷化工化学品、煤化工新材料;依托传统建材产业,大力发展建筑用墙体及保温隔热材料、装修装饰用石膏制品材料、工业用防火及耐火材料、建筑及车用特种玻璃等;培育发展纳米、超导、智能等前沿新材料。

6. 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推进太阳能光热光伏产业基地及配套产业建设,发展太阳能电池、太阳能路灯及电池组件、太阳能热水器等产业项目,带动太阳能产业及相关产业发展;依托风电项目开发,重点研发生产关键零部件和控制系统,突破核心技术,提升产业层级;培育一批生物质能利用和设备制造的骨干企业;开展新能源汽车燃料的研发利用,提高替代能源比例,减少能源消耗。

(六)发展现代服务业

1. 大力发展金融业。重点推进昆明金融产业中心园区和跨境人民币金融服务中心建设。以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等行业为重点,大力发展新兴金融机构、金融专业中介服务机构、地方性金融机构。全面推进人民币贸易结算,深入推进和完善金融服务中心建设,实现金融衍生品以及结构性金融产品服务区域化。吸引国内外银行、保险、证券、基金、信托、资产管理等金融机构在昆明设立分支机构,提升昆明金融业综合竞争力,把昆明建成面向东南亚、南亚的区域性金融中心。

2. 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围绕把昆明建设成为国际陆港和重要的区域性国际物流枢纽城市的总体目标,实施现代物流业的“1951工程”。完善城市共同配送,建立城乡一体的物流配送体系,引导和集聚全社会物流资源,搭建城市共同配送平台。以降低物流成本和提高物流效率为核心,推进物流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昆明综合保税区建设,建立完善电子口岸管理。

3. 大力发展商贸及文化旅游产业。以主城区批发及批零兼营市场搬迁改造提升为契机,实施商贸服务业提升工程,高起点做好商业网络和市场建设规划,加快构建“一个核心,一条轴线,一个园区,六大聚集区”发展格局。利用历史、文化资源推进商贸服务业特色街区建设,积极发展连锁、网上、品牌、加盟、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多种经营方式提升商业业态,大力发展创意设计、展示体验等功能配套、直接采购或买断产品自营购销结合、实体商店和虚拟网店联动发展等创新商业发展模式。

加快古滇国历史文化旅游名城项目、凤龙湾国际生态旅游城、阳宗海生态旅游小镇、石林冰雪海洋世界、昆明滇池国际会展中心等旅游综合体项目建设,提升改造石林、九乡、西山、民族村、世博园、金殿等传统景区;加快推进旅游与现代农业、工业、体育、商贸、教育医疗、金融服务的融合,大力发展新兴旅游业态,加快实现观光旅游向体验型、度假型、休闲型旅游转变,促进旅游业转型升级。深入实施一批重大文化旅游项目,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大发展,为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的桥头堡中心城市、世界知名国际文化旅游城市和泛亚历史文化名城提供新动力。

(七)推进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

1. 大力发展节水节地绿色农业。降低农业用水在总用水量中的比重,改善种植结构,完善农业灌溉设施,减少输水过程中的资源浪费,推动农业用水减量化,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农业;推进农用地整治,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夯实农业保障基础,推动低效利用土地整治,提高农业生产用地效率;强化农田化肥、农药施用管理,推广高效复合肥、绿色农家肥、无毒低毒农药及测土配方施肥、生物抗病虫等技术,强化农业绿色化水平。

2. 大力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大力发展蔬菜、花卉、畜牧、烤烟、林产业、生物资源深加工六大特色产业。到2020年,重点培育一批带动力强、辐射面广、农民得实惠的现代农业龙头企业,使其对农民增收的带动面达到90%以上。

3. 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园区、都市农庄(农场、林场)、家庭农场建设,推进农业经营方式创新,积极引导发展农民股份合作,鼓励、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促进农业湿度规模经营;加快培育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产、专业大户、新型职业农民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到2020年,力争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到400户,国家级龙头企业15户。

4. 建设现代农业发展载体。加快农业园区水、电、路、通信网络、排污设施建设,完善园区管理体制;加快发展庄园经济,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全力推进农庄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全面提升现代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

二、 推进重点领域工作,落实节能环保低碳目标任务

(一)调整能源结构

1. 加快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及燃气置换工作。实施天然气中压管、燃气辅助设施、天然气高压输配气系统工程,液化石油气战略储备站建设,扩建东西门站加气母站扩建、LNG站。加快天然气供气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天然气供气覆盖率和辐射范围,结合工业燃煤锅炉淘汰、新能源汽车推广,以气头替代部分煤头、油头,完成建成区居民生活及商业服务管道煤气天然气置换。

2. 减少高污染及高碳排能源消费。在电力、供水、燃气制备等保障经济运行和民生的行业,提高煤炭能效;推进以褐煤为主的褐煤提质清洁化利用产业发展;加强生活服务领域中餐馆、浴室等使用煤炭等高污染燃料商户的清理、整治;加强能源流通领域中生产、经营、销售原煤、型煤、焦炭等高污染燃料的单位、个体工商户、商贩的专项整治工作。到2020年,煤品能源在能源消费结构中所占比重下降到30%以下。

3. 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以禄劝县普渡河水电开发项目为契机,不断寻求新的水电资源,加快中小水电项目建设,实现水力发电规模126.2MW;推进秸秆制气发电、3个10万吨燃料乙醇生产、生物质固型燃料及专用燃烧设备推广、生物柴油原料基地等项目建设,扩大甲醇、乙醇汽油的生产及供应能力;加快发展农村户用沼气和大中型养殖场沼气工程;鼓励支持沼气发电、垃圾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

4. 强化太阳能资源开发利用。以石林、禄劝、寻甸、富民、呈贡等区域光伏电建设为重点,推进昆明东侧南北两个光伏发电建设重点,拓展石林北大村并网光伏电站装机规模,以寻甸海嘎光伏并网电站为核心,拓展光伏电站装机规模,同时做好禄劝、富民、呈贡地面光伏发电建设及扶贫光伏项目建设;各城镇新建12层以下建筑与太阳能利用一体化设计规定,推进农村地区太阳能热水器推广工作,探索太阳房和太阳灶的使用,推广工业领域工艺用水太阳能集热器补充加热技术。

5. 强化风电资源开发利用。以宜良、富民、寻甸、禄劝、东川、石林、呈贡等县区为重点,优先建设扎鹰山、老爷山、龙兑、竹山、龙凤、格渣、花石头、高本山、双龙箐、尖峰山、龙马、百花山庄、野牛、海洋哨等风电场项目,建设区域性风电基地,并以风电基地为主体建设联合型风电场,争取“十三五”期间平均每年新增风电装机50万千瓦以上,力争到2020年全市风力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90万千瓦以上。

(二)推进工业节能减排低碳

1. 继续推进技术节能减排降碳。鼓励技术创新,加大节能减排技术创新扶持力度、支持产学研合作,推动节能减排新技术、新产品与新工艺研发成果转化;支持各行业选择合理的节能降耗技术,推进改造工作,实施工业余热余压利用、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能源系统优化、电力脱硫脱硝、冶金、建材脱硫等工程,年节能17.7万吨标准煤,削减排放SO2 5.46万吨、NOx排放3.7万吨;强化电力、钢铁、建材、化工、有色金属等行业污染减排,推进有色行业制酸工艺技术改造,提高排放标准,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加大造纸、印染、化工、食品饮料等重点企业工艺改造和废水治理力度,加强重点生产性项目废水处理设施建设监督;完善制浆造纸企业废水生化处理工艺,提升行业排放标准。

2. 扎实做好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按“一区一策”原则编制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梳理规划重点项目,科学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加快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治理,加强安宁、东川等重点区域、行业、企业重金属污染防治;对纳入国家规划的属地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加强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对涉重金属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鼓励企业进行资源整合和产业升级改造,实现增产减污。

(三)推进建筑节能绿色低碳

1. 推进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实施建筑节能监管常态化;严格节能设计审查信息告知性备案程序,确保新建大型公建及时纳入节能监管体系;严格建筑能耗统计制度,每年定期开展建筑能耗状况收集、整理、分析、公布;配合省住建厅做好建筑能源审计工作;做好建筑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昆明数据中心的维护工作;完成本地新建建筑能耗在线监测分项计量装置的安装和数据传输。

2. 提高新建建筑能效水平。强化落实《关于大力发展低碳耗建筑和绿色建筑的实施意见》、《昆明市建筑节能设计审查要点》、《昆明市城镇保障性住房绿色建筑技术导则》等法律法规、政策;提高新建建筑在施工和验收阶段执行节能标准的比例,加强节能分部工程验收监管,从源头上控制建筑能耗。新建建筑设计阶段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比例达100%,施工阶段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比例达到95%以上。

3. 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组织实施《昆明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规划(2014-2020)》;推动以太阳能为主的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将太阳能光热系统作为建筑的组成部分,贯穿于城镇新建建筑的规划、设计、建造、监理、验收等各环节,在全市民用建筑建设中大力推广太阳能热水器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和施工,积极推行太阳能光伏发电在建筑物屋顶上应用。到2020年,新增太阳能集热面积100万平方米、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5000万平方米,既有公共建筑太阳能光伏建筑应用面积达到30万平方米。

4. 强化建筑能效测评和绿色建筑推广。对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申请财政支持实施节能综合改造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国家级或省级节能示范工程、绿色建筑4类建筑进行建筑能效测评;按照《昆明市加快绿色建筑发展工作实施意见》,以“两点一线”为突破口,完善绿色建筑审查流程,制定绿色建筑激励政策,做到绿色建筑行政管理的常态化;在城镇新区建设、旧城更新、棚户区改造中,严格落实各项绿色建筑指标体系要求;对政府投资建设的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以及昆明市内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20年,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主城区达到15%、其它区县达到10%。

5. 大力促进新型材料推广应用。研究建立建筑使用全寿命周期管理制度,严格建筑拆除管理;大力发展安全耐久、节能环保、施工便利的新型建材,推广建筑节能新型材料应用,扶植新型墙体材料及节能材料、产品的产业化发展,深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推动“禁实”向纵深发展;加快发展防火隔热性能好的建筑保温体系和材料,积极发展加气混凝土制品、烧结空心制品、复合墙板、一体化屋面、低辐射镀膜玻璃、断桥隔热门窗、遮阳系统等建材和部品,引导发展高强混凝土、高强钢,大力发展商品混凝土;研究建立绿色建材认证制度,引导市场消费行为。到“十三五”期末,新型墙体材料产量占墙体材料总量的比例达到75%以上,建筑应用比例达到80%以上。

6. 适时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围绕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的改、扩建工程,先期开展建筑能效评估,对建筑的用能系统、用能构成和节能潜力进行分析,严格建筑节能改造方案设计、评审,抓住建筑能效薄弱环节、选用适宜的节能标准技术实施建筑节能改造。

(四)推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低碳

1. 加快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发展综合运输体系,进一步完善以空港、高铁、高速路网、地铁线网为主干的现代化交通枢纽体系;逐步疏导主城区功能,形成合理的交通和物流需求,抓好运输协作、交通服务等配套项目建设,加快重点车站、物流基地、综合客运枢纽的配套建设,减少重型载货车辆过境穿行主城区;优化交通运输资源配置,充分发挥综合运输的整体优势和组合效率,加强步行、自行车等慢行交通系统建设。

2. 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及智能交通建设。进一步优化路网结构,建成覆盖全市的高等级公路网,加大国省干线公路扩容升级改造力度,提高公路等级和铺装水平,强化路面养护,实现市域相邻县(区、市)高等级公路连通、县级行政中心至少有2条高等级公路进出通道、主要旅游景区高等级公路直达、所有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400人以上自然村通公路;加快城市智能交通系统建设,建设信息化、网络化交通运输管理和公交管理系统平台,积极发展节能低碳的智能高效交通系统;探索推行错峰上下班、潮汐车道等缓解交通拥堵措施,加快完善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等道路交通设施,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管理,提高机动车通行效率。

3. 大力推进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完善公交运营设施,优化调整公交线路、线网功能结构,加强公交场站和换乘枢纽建设;加快轨道交通设施建设,完善以轨道交通为核心的公交出行体系;推广社区巴士、自行车租赁、“P+R”(驻车换乘),建立有效衔接的城市综合交通管理体系,提高轨道、地面公交出行分担率。通过公交出行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到2020年,建成区80%的公交站点配置电子站牌,建设完成轨道交通4号线、5号线及6号线二期工程,进一步提高地铁运营及在建里程,万人拥有公共汽车数达到18标台以上,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60%。

4. 推进“车船路港”企业低碳交通运输建设。加速淘汰高耗能老旧车辆,发展技术先进、环保节能的运输装备,引导营运车辆大型化、专业化发展,推广公路甩挂运输,加快发展多轴重型车辆、汽车列车、轻型低耗货车、厢式货车、集装箱等专业运输车辆;全面开展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建设,到2020年全市高速公路ETC覆盖率达到80%;利用LED灯具、隧道太阳能供电及供配电系统稳压、滤波、补偿等技术,进行公路隧道改造;开发利用滇池水运资源;加大航空替代生物燃料示范。

5. 积极推广新能源与节能汽车。实施节能与新型能源车辆推广工程,在城市客运、环卫、物流、机场通勤、公安巡逻等领域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推进公交、出租车辆油改气工作;引导和鼓励消费者购买节能型、小排量和新能源汽车;推进公交和出租车清洁能源替代改造,开展节能技术攻关与应用推广;完善规划和相关建设标准,明确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城市公共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条件要求和比例,新、改、扩建停车场必须配套充电设施,推进现有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货运交通枢纽周边充电设施建设,实施电动汽车充电站建设工程,到2020年,营运客车能源消费总量中替代燃料所占比重达到10%以上,城市公交及出租车全部替换为新能源汽车,重点在呈贡新区、周边各县区、周边各区与主城区的连接地带等10余个片区建设2.4万个充电桩、80座天然气(CNG)加气站。

(五)推进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低碳

1. ;加快农用节能设备及技术推广。实施农机报废补助、新型节能减排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每年报废1000台大中小型拖拉机,增加大中型拖拉机150台,小型和微耕机5000台,加快淘汰和更新高耗能农业机械,加快节油、节电等节能机械、设备推广使用。大力推广应用农机提灌、喷灌、微灌、渠道防渗等节水技术与节水设备,改建新建5万亩,喷滴灌10万亩。

2. 持续开展可再生能源和生物质能推广应用。推进农村节能型住宅建设,推广省柴节煤灶、农村以电代燃、太阳能热水器和太阳能畜禽舍建设;积极推进畜禽养殖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快发展农村户用沼气和大中型养殖场沼气工程,加强户用沼气的运行管理和维护服务。到2020年,全市建设3座大中型沼气工程,推广省柴节煤炉灶5万眼、农村太阳能热水器3万台。

3. 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积极开展国家农村环境综合连片整治申报工作;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农村清洁工程,搞好秸秆、畜禽粪便等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实施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处理项目,到2020年,秸秆还田率达50%以上,畜禽饲料化利用率达32%以上,燃料及沼气利用率达8%以上,秸秆深度利用及食用菌利用率达6%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推广先进、适用农业科技,提高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新建规模化养殖场,严格实行环评审批和“三同时”制度,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推动养殖废弃物的肥料化和沼气化处理,鼓励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有机肥生产利用工程。到2020年,全市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和废水贮存处理设施的比例达到50%以上。

(六)推动商业和民用节能低碳

1. 强力推进商业流通领域低碳节能绿色水平。以“绿色商场”、“绿色宾馆”、“绿色饭店”、“低碳景区”等示范创建为契机,加快流通领域低碳节能改造设施建设,加强节能、可再生能源等新技术应用;严格用能管理,加大商贸服务和旅游业低碳节能行动力度,鼓励商业机构向节电、节水、节气、节油等方向发展。

2. 加强绿色采购和绿色消费推广引导。发布《企业绿色采购指南》,鼓励企业采购绿色、低碳产品;与生产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引导低碳化、标准化和品牌化生产,限制和拒绝高耗能、高污染、过度包装产品进入流通环节;继续贯彻能效标识制度,规范绿色产品标识及市场,推广高效节能家电、照明产品;鼓励以旧换新、设立销售专区、产品超市等多种方式拓宽低碳产品销售渠道;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支持回收再制产品;鼓励开设跳蚤市场,方便居民互通有无、交换闲置旧货;逐步建立居民消费导向机制。

(七)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减排低碳

1. 加强公共机构节能改造和用能管理。推动和推广公共机构建筑、空调、照明、电梯系统节能改造及节电、智能控制技术应用;加强热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的应用;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完善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等制度,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建设活动。

2. 深入推进公共机构“五节”和绿色回收活动。推进公共机构“五节”活动,引导公共机构开展“资源回收向我看齐”、“绿色知识进校园”等行动,增强机关单位干部职工节约意识,使广大学生从实践中接受教育;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完善办公自动化系统,实现公文、信函等信息化流转;推广视频、电话、远程会议;制定政府低碳采购产品目录,推行低碳采购,优先选择低碳节能型办公设备和用品,推广节能灯具,淘汰高耗能设备;加强办公电器待机管理,降低电耗。

3. 全面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数量和使用频次,推行单车用油定额制度;完善公务车辆配备配置标准和管理制度,淘汰尾气排放不达标、高耗油老旧在用车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购置节能环保型公务用车,提高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在公务用车中的比例。

(八)推进居民生活节能减排低碳

1. 全面完成主城户用及民用天然气替代。推进居民天然气入户替代工作,满足全市数百万户居民生活和出行对天然气的需求,扩大户用天然气利用范围,对天然气管线周边有条件的乡镇、农村地区实施户用燃气改造;指导燃气替代居民户选用节能型灶具等设备,降低燃气消耗量。

2. 进一步加强居民生活源污染削减。完善城镇污水收集管网,进一步提高城镇污水管网覆盖率,增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率,对昆明主城区二环路外的混合排水系统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加快县级城镇污水管网配套建设,加大雨水管网系统建设,提高雨污分流程度;加大对17个已建成投运城市水质净化厂的运行监管力度;采取适宜的工艺技术进行升级改造,提高运行负荷、强化脱氮除磷。到2020年,中心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超过95%。

3. 营造宣传引导及公众参与环境。利用各类节日、主题日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减排低碳理念宣传活动,引导市民崇尚节约、反对浪费、合理适度消费,围绕衣、食、住、行、用倡导低碳生活方式,开展低碳家庭创建活动,培养公众节水、节电、节气、节油、垃圾分类等日常生活习惯,开展居民家庭“造林增汇”活动,引导公众通过植树消除自身“碳足迹”。

(九)增强碳汇能力建设

1. 加强森林碳汇建设。推进天然林保护、森林管护、公益林建设、低效林改造和森林抚育,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开展碳汇造林示范;结合滇池面山拆临拆违拆迁开展绿化工程;实施城市绿色通道、水源涵养林、城镇村庄绿化、石漠化治理等生态建设。到202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5%以上,活立木蓄积量达到7500万立方米。

2. 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综合考虑园林绿化物种对温室气体排放的吸收作用,完善各种绿地系统、提高已建绿地质量;研究制定城市立体绿化政策意见和技术标准,开展屋顶、高架立柱、边坡挡土墙、河岸驳坎、绿色立体停车场建设等立体绿化工程;推进中心城区新建、扩建公园绿地项目。到2020年,建成区绿地率大于40%,绿化覆盖率大于45%,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大于12.5平方米。

3. 加强滇池湖滨生态环境恢复及建设。加强滇池湖滨、入湖河口现存自然湿地和恢复重建湿地的保护,加快对遭受破坏湿地的生态修复、恢复及重建,以碳汇增强型湿地为目标,将水位控制、物种选择、运行管护等影响湿地“碳源”及“碳汇”的因素,融入设计建设过程中,在西山、盘龙、晋宁等区(县)建设19个湿地公园。

(十)强化监督管理

1. 加强重点耗能单位监督管理。持续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依法加强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将年综合能耗2000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纳入监管范围。推进企业深入开展能源计量工作,建立能源计量台账,逐步建立全面的能源计量监测网;鼓励企业开展能源平衡测试,制定优化方案,开发应用过程能量综合技术;通过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健全企业节能减排部门及专职人员,建设一批有代表性的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强化信息技术在节能减排中的应用;鼓励以“能源岛”合同能源管理、照明系统优化EMC等项目为代表的合同能源管理。推进交通运输行业燃料限值及运营管理,严格执行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实施营运车船燃料消耗准入与退出工程,加大城市公交车辆、出租车以及营运客货车辆、运输船舶的结构调整力度;继续执行道路客运实载率低于70%的线路不投放新运力,完善并强化汽车客运站的监测工作,统一道路客运班线实载率统计方法,以统计数据继续严控新运力投放。动态监管单位产品及服务综合能耗、电耗,实施耗能企业能源审计及能效对标,督促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体系、能耗测量管理体系并通过认证。

2. 加强重点排污单位监督管理。实施数字化环保二期建设及重点污染源废气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补助项目,强化排污企业监管,严格排污许可证管理,加强对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源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监管,继续对电力、化工、钢铁、冶金等重污染行业实施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加强减排监管能力建设,重点加强对火电、钢铁、磷化工企业烟气脱硫脱硝设施的建设、监管力度,强化11家水泥生产企业低氮燃烧技术和烟气脱硝工程实施的监管,推进企业运行管理监控平台和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定期报告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排放信息,适时发布外排污染物超标企业名单;在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行业开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低碳导向型”创建。全面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实施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限行管理、昆明市机动车环保管理制度项目,环保标志发放率不低于80%(含新车发标);严格老旧机动车淘汰制度,2017年淘汰主城区所有黄标车;提升车用燃油品质,强制实施国Ⅳ机动车排放标准,逐步实施国Ⅴ排放标准。探索城市建成区机动车总量控制,加快建设机动车环保监管平台和机动车氮氧化物总量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平台。

3. 建立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制度。在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制度建立的基础上,适度放宽昆明市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主体范围,将全市“十二五”期间年综合能耗达到4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企(事)业单位纳入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范围,并对企业报送的排放报告进行核查;推动企业建立专职的核算报告队伍,建立市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和核算工作体系,加快全市核查机构能力建设,确保全市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工作有序推进。

三、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升资源综合高效利用水平

(一)全面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

1. 促进园区产业聚集共生。着眼于园区间差别竞争和错位发展,充分发掘产业集群园区的共生、循环发展潜力;从产业技术水平、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污染物排放、经济效益等方面制定标准,提高园区准入门槛;结合已有产业开展产业链延伸招商。

2. 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制定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计划,明确改造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作;确定园区循环化改造备选名单,指导园区制定实施方案,坚持市场引导和政府推动相结合,引进专业化团队以外包式、嵌入式为园区、企业提供服务,与园区和企业生产流程有效对接;推动技术研发、管理模式和商业模式创新。

3. 加快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在高新区、经开区生态工业园区创建基础上,结合其他园区发展方向、产业培育重点,针对性地开展综合类、行业类、静脉产业类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改造和创建工作,重点培育战略新兴产业、创新产业技术及污染控制技术,发展配套服务行业,促进产业集群、做强特色产业。

(二)全面提升清洁生产水平

1. 强化清洁生产审核。以高耗能、高污染企业为重点,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对超标排污、污染物排放超过总量控制指标、单位产品能耗超标、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依法强制审核;扩大清洁生产审核范围,积极引导农副产品加工、建筑工程、矿产资源开采等领域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2. 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利用清洁生产审核,提高企业意识、自审能力和清洁生产审核意见落实率,调动企业研发提高清洁生产水平相关技术、设备的积极性,推广有利于企业提高清洁生产水平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同时提升审核机构、审核人员技术水平和管理部门清洁生产意识和工作指导水平。

3. 推进环境管理认证。积极引导企业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环境标志产品和其它绿色认证。到2020年,主要行业的重点企业、重点出口生产企业全部通过ISO14000认证。

(三)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及产业化

1. 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调控资源开采总量;引导企业对共生、伴生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和利用,鼓励矿产资源的综合回收利用;推进煤矸石、瓦斯及磷块岩矿剥离层的灰岩、石英、铌铁矿等共伴生矿的资源深加工及综合利用。

2. 提高工业三废综合利用率。提高工业固废在建筑新材料、筑路材料中的综合利用水平,培育以工业固废为原料的加工业;提高工业余热、余压、尾气的回收利用水平,实现能量梯级利用;提高工业废水再生利用水平,实现水资源梯级循序利用。

3. 健全可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利用、规范和整合现有可再生资源回收渠道,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规范建设以重点集镇和社区回收点为基础、以集散交易市场为中心、以深加工综合利用处理为目标的“点面结合、三位一体”的可再生资源回收网络。

4. 扶持资源再生利用产业。支持现有企业提高资源再生利用能力,吸引技术先进、具有投资实力的企业建设规模化的资源再生利用项目;鼓励再生资源利用重点领域的技术研发和科技攻关,推进产业化示范项目建设。

5. 加强资源再生利用管理。加强对资源再生利用加工企业的监管,制定再生资源产品标准,推行产品“再生标识”;探索推行生产者延伸责任制,促进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发展。

6. 强化垃圾“三化”处理。按“大类粗分”的原则,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体系,到2020年,建成区居民小区和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90%,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覆盖率达到90%,全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加强对现有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设施的运行监管,开展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处理,探索垃圾焚烧发电炉渣及飞灰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技术和途径;加强在用、封场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气体的收集、处置和利用,降低垃圾填埋温室气体排放水平。

(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1. 严格落实用水总量控制。进一步完善水资源规划体系,强化水资源论证监督与管理,鼓励公众参与,实行水资源论证后评估制度及论证审查责任追究制度,将取水许可审批作为控制用水总量过快增长、落实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控制红线的重要抓手,对全市所有取用水户安装取水计量装置,对重点取用水户实行实时在线监控,严格水资源费征缴和使用,继续推进地下水监测体系建设,加强动态监测,实行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双控”管理,加快推进城乡水资源一体化管理和运营,统一规划和配置我市区域内各类水资源。

2. 提高节水技术水平。建立对公众开放的节水信息交流平台,宣传普及节水知识、节水技巧,节水器具选购及使用知识;鼓励社会广泛使用节水型设备和器具;新建项目强制安装节水型器具,鼓励既有建筑通过改造使用节水型器具。到2020年,全市节水器具使用率达到100%;鼓励企业提高自身节水技术水平,开发、生产和使用低耗水产品,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和间接冷却水循环率,提高废水再生利用水平,减少工业生产新鲜水消耗量;推广喷灌、微灌、循环灌溉等农业节水灌溉技术,减少农业灌溉用水。

3. 加快替代水源项目建设。多渠道开发利用非常规水源,建立广泛的雨水收集和污水回用系统,加快再生水利用工程建设,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强化执行《昆明市城市雨水收集利用的规定》,推进新建、改建、扩建和已建项目的雨水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推进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减排工作,大力发展再生水回用技术;强化城市水质净化厂再生水处理站及集中式再生水加压泵站、取水点、回用管线等系统建设,扩大再生水对城市河道的生态补水及郊区农灌用水力度,在具备条件的机关、学校、住宅小区新建再生水回用系统。到2020年,主城区再生水处理能力、管网总长度、利用规模进一步增加。

4. 推进节水型机关事业单位建设。在全市公共机构中建成一批“制度完备、宣传到位、设施完善、用水高效”的节水型单位。到2020年,市级机关、县(区)级机关建成节水型单位的比例分别达到80%和60%;市级事业单位、县(区)级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的比例分别达到40%和30%。

5. 强化用水监控管理。按照要求确定重点取用水户监控管理名录,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非居民用水户实行计划与定额相结合的用水管理,开展重点行业用水效率指标统计工作。

四、 强化试点示范支撑,积累节能环保低碳工作经验

(一)开展区域性试点示范建设

1. 低碳园区建设试点。选取特色突出、发展成熟的3~5个不同类型园区,探索建设低碳能源供应和利用、低碳物流、低碳建筑、政策综合集成和机制创新的低碳产业园区试点。

2. 低碳城镇建设试点。做好呈贡区国家低碳示范城镇建设工作,再选取2~3个城镇开展试点,坚持产城融合和公交引导开发的建设理念,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加强可再生能源应用、大力发展低碳建筑,建设低碳城镇试点。

3. 低碳社区建设试点。各县(区)选择10~20个社区从规划引导(改造方案)、设施建设(改造)、运营管理、低碳生活等方面,推进空间布局优化、土地混合利用、生活便捷、设施绿色低碳、能源资源清洁高效利用、生态环境优美、管理完善智能、低碳理念普及、低碳行为初步养成的低碳社区试点建设。

4. 绿色生态示范城区试点。以五华泛亚科技新区为试点打造国家级绿色生态示范区,打造为绿色建筑与绿色生态城区。

(二)开展重点领域试点示范建设

1. 低碳能源开发试点。开展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和传统高碳能源清洁低碳化利用试点示范项目建设。

2. 低碳交通建设试点。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公交都市、新能源汽车推广等试点,完善公交系统与配套设施、提高新能源车辆占比、增加公交地铁线路接驳车、实施拥堵路段限行与改造、完善慢行交通设施建设。

3. 低能耗建筑和低碳建筑试点。组织申报2个以上被动式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以“倘甸两区”保障性住房、呈贡及五华区泛亚科技新区为重点,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集中连片推广试点示范。

4. 节能低碳公共机构试点。在全市公共机构中推广使用发光二极管(LED)等高效光源;采用优化布局、间接自然冷却、改进UPS供电等措施,推进公共机构数据中心配电和制冷系统节能;研究推进太阳能光电技术在公共机构中应用;做好新能源公务车的推广工作。

(三)开展宣传教育基地试点示范建设

1. 低碳学校建设试点。选取3~5所学校开展校园基础设施改造、垃圾分类、用水用电定额管理、网络及智能化教学、节能环保低碳教学、教材循环使用等工作,建设集展示、创新和科普等功能于一体的节能减排低碳发展宣传教育基地。

2. ;低碳旅游景区建设试点。选取2~3个景区开展景区节能低碳基础设施改造建设、低碳及慢行交通设施建设、旅游垃圾分类回收、景区旅游交通“碳足迹”清除、节能减排低碳宣传等工作。

(四)机制创新试点

1. 开展建设项目碳评估试点。在“十三五”期间投资建设的重点耗能项目、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点节能减排项目中,选取部分项目开展项目碳排放总量、碳排放强度水平评估试点,并将碳评估结果作为项目验收重要参考指标。

2. 低碳产品认证试点。按国家备案的低碳产品认证技术规范,开展低碳产品认证试点工作,获得认证的产品优先列入政府采购目录。

3. 开展能效、环保“领跑者”试点。选择产品生产企业、高耗能行业、高污染行业和公共机构开展能效、环保“领跑者”试点,定期发布高能效终端用能产品及环保产品目录、企业名单、公共机构名单及能效、排污指标。

五、 创新体制机制,营造节能环保低碳发展有利环境

(一)落实国家节能减排低碳发展政策

1. 实行最严格的资源管理制度及总量控制制度。强化用水定额管理,建立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完善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等制度;强化用地总量控制,研究制定城市土地资源管理制度;完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建立碳排放总量控制,建立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建立总量预测预警机制。

2. 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考评机制。加强统计能力建设;将绿色“GDP”等资源环境类指标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探索制定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的考核办法。

3. 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对国土、水资源和环境容量超载区域实行限制性措施;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实行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将生态环境损害与公民损害列入赔偿范围;加强监管,以预防污染为导向,实现污染物排放全防全控。

4. 强化节能减排低碳发展科技支撑。在“十二五”开展能源平衡表、温室气体编制研究等工作基础上,“十三五”期间应尽快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基础数据统计及排放清单编制制度,建立重点耗能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制度,健全能源统计、监测、审计与能源平衡表编制制度,并加强各项制度向信息化、数字化、系统化转化。

(二)财政政策创新

1. 设立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财政专项引导资金。结合当前政府引导资金不能全面覆盖节能减排低碳发展所涉领域的问题,按照国家、云南省相关要求,“十三五”期间,由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3000万元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除现有“工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范围以外的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试点示范、技术研发、宣传教育、基础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2. 强化金融支持力度。大力支持节能减排降碳项目,支持节能环保型企业发行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引导投资机构向节能环保企业投资,推进企业与金融监管部门及金融机构信息共享。

(三)推广市场化机制

1. 推动低碳产品认证,建立“领跑者”标准制度。积极推进低碳产品认证的研究和试点,制定低碳产品认证试点实施方案,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开展低碳产品的认证,对获得认证的企业给予不超过认证费用的财政奖励,同时将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制定能效、环保“领跑者”制度实施细则,确定纳入的产品、企业、公共机构名单,分期、分批将实施范围扩大至整个名单,适时将“领跑者”指标转化成标准。

2. 加快建立低碳节能技术服务体系。建立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节能咨询、认证咨询服务,培育碳排放核查、碳资产管理、碳资产投资等咨询服务机构,鼓励和支持科研院所、重点单位利用自身技术优势和经验,组建专业化低碳节能服务公司。

3. 推进排污权、节能量和碳排放权交易。继续推进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研究探索水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健全交易市场;开展节能量交易试点及相关前期研究;积极参与国家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第四章  重点工程与投资


一、 重点工程项目

“十三五”期间,全市需重点实施清洁低碳能源开发利用、战略新兴产业培育、工业节能减排降碳、农业节能减排降碳、交通节能减排降碳、建筑节能降碳、碳汇扩容、绿色生活推广、城镇水污染物削减、能力建设共9大类、140项重点工程,总投资355.48亿元。重点工程投资结构见下表。


昆明市“十三五”节能减排低碳发展专项规划重点工程构成表

序号 重点工程类别 工程数量

(个) 投资

(亿元) 工程投资结构(%)

1 清洁低碳能源开发利用工程 17 143.95 40.5%

2 工业节能减排降碳工程 53 18.68 5.3%

3 农业节能减排降碳工程 5 2.3 0.6%

4 交通节能减排降碳工程 11 6.13 1.7%

5 建筑节能降碳工程 23 144.96 40.8%

6 碳汇扩容建设工程 8 23.84 6.7%

7 绿色生活推广工程 7 2.31 0.6%

8 城镇污水处理减排工程 5 12.11 3.4%

9 能力建设工程 11 1.20 0.3%

合计 140 355.47 100.0%

(一)清洁低碳能源开发利用工程

包括太阳能利用、风电开发、水电开发、生物质能利用、石油天然气利用工程等共17个项目,总投资143.95亿元。

(二)工业节能减排降碳工程

包括余热余压利用、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能源系统节能改造、节能减排技术示范、节能产品产业化示范、合同能源管理、电力行业脱硫脱硝、冶金行业脱硫、建材行业脱硫脱硝工程等共53个项目,总投资18.68亿元。

(三)农业节能减排降碳工程

包括农村低碳能源推广、农业清洁生产、都市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机节能补贴、高效低碳渔业示范、现代农业园区及休闲农业示范、低碳农业新品种示范等共5个项目,总投资2.30亿元。

(四)交通节能减排降碳工程

包括公路隧道节能技术改造、高速公路ETC改造、电动汽车充电站建设、节能与新能源车辆推广、营运车船燃料消耗准入与退出、绿色驾驶与维修、甩挂运输推广、公路建设和运营节能减排技术推广、绿色港航建设、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限行管理共11个项目,总投资6.13亿元。

(五)建筑节能降碳工程

包括绿色建筑标识项目、绿色建筑推广示范工程共23个项目,总投资144.96亿元。

(六)碳汇扩容建设工程

包括林业碳汇、城市绿地碳汇、湿地碳汇共8个项目,总投资23.84亿元。

(七)绿色生活推广工程

包括绿色照明改造、绿色照明节能产品推广、低碳意识推广、绿色饭店创建、低碳学校创建、低碳社区创建、绿色办公、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共7个项目,总投资2.31亿元。

(八)城镇污水处理减排工程

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实施新建、扩建、管网配套、中水回用以及污泥处置等5个项目,总投资12.11亿元。

(九)能力建设工程

包括低碳能力建设、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污染物减排管理体系建设共11个项目,总投资1.20亿元。

“十三五”期间,通过在重点领域进一步推广节能减排新工艺、新技术,实施一批节能减排重点工程,能够有效缓解全市能源消费及能源消费二氧化碳排放增长势头,有效控制污染物新增排放量,同时通过积极产业升级改造、新兴产业发展、能源结构调整,能够有效降低全市产业发展对能源资源的依赖程度、单位能源消费二氧化碳排放及污染排放总量。在此基础上,随着国家、省市一系列节能减排低碳发展政策法规的出台,全市将进一步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二氧化碳控排单位及重点污染物排放源的监管力度,促使企业进一步规范自身用能及排放管理,有效支撑全市节能减排低碳发展工作。因此,在上述重点工程得以实施的情况下,综合工程措施、结构调整措施、监督管理措施对节能减排低碳发展的贡献,全市“十三五”节能减排低碳发展目标任务能够完成。

二、 投资与资金筹措

“十三五”期间,全市节能减排低碳发展重点工程总投资355亿元,占2016~2020年GDP预测值的1.26%。根据昆明市节能减排低碳发展专项规划具体项目情况,将重点工程项目的资金筹措及来源分为以下两种:

(一)财政资金投入

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农业节能减排降碳工程、交通节能减排降碳工程、碳汇扩容建设工程、绿色生活推广工程、城镇污水处理减排工程及能力建设工程,此类资金预计投入47.89亿元,占规划工程项目总投资的13.47。其中,纳入国家、云南省上位规划盘子的项目根据上级财政投资情况,昆明市及项目所在县区财政进行配套;未纳入上位规划盘子的项目由市级财政及项目所在县区财政投入;能力建设、基础研究类项目除依靠市级财政外,可通过积极申报国家和省级扶持资金、“省级低碳发展引导专项资金”、“昆明市节能减排专项配套资金”、“云南省省级财政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等经费支持;交通领域及城镇污水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可采用BT、BOT等模式,利用市场机制筹措资金,以缓解财政资金投入压力。

(二)企业自筹和市场机制获取资金

企业自筹和市场融资资金主要用于工业节能减排降碳工程、清洁低碳能源开发利用工程、建筑节能降碳工程,此类资金预计投入307.59亿元,占规划工程项目总投资的86.53%。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企业自有资金、信贷资金、证券市场融资等,对于能够产生二氧化碳减排效益的碳减排工程、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工程,可通过清洁发展机制(CDM)和自愿碳减排交易等渠道获取部分资金,对于重点工业节能减排工程和具有示范、试点价值及意义的项目,可通过申报省、市相关专项经费,利用财政资金“以奖代补”、“以奖代促”推进项目实施。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 完善组织领导和目标责任考核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现有节能减排及低碳发展暨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在全市节能减排低碳发展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建立各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之间的定期联席会议制度,沟通、共享全市节能减排低碳发展工作相关信息,统筹指导全市日常工作,强化相关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

(二)明确责任分工

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节能潜力、环境容量及昆明市产业布局等因素,将昆明市节能减排与低碳发展目标合理分解到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和市级各部门。各县区、各行业要将市政府下达的目标指标层层分解落实,明确下一级政府、有关部门、重点单位的责任,形成党政“一把手”亲自抓、总负责,做到责任、措施、投入“三到位”。按照“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抓好年度工作任务分解。积极强化年度计划制定与实施,逐年落实约束目标,安排部署重点任务。

(三)实行目标考核责任制

强化目标任务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市委市政府目督办负责将昆明节能减排与低碳发展工作纳入领导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制定考核实施办法,加强对目标责任、工作进度的跟踪检查,加大对考核结果的公开力度,完善奖惩制度,落实奖惩措施;市政府跟相关部门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严格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并对成绩突出的县区、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二、 健全政策法规保障

(一)完善配套法规

在已有节能、减排政策法规基础上,根据国际社会最新动向、国家及云南省相关方针政策,颁布实施《昆明市节约能源条例》、《昆明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积极贯彻落实《昆明市节约能源条例》、《昆明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办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及国家《万家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云南省《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等法规和政策。

(二)强化政策支持

推进价格和节能降耗收费改革。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理顺煤、电、油、气、水等价格关系。推行居民用电、用水阶梯价格。完善电力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对能源消耗超过国家和地区规定的单位产品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和产品,实行惩罚性电价。

健全财税政策。对有益于全市节能减排低碳发展的重大项目和科技、产业化示范项目采取优先贷款或税收减免等方式给予支持。加大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力度,经认定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企业,落实企业自主创新投入所得税前抵扣、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鼓励类项目进口设备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税收优惠等政策;出台相应配套政策,对生产性设备允许加速折旧,所购软件可按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核算,折旧或摊销年限可适当缩短。

完善节能政策制度。完善能源统计监测、节能预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能源审计、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考核评价、淘汰落后产能、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财政奖励和补贴、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奖励、节能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等政策制度,以实现重点企业和领域的节能评估、统计、监测与监管。

完善财政激励政策。深化“以奖代补”、“以奖促治”等助推节能减排低碳发展先进技术研发推广、技术引进转化、产业培育发展政策,强化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大财政资金对节能高效低碳民用、商用产品推广的支持力度,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完善强制采购和优化采购制度,逐步提高节能降耗产品比重,研究实行节能降耗服务政府采购。

(三)创新体制机制

积极推进昆明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环境产权制度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发挥应对气候变化与节能环保、新能源发展、生态建设等方面的协同效应,积极探索有利于节能减排和低碳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研究运用市场机制推动控制二氧化碳排放目标的落实,探索开展低碳产品认证和碳交易改革试点。

(四)强化监督执法

加强现有节能监察、环境监察机构、人员及执法能力建设,提升节能减排监督执法保障,确保节能减排政策法规、制度能够落到实处,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并加大处罚力度。建立环境保护联动执法机制和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严厉查处违法排污、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强化环境污染损害赔偿。

三、 加大资金保障

(一)加大财政投入

单独增设政府“节能减排低碳发展引导资金”,或结合现有“工业发展引导资金”增加主要用于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试点示范、技术研发、宣传教育、基础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的支持范围,每年确保安排不低于3000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上述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大基本建设投资向节能减排与低碳发展项目的倾斜力度,争取国家、云南省专项资金支持,并对纳入“十三五”规划范围内的项目,给予配套资金支持。

(二)争取金融资本支持

推进绿色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发行企业债等,拓宽融资渠道。建立信息共享联动机制,促进节能减排低碳发展信息在金融监管部门及金融机构中实现共享。积极引导多元投资主体和各类社会资金进入节能减排降碳领域。

推进社会融资。加强社会投资引导力度,积极吸引个人捐款、企业捐赠等社会资金参与节能减排公益活动;鼓励不同经济成份和各类投资主体,以各种形式参与节能减排低碳发展,推进市场化、产业化进程;鼓励优势企业通过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在国内外主板、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金融创新,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探索将排污权、碳排放权等纳入货款抵押担保范围。

(三)拓宽其他融资渠道

鼓励企业通过开展国际合作,争取清洁发展机制(CDM)资金支持。积极争取利用外国政府、国际组织等双边和多边基金支持昆明市低碳经济的发展。

四、 强化科技支撑

(一)建立基础统计和核算体系

加强能源生产、流通、消费统计,完善统计核算与监测方法,提高能源统计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建立和完善各行业、领域能耗统计制度,以及县(市)区单位能耗指标季度统计制度;加强统计、监测基础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减排统计体系建设,做好污染物指标统计、监测,对减排各项数据进行质量控制;基于现有国民经济统计体系,补充和完善涉及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和林业碳汇的统计指标,将二氧化碳排放测算所需的指标纳入统计范围,尽快建立完整的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核算数据收集和核算系统。

(二)加大技术引进及推广力度

加快节能降耗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加大对节能降耗科技研发的支持力度,组织高效节能、共性、关键和前沿技术攻关;推动组建节能降耗技术与装备产业联盟;实施节能降耗重大技术与装备产业化工程,加快产业化基地建设。

加大节能减排低碳发展技术引进及推广力度。结合全市产业、行业分布特点,整合国家重点推广的节能、低碳技术目录并发布;建立市级节能降耗低碳发展技术遴选、评定及推广机制;加强与国际组织、政府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节能减排低碳技术;加大高效节能产品推广应用力度,引导消费者购买高效节能产品;加大能效标识、节能和低碳产品认证标识的监管力度。

(三)加强技术服务和管理平台建设

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引导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为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扶持壮大节能服务产业;研究建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量审核和交易制度;鼓励大型重点用能单位利用自身技术优势和管理经验,组建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

推进节能管理、监察、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加强政府节能管理机构、人员建设,配备监测和检测设备,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完善覆盖县(区)的节能监察体系;推动重点用能单位按要求配备计量器具,推行能源计量数据在线采集、实时监测。

五、 强化人才保障

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的合作,搭建高层次科研平台,把握节能减排低碳技术发展趋势及研究现状;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创造有利于人才安居、创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引进和培养一批高端人才和学术带头人;支持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继续教育,培养和建立一支高水平的研究和管理队伍,尽快在昆明市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中培养一批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

六、 加强宣传教育

(一)加强政府引导

加强政府引领和宣传教育作用。强化政府在节能减排低碳发展方面的引领作用,抓好各类专项活动,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支持节能环保低碳非营利组织相关产业院所的发展,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创新项目合作;强化宣传,全面引导全社会践行低碳生活理念,普及节能低碳生活方式,培育绿色消费模式,提高全社会节约意识。 

加强政府带头示范作用。健全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规章制度,落实岗位职责,细化管理措施,切实参与到节能减排低碳发展中来,树立节约意识,践行节约行动和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发挥政府表率和引领示范作用。

(二)扩大宣传教育

组织各类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政策法规、科普知识、意识理念宣传教育工作,把节能减排低碳发展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体系以及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体系,强化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和日常性宣传教育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氛围。

(三)促进社会参与

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有关行业协会等组织和社团的作用,推进节能低碳进机关、进班组、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等活动,深化全民其参与,营造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全社会监督和参与的氛围。

七、 扩大对外合作

广泛开展国内交流互动。加强与国内低碳试点省市的经验交流与合作,推进与周边省市在资源能源与产业发展方面的多方位合作,积极开展低碳发展的理论研究和技术开发,深入分析碳交易、碳金融、碳基金、碳税以及低碳经济发展等带来的机遇和挑战,超前布局、谋划应对措施,为全市相关工作开展提供决策支持和技术指导。

探索建立国际合作机制。积极开展节能减排低碳与经济发展的协同关系、国际碳税对本市经济发展的影响等重大战略研究;推进与东南亚南亚国家多方位合作,借鉴先进国家和地区科技、政策经验为已所用;积极参与国际气候变化合作项目,充分利用国际气候变化相关援助资金,支持节能降耗、可再生能源利用、林业碳汇等项目开展;加强与气候变化领域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之间的联系交流,积极开展节能低碳技术指标体系、气候友好技术、国际对标等方面的合作。


附件1

昆明市“十三五”节能减排低碳发展专项规划重点工程项目汇总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地点 实施单位 责任部门 估算投资

一、 清洁低碳能源开发利用工程      

(一)太阳能利用工程      

1 昆明新机场固废站屋顶光伏发电并网项目 在昆明新机场固废站屋顶建设2MW光伏发电并网项目。 官渡区 云南中科恒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市发改委 4400

2 晋宁用户侧20MWp光伏发电实时数据综合示范项目 由云南裕昆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在晋宁县二街镇甸头村委会野马冲大山头,建设企业用户侧2×10MWp光伏示范工程,年均发电2563.97万千瓦时。 晋宁县 云南裕昆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市发改委 28868.96

3 东川区工矿企业用户侧20MWp光伏示范项目 由云南裕昆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在“云南省东川再就业特区”四方地组团建设企业用户侧20MWp光伏示范工程,年均发电2468.1万千瓦时。 东川区 云南裕昆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市发改委 28471.56

4 呈贡1000KW并网光伏电站项目 由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在昆明呈贡区建设1000KW并网光伏电站 呈贡区 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市发改委 20000

(二)风电开发工程      

5 宜良县扎鹰山同、老爷山、龙兑风电场 扎鹰山风电场:53台1.5MW,总规模79.5MW的风力发电机组;老爷山风电场:48台1.5MW,总规模72MW的风力发电机组;龙兑风电场:46台1.5MW,总规模69MW的风力发电机组。 宜良县 国电电力云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市发改委 213879

6 宜良县竹山、龙凤风电场 竹山风电场:50台1.5MW,总规模75MW的风力发电机组;龙凤风电场:33台1.5MW,总规模49.5MW的风力发电机组 宜良县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市发改委 118525

7 石林格渣风电场 66台1.5MW、总规模为100MW的风力发电机组。 石林县 中国华电龙源电力公司 市发改委 100000

8 寻甸风电场项目 花石头风电场:87台1.5MW、总规模131MW的风力发电机组。 寻甸县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市发改委 130000

(三)水电开发工程      

9 水电开发工程 围绕白鹤滩水电站和乌东德水电站(总装机容量为8700MW)建设,以禄劝县普渡河水电开发为重点,支持小蓬祖电站4.4万千瓦、铁索桥电站2.4万千瓦、克田电站9.0万千瓦、江边电站4.2万千瓦、铅厂电站11.4万千瓦、鲁基厂电站9.6万千瓦、甲岩电站24万千瓦等7座水电站建设。 禄劝县 云南滇能集团公司 市发改委 600000

(四)生物质能利用工程      

10 10万吨燃料乙醇项目 云南格瑞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负责的10万吨燃料乙醇项目 昆明地区 云南格瑞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市发改委 30665

11 燃料乙醇生产项目 建设嵩明县和寻甸县生产规模各10万吨/年的燃料乙醇生产项目 嵩明县、寻甸县 嵩明县、寻甸县政府 市发改委 1000

(五)石油天然气利用工程      

12 天然气中压管建设、燃气辅助设施工程 干管32.1公里、支管289公里、调压柜380台、调压箱1200台、用户调压器2000台、抢修基地5座、计量站2座、1套高度管理系统、后方工程1万m²以及各种配套车辆及工具。 昆明市 中石油昆仑燃气公司 市住建局 46506

13 廖家营LNG站及CNG母站、呈贡新城二号中压煤气干管 LNG站600立方米、CNG母站15~20万立方米/日、中压干管20公里。 昆明市 昆明华润燃气公司 市住建局 14000

14 西门站加气母站扩建、东门站(含加气母站),LNG站扩建,天然气高压输配气系统工程 扩建西门站加气母站,增加0.502亿立方米/年,建设东门站1座供气5.07亿立方米/年,建设高压管道68.5公里,高/次高压调压站2座,次高压管道41.8公里,次高/中压调压站6座,LNG站扩建1750立方米×2台。 昆明市 云南华润燃气公司 市住建局 47998

15 燃气辅助设施工程 中压干管110公里,中压支管241.8公里,调压柜420台,调压箱1600台,用户调压器3000台,用户置换65万户,调度管理系统拓展1项,后方工程4000立方米,运行机具及维修设备1项,液化石油气战略储备气源1座。 昆明市 中石油昆仑燃气公司 市住建局 41377

16 蓝龙潭液化天然气(LNG)储配站 投资建设的储备站,总容积1500立方米。 昆明市 昆明煤气集团公司 市住建局 3800

17 液化石油气战略储备站 规模为1万立方米。 昆明市 中石油昆仑燃气公司 市住建局 10000

二、 工业节能减排降碳工程      

(一)余热余压利用工程      

18 硫酸装置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工程 改造现有硫酸生产装置,充分回收利用硫磺燃烧和SO2转化产生的高、中温位化学热,产生中压蒸汽用于推动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发电,出背压汽机排出之0.49MPa泛汽用于磷酸和磷肥装置之加热蒸汽,使硫酸装置成为一座既生产硫酸亦输出蒸汽和电力之热力动能装置,达到节能降耗。硫酸“3+1”两转两吸工艺之后增设钠碱法尾气吸收工段,使放空尾气中SO2浓度降至100mg/Nm3以下,大幅减少SO2排空量。 晋宁县 云南兴昆化工有限公司 市工信委 2019.3

19 4.5MW纯低温余热发电及中高压变频技改项目 建设一套4.5MW纯低温余热发电工程,年发电2555×104kW·h,中压及高压电机采用变频系统。预计节能量:8407吨标准煤。 石林县 昆明宏熙水泥有限公司 市工信委 4000

20 硫酸沸腾炉余热利用项目 在硫酸生产装置系统安装余热锅炉装置。预计节能量:9675吨标准煤。 寻甸县 云南国能化工有限公司 市工信委 2680.7

(二)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项目      

21 锌冶金窑炉系统综合节能技术改造 预计年节能量:4800吨标准煤   云南云铜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市工信委 1231.78

(三)能量系统优化工程      

22 水泥分解炉能量系统优化 应用水泥分解炉尾煤调节模糊智能控制技术,对分解炉温度进行智能优化控制,自动增减尾煤量,使分解炉出口温度长期保持动态稳定,降低煤耗,减少废气排放,稳定和提高熟料质量,延长回转窑运行周期。 昆明市 昆明电器科学研究所 市工信委 300

23 水厂水泵、变压器更新及变频恒压供水节能技改项目 采用新型水泵及变频恒压供水方式对120台套水厂和管网泵房、电机进行节能改造,对23台S7型变压器等进行更新改造。预计节能量:5400吨标准煤。 昆明各县区 昆明通用水务自来水有限公司 市工信委 3070

24 钢铁生产电机系统变频改造项目 对6台除尘风机电机共计5250kW(1号、2号转炉一次除尘风机电机,炼钢二次除尘风机电机,1、3-4号高炉炉前除尘风机电机,新1号高炉槽上除尘风机电机)实施变频改造。预计节能量:5219吨标准煤。 安宁市 安宁市永昌钢铁有限公司 市工信委 720

25 KMD高压变频节能改造项目 采用国际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对省内几家重点耗能企业实施高压变频改造。预计节能量:4200吨标准煤。 昆明地区 昆明科曼迪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市工信委 1000

26 昆明盐矿10万吨烧碱装置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将现有6台离子膜电解槽的单元槽改造为膜极距电解槽;新建2台副产蒸汽(6t/h)氯化氢石墨合成炉与现有的热水型氯化氢合成炉并联使用;利用原有一次盐水架台,新建一套100kg/h膜法脱硝装置取代现用的钡盐法除硫酸根工艺。预计节能量:8525吨标准煤。 安宁市 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市工信委 3112

27 石墨质曲面阴极磷生铁浇注技术优化创新项目 对三个电解系列共计实施150台铝电解阴极炭块磷生铁浇注节能工艺技术研发应用,其中186kA电解槽及300kA电解槽各3台,420kA电解槽144台,吨铝电耗可降低170kWh。预计节能量:10000吨标准煤。 昆明市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市工信委 1000

28 昆明金水铜冶炼有限公司能源管理体系建设项目 建立能源能源管理体系。项目年节约能耗3927吨标准煤。 昆明市 昆明金水铜冶炼有限公司 市工信委 132

29 云南旭东集团有限公司能源管理体系建设 预计年节能量:216.39吨标准煤   云南旭东集团有限公司 市工信委 50

30 云南电网公司系统各单位LED绿色改造项目(一期) 预计年节能量:1300吨标准煤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云南)有限责任公司 市工信委 1165.258

31 2×2500t/d新型干法旋窑高压风机变频器技改 预计年节能量:6783.45吨标准煤 宜良县 云南宜良西南水泥有限公司 市工信委 441.26

32 50万吨/年合成氨节能环保综合技术改造 通过对整个转置进行系统技术改造,优化工艺流程、提高转置运行可靠性。预计节能量:158300吨标准煤。 安宁市 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 市工信委 12472

33 昆明正大有限公司能量系统优化改造 增加软水预热装置、蒸汽管道保温等。预计节能量:600吨标准煤。 安宁市 昆明正大有限公司 市工信委 406

34 国电阳宗海发电有限公司能量系统优化项目 对2#机凝汽器真空保持节能系统改造、3、4#机冷却塔改造等。预计节能量:7000吨标准煤。 阳宗海风景名胜区 国电阳宗海发电有限公司 市工信委 1345

35 能源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电力、水、压空及蒸汽系统适应性改造;现场仪表改造及计量体系完善;企业级管理信息网络及现场工业网络系统改造与完善;数据采集子站系统建设;计算机硬件系统建设;能源管理软件开发;软硬件配套设施建设。 五华区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加工总厂 市工信委 13870

(四)节能减排技术示范工程      

36 年产4000万m2磷石膏纸面石膏板建设项目 该项目采用磷化工业的固体废弃物磷石膏为主要原料生产年产4000万m2磷石膏纸面石膏板,年可消耗磷石膏26万吨。 西山区 昆明英耀建材有限公司 市环保局 9965.61

37 技改扩能降耗6万m3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项目 预计年节能量:1560吨标准煤 昆明市 云南坤瑞泰隆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市工信委 2015

38 存量老旧电动机铸铜转子高效再制造项目 预计年节能量:2458吨标准煤   云南铜业压铸科技有限公司 市工信委 800

39 昆钢重装集团龙港产业基地光伏发电示范工程项目 在龙港加工基地3万㎡厂房屋顶,建设太阳能光伏电站,采用TSM-160M太阳电池光伏组件1.5万㎡(6666块),总装机容量1.2MWp,所发电力将全部用于工厂生产,预计年发电量138万kWh。预计节能量:483吨标准煤。 官渡区 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 市发改委 3197

40 风光互补发电节能系统示范及产业化开发 风光互补节能系统,本项目按100套系统配置。预计节能量:36700吨标准煤。 五华区 昆明七零五所科技发展总公司 市发改委 500

(五)节能产品产业化示范工程      

41 中小型高效节能铸铜转子及铸铜转子电机产业化项目 新建年产10万台高效节能铸铜转子产业化生产基地,提升改造现有以布勒压铸为核心的铸铜转子压铸生产线一条,引进全新铸铜转子压铸生产线一条,建成相关产业化配套设施及产品检测设备。预计节能量:50897吨标准煤。 五华区 云南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市工信委 980

42 生物质燃料规模化加工产业化项目 收集利用农作物秸秆和林木枝条等农林固体废弃物,采用挤压成型工艺分三期建设10万吨/年生物质颗粒燃料规模化加工生产及原料收集配套体系,同步开发生产和推广应用系列生物质颗粒燃料高效气化直燃锅炉和清洁炭化燃料利用装置。预计节能量:50000吨标准煤。 晋宁县 晋宁腾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市工信委 5000

43 年产3000吨煤炭燃料催化助燃剂产业化项目 建设年产3000吨煤炭燃料助燃剂生产线一条。通过掺烧0.05%助燃剂,可提高水泥生产用煤燃烧率6%,吨助燃剂节约标煤120吨。预计节能量:240000吨标准煤。 昆明地区 云南泽能科技有限公司 市工信委 8700

44 多缸小缸径柴油发动机缸体、缸盖铸造数字化车间建设 预计年节能量:1200吨标准煤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市工信委 8000

(六)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45 “能源岛”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在滇虹药业马金铺新基地,配套提供的生物质燃料高温气化清洁燃烧供热系统,采用以固体生物质颗粒为燃料提供蒸汽,达到额定蒸汽压力为1.25MPa、蒸汽温度193℃、预计投入2-3套供热系统,单套每小时产蒸汽10吨,确保年提供蒸汽用量在10-12万吨。 高新区 云南腾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市工信委 1400

46 积大制药生物质能源供热合同能源管理示范项目 预计年节能:7440吨标准煤。 高新区 云南腾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市工信委 1500

47 涉烟废弃物能源综合利用技改项目 预计年节能:3013.2吨标准煤。   云南腾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市工信委 450

48 曲靖大为焦化制供气有限公司105万吨/年焦炉干熄焦节能环保项目 预计年节能:50630吨标准煤。   云南明阳节能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市工信委 14283.94

49 云南铜业凯通有色金属有限公司1×3.1MW余热发电项目 预计年节能:6259吨标准煤。   云南明阳节能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市工信委 2846

50 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泸西复烤厂采用BOT模式改造锅炉燃烧烟梗废弃物项目 预计年节能:2462吨标准煤。   云南阳光基业能源管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市工信委 906

51 照明系统优化EMC项目 采用EPC方式在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应用高频电磁灯,对下属生产车间照明系统进行改造。预计节能量:4676吨标准煤。 安宁市 云南世纪卓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市工信委 3500

52 昆石高速大红田隧道LED照明节能改造项目 对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管辖的大红田隧道原有传统道路照明路灯全部进行绿色环保的LED路灯照明改造。预计节能量:830吨标准煤。 昆明地区 云南保捷科技有限公司 市交运局 1186

(七)电力行业脱硫脱硝工程      

53 国电阳宗海发电脱硝减排项目 国电阳宗海发电有限公司的总装机容量为100万千瓦的4台发电机组烟气脱硝改造项目正常运行,管理减排预计削减氮氧化物15364吨。 阳宗海风景名胜区 国电阳宗海发电有限公司 市环保局 18000

54 云南华电昆明发电脱硝减排项目 云南华电昆明发电有限公司的总装机容量为60万千瓦的2台发电机组烟气脱硝改造项目正常运行,管理减排预计削减氮氧化物9364吨。 安宁市 云南华电昆明发电有限公司 市环保局 10800

55 国电阳宗海发电脱硫管理减排项目 国电阳宗海发电有限公司的总装机容量为100万千瓦的4台发电机组烟气脱硫设施正常运行,管理减排预计削减二氧化硫19534吨。 阳宗海风景名胜区 国电阳宗海发电有限公司 市环保局 5200

56 云南华电昆明发电脱硫管理减排项目 云南华电昆明发电有限公司的总装机容量为60万千瓦的2台发电机组烟气脱硫设施正常运行,管理减排预计削减二氧化硫4376.3吨。 安宁市 云南华电昆明发电有限公司 市环保局 3120

57 云南南磷集团寻甸磷电脱硫项目 云南南磷集团寻甸磷电有限公司的总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的2台发电机组脱硫设施建成并正常运行,预计削减二氧化硫1291.764吨。 寻甸县 云南南磷集团寻甸磷电有限公司 市环保局 4000

58 云南南磷集团电化公司脱硫项目 云南南磷集团电化有限公司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的发电机组脱硫设施建成并正常运行,预计削减二氧化硫1172.356吨。 寻甸县 云南南磷集团电化有限公司 市环保局 2000

(八)冶金行业脱硫工程      

59 昆明钢铁集团钢铁烧结机脱硫减排项目 昆明钢铁集团的总规模为560m2的3台烧结机烟气脱硫设施正常运行,预计削减二氧化硫12251.78吨。 安宁市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市环保局 9000

60 安宁市永昌钢铁烧结机脱硫减排项目 安宁市永昌钢铁有限公司的总规模为355m2的2台烧结机烟气脱硫设施正常运行,预计削减二氧化硫9948.22吨。 安宁市 安宁市永昌钢铁有限公司 市环保局 6000

61 云南宏东镍业烧结机脱硫减排项目 云南宏东镍业有限公司的规模为110m2的烧结机脱硫设施建成并正常运行,预计削减二氧化硫167.27吨。 晋宁县 云南宏东镍业有限公司 市环保局 100

(九)建材行业脱硫脱硝工程      

62 云南昆钢嘉华水泥脱硝管理减排项目 云南昆钢嘉华水泥建材有限公司的2条生产线低氮燃烧加脱硝工艺改造,预计削减氮氧化物1767.67吨。 安宁市 云南昆钢嘉华水泥建材有限公司 市环保局 2200

63 云南国资水泥脱硝管理减排项目 云南国资水泥海口公司、富民公司、东骏公司的3条生产线低氮燃烧加脱硝工艺改造,预计削减氮氧化物合计2181.96吨。 昆明地区 云南瑞安建材投资有限公司 市环保局 3300

64 云南华新水泥脱硝管理减排项目 云南华新水泥(东川)有限公司的1条生产线低氮燃烧加脱硝工艺改造,预计削减氮氧化物合计753.53吨。 东川区 云南华新水泥(东川)有限公司 市环保局 1100

65 崇德水泥脱硝管理减排项目 崇德水泥企业的1条生产线低氮燃烧加脱硝工艺改造,预计削减氮氧化物合计532.93吨。 禄劝县 昆明崇德水泥有限公司 市环保局 1100

66 宜良红狮水泥脱硝管理减排项目 宜良红狮水泥有限公司的2条生产线低氮燃烧加脱硝工艺改造,预计削减氮氧化物合计1292.39吨。 宜良县 宜良红狮水泥有限公司 市环保局 2200

67 宜良金珠水泥脱硝管理减排项目 宜良金珠水泥有限公司的1条生产线低氮燃烧加脱硝工艺改造,预计削减氮氧化物合计1217.43吨。 宜良县 宜良金珠水泥有限公司 市环保局 1100

68 昆明宏熙水泥脱硝管理减排项目 昆明宏熙水泥有限公司的1条生产线低氮燃烧加脱硝工艺改造,预计削减氮氧化物合计751.99吨。 石林县 昆明宏熙水泥有限公司 市环保局 1100

69 云南南磷云岭建材脱硝管理减排项目 云南南磷集团云岭建材有限公司的1条水泥生产线低氮燃烧加脱硝工艺改造,预计削减氮氧化物合计671.61吨。 寻甸县 云南南磷集团云岭建材有限公司 市环保局 1100

70 富民金锐水泥脱硝管理减排项目 富民金锐水泥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的1条生产线低氮燃烧加脱硝工艺改造,预计削减氮氧化物合计644.02吨。 富民县 富民金锐水泥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市环保局 1100

三、 农业节能减排降碳工程      

(一)农村低碳能源推广工程      

71 农村沼气建设 开展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3座。 昆明地区 各县区政府 市农业局 450

72 省柴节煤灶推广 开展节煤炉灶推广5万眼。节煤改灶每户投资500元,国家补助100元。 昆明地区 各县区政府 市农业局 2500

73 太阳能热水器推广 推广太阳能热水器3万台,使全市条件适宜的农村普及使用太阳能。太阳能热水器每户投资3000元,国家补助1000元。 昆明地区 各县区政府 市农业局 9000

74 农村能源服务体系建设 建全和完善全市农村能源服务体系建设,组建和完善农村能源建设服务点200个。推广沼液、沼渣综合利用40万亩。每个网点投资5万元,国家补助5万元。 昆明地区 各县区政府 市农业局 1000

(二)农机节能补贴工程      

75 实施农机报废补助 每年报废1000台大中小型拖拉机(大中型拖拉机7000元/台、小型拖拉机2000元/台、微耕机500元/台),加快老旧高耗能农机的更新步伐。 昆明地区 各县区政府 市农业局 10000

四、 交通节能减排降碳工程      

76 公交出行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建设集公交信息查询、车辆运行信息等于一体的公交电子站牌,到2020年,80%的公交站点配置电子站牌。 昆明地区 公交集团公司 市交运局 4000

77 公路自动收费系统(ETC)改造工程 在全市高速公路建设自动收费系统(ETC),实现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电子不停车收费。 昆明各县区 各县区政府 市交运局 5000

78 电动汽车充电站建设工程 结合电动汽车的推广,在全市建设20个电动汽车充电站及1000个充电桩。 昆明各县区 各县区政府 市交运局 1000

79 节能与新型能源车辆推广工程 在全市各县区推广新型能源车辆,在公交、环卫、出租等公共服务领域开展以混合动力和纯电动汽车为主的规模示范应用。 昆明各县区 各县区政府 市交运局 1500

80 营运车船燃料消耗准入与退出工程 通过开展营运车船燃料消耗准入与退出试点,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营运车船燃料消耗限值标准及相关配套措施和实施方案。 昆明各县区 各县区政府 市交运局 500

81 绿色驾驶与维修工程 大力倡导节能驾驶,总结、推广汽车和船舶节能驾驶操作与管理经验、技术,组织编写汽车驾驶员和船员节能驾驶操作手册和培训教材,将节能意识和技能作为汽车驾驶员和船员从业资格和资质考核和认定的重要考核内容和依据。 昆明各县区 各县区政府 市交运局 600

82 甩挂运输节能减排推广工程 将加快发展甩挂运输作为调整公路运输运力结构、提高货运实载率的突破口。在全市范围内筛选典型公路运输企业在适当地区和线路上组织开展公路甩挂运输示范和试点工作。 公路运输企业 各县区政府 市交运局 500

83 公路建设和运营节能减排技术推广工程 加大以道路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大出省通边高速通道建设、加快建成高效的昆明绕城高速公路体系;完善昆明市域干线骨架路网,全面实现昆明南、北部均衡、协调发展。继续完成农村公路通达、通畅工程和通客运班车建设任务,促进城乡交通一体化。 昆明各县区 各县区政府 市交运局 1000

84 绿色港航建设工程 积极发展航道网和内河港口,加快推进金沙江、滇池等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促进内河船舶运力结构的优化,提升内河航运竞争力,充分发挥内河航运的节能环保优势。 昆明各县区 各县区政府 市交运局 1000

85 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工程 包括系统集成平台、指挥中心与机房配套设施、交通电视监视系统、交通信息采集系统、交通信号控制系统、交通诱导系统、交通违法行为监测记录系统、公路车辆监测记录系统、GPS指挥调度系统、移动警务系统、网络安全与边界接入系统和通信系统。 昆明各县区 各县区政府 市公安局 35220

86 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限行管理 包括限行标志、环保检验合格车辆侦测系统、路内缉查。 昆明各县区 各县区政府 市公安局 11000

五、 建筑节能降碳工程      

(一)绿色建筑标识项目      

87 涌鑫中心广场 公共二星绿色建筑,建筑面积25万m2 呈贡区 涌鑫集团 市住建局 400000

88 惠景园 二星绿色建筑,建筑面积30万m2 呈贡区 昆明春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市住建局 325902

89 园博园主场馆 公共三星绿色建筑,建筑面积0.25万m2 盘龙区 新都投资有限公司 市住建局 1250

90 KCC2011-80号地块 二星绿色建筑建筑面积14万m2 昆明地区 云南潮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市住建局 100000

91 联想科技城项目 三星绿色建筑,建筑面积23万m2 五华区 五华科技产业园管委会、云南融科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市住建局 18400

92 绿地云都会及香树花城项目 三星绿色建筑项目,绿色、低碳、环保城市综合体。建筑面积60万m2 五华区 五华科技产业园管委会、绿地集团(昆明五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市住建局 4800

93 五华区公租房项目 住宅二星绿色建筑,建筑面积103.02万m2 五华区 五华区住建局 市住建局 70000

94 实力集团总部办公楼 公共三星绿色建筑,建筑面积6.563万m2 官渡区 云南实力房地产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市住建局 70000

95 高新区城市棚户区改造 住宅二星绿色建筑,建筑面积29.76万m2 高新区 高新区住建局 市住建局 89280

96 “两区”招商大厦2#楼 二星绿色建筑,项目建筑面积0.815万m2 倘甸“两区” 昆明誉明投资有限公司 市住建局 3770

97 “两区”招商大厦3#楼 二星绿色建筑,项目建筑面积0.6973万m2 倘甸“两区” 昆明誉明投资有限公司 市住建局 3243

98 “两区”华盛世纪新城房地产项目 二星绿色建筑,项目占地面积24.81万m2 倘甸“两区” 昆明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市住建局 105000

99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2012年公共租赁住房与商品房混合居住社区项目“康惠馨苑” 二星绿色建筑,建筑面积15.19万m2 官渡区 云南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市住建局 78000

100 “两区”人民医院 公共二星绿色建筑,建筑面积4.43万m2 倘甸“两区” 昆明誉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市住建局 20000

101 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 二星绿色建筑,新建建筑,总建筑面积10.79万m2 西山区 云南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市住建局 44906.49

(二)低碳建筑推广工程      

102 “两区”保障性住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集中连片推广示范区项目 建筑太阳能一体化热水系统204万m2 倘甸“两区” 倘甸“两区”管委会 市住建局 61160

103 呈贡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集中连片推广示范区项目 建筑太阳能一体化热水系统200万m2 呈贡区 呈贡区政府 市住建局 4000

104 五华泛亚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集中连片推广示范区项目 建筑太阳能一体化热水系统200万m2 五华区 五华泛亚科技新区管委会 市住建局 4000

105 国家级昆明泛亚绿色生态示范区 11.79平方公里 五华区 五华科技产业园管委会 市住建局 13900

106 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工程 在昆明各县市区开展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工程。 昆明各县区 各县区政府 市发改委 10000

107 发展低能耗建筑 组织申报2个被动式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通过示范总结,探索建立自然节能技术体系和评价标准   市住建局 市住建局 4000

108 建筑屋顶绿化工程 凡有条件的新建建筑应实施屋顶绿化,新建小区中将绿色容积率作为强制规划指标。到2020年,在主城区50%新建小区中实行绿色容积率制度。以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乡的建设理念,高起点全面规划园的发展模式,建成3个省级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示范园区。 昆明各县区 市规划局 市规划局 6000

109 上海东盟商务大厦地源热泵项目 利用地热资源未建筑空调供能。项目年节约能耗2478.34吨标准煤。 呈贡区 云南云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市住建局 12000

六、 碳汇扩容建设工程      

(一)林业碳汇工程      

110 退耕还林工程 继续实施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退耕还林巩固成果项目 昆明各相关县区 各县区政府 市林业局 28600

111 天然林保护工程 继续推进天然林保护工程二期,完成森林管护1082.47万亩、公益林建设不少于5万亩、森林抚育40万亩。 昆明各相关县区 各县区政府 市林业局 15760

112 生态公益林补偿项目 实施全市1213.79万亩公益林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 昆明各相关县区 各县区政府 市林业局 68200

113 低效林改造和森林抚育工程 “十三五”期间完成20万亩改造任务 昆明各县区 各县区政府 市林业局 40000

(二)绿地碳汇工程      

114 城镇村庄绿化工程 完成绿化0.5万亩 昆明各县区 各县区政府 市委农办 2500

115 生态绿化工程 完成绿地建设13.8万亩 昆明各县区 各县区政府 市园林绿化局 70380

(三)湿地碳汇工程      

116 滇池面山生态修复工程 对滇池南部晋宁一带的面山开展生态景观建设和植被恢复,提高面山对湖泊的生态防护作用和绿地景观质量。 沿湖县区 各县区政府 市林业局 8000

117 滇池土著水生植物栖息地保护与种群恢复工程 在该项目示范研究的基础上在适宜的水域恢复5000亩土著水生植物种群,构建与恢复相对稳定的土著水生植物群落。 沿湖县区 各县区政府 市滇管局 5000

七、 绿色生活推广工程      

118 绿色照明改造工程 重点组织实施一批政府机关、学校、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写字楼、体育场馆、大型工矿企业等的高效节电照明系统改造;采用半导体(LED)灯改造主要城镇交通信号灯系统。 昆明地区 各县区政府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5000

119 低碳意识推广工程 开展多种形式的低碳生活宣传活动,编制发放低碳生活指南,鼓励低碳消费,贯彻落实“禁塑令”,开展“低碳家庭”、“低碳学校”的创建活动等。 昆明市 各县区政府 市发改委 1000

120 绿色饭店创建工程 开展国家绿色饭店标准推广及绿色饭店创建活动,依据国家标准创建50家绿色饭店。 昆明市 各县区政府 市商务局 2000

121 低碳学校创建工程 在全市范围内30所学校开展低碳学校创建活动。 昆明市 各县区政府 市教育局 500

122 低碳社区创建工程 在全市范围内20个社区开展低碳社区创建活动。 昆明市 各县区政府 市发改委 1000

123 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程 回收站点建设工程:在昆明市范围内设置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到2020年建成标准化城市社区回收站点800-1300个,建成标准化乡、镇回收站点200-350个。分拣中心和集散市场建设工程:改造主城区废旧物资回收市场,建设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和集散分拣交易市场,到2020年建成8个标准化分拣中心,全市建成5个区域性集散市场。再生资源综合回收处理中心建设工程:在普吉、石关、三瓦村、跑马山、昱西建设5个再生资源综合回收处理中心,在九龙湾建设1个电子电器回收处理中心,共6个回收处理中心。 昆明地区 各县区政府 市商务局 8000

124 绿色办公工程 1、节电改造项目: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计量表、照明灯具 昆明市 各县区政府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1500

2、 节水改造项目:更换不符合节水标准的龙头、冲洗阀、水箱、计量表 昆明市 各县区政府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1000

3、 无纸化办公系统:构建一套涵盖昆明市各级政府机关、各级公共机构并能与国家、省相衔接的无纸化办公系统 昆明市 各县区政府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500

4、 节能办公设备更换:更换不符合节能标准的办公设备 昆明市 各县区政府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1500

5、 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程:创建5个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昆明市 各县区政府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100

6、 绿色数据中心工程:采用优化布局、间接自然冷却、改进UPS供电等措施,推进公共机构数据中心配电和制冷系统节能。 昆明市 各县区政府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1000

八、 城镇污水处理减排工程      

125 城镇再生水设施减排项目 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实施新建、扩建、管网配套、中水回用 昆明地区 昆明滇池投资有限公司 市滇管局 4357

126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 对城镇污水处理厂产生的剩余污泥进行集中处置 昆明地区 昆明滇池投资有限公司 市滇管局 29183

127 昆明城市污水处理运营有限公司第九污水处理厂 昆明城市污水处理运营有限公司第九污水处理厂投入正常运行,预计削减化学需氧量0.497万吨、氨氮0.042万吨。 昆明市 昆明滇池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市滇管局 21900

128 昆明城市污水处理运营有限公司第十污水处理厂 昆明城市污水处理运营有限公司第十污水处理厂投入正常运行,预计削减化学需氧量0.747万吨、氨氮0.631万吨。 昆明市 昆明滇池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市滇管局 32850

129 昆明城市污水处理运营有限公司第十一污水处理厂 昆明城市污水处理运营有限公司第十一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入正常运行,预计削减化学需氧量0.745万吨、氨氮0.63万吨。 昆明市 昆明滇池投资有限公司 市滇管局 32850

九、 能力建设工程      

(一)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工程      

130 建筑基本情况和能耗数据库建设 建筑基本情况和能耗数据库建设 昆明各县区 市住建局 市住建局 50

131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建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 包括能耗分项计量装置、通信传输网络、数据监控中心三部分 昆明各县区 市住建局 市住建局 350

(二)低碳能力建设工程      

132 建立和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制度 在“十二五”相关工作开展基础上,建立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制度,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基础数据收集、统计工作,并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 昆明市 市发改委 市发改委 150

133 昆明市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数字管理平台建设 在市级年度温室气体排放基础数据统计工作机制建立形成基础上,以温室气体排放指南等技术文件为依据,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数字管理平台,实现全市室气体排放核算及管理工作的网络化、信息化、数字化。 昆明市 市发改委 市发改委 600

134 昆明市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核查 依据国家及云南省要求,对全市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情况进行核查,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提供支撑。 昆明市 市发改委 市发改委 500

135 低碳评价、监测和考核体系 建立低碳评价、监测和考核体系 昆明市 市统计局 市统计局 250

(三)污染减排监测管理体系建设工程      

136 主要污染物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三大体系建设 建立应对污染减排的8大数据库:①与统计局等部门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及时掌握经济发展的主要参数(GDP、工业增加值、人口增长率、发电量、耗煤量、主要耗能产品产量等);②建立燃煤电厂运行情况动态数据库;③开展燃煤电厂及相关行业每月一次煤炭含硫量监测并建立数据库;④建立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动态数据库;⑤建立新建项目排污量动态数据库;⑥建立淘汰落后产能实现结构减排的动态数据库;⑦建立各地重点减排项目环境监察、环境监测(含自动在线监测)动态数据库;⑧强化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 昆明各县区 市环保局 市环保局 1400

137 排污权交易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排污权交易工作机制 昆明市 市环保局 市环保局 1200

138 重点污染源废气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补助 对全市工业企业的国控、省控、市控废气、水排放口实施污染物排放监测 昆明各县区 各县区政府 市环保局 7200

139 昆明市机动车环保管理制度 全面开展机动车环保标志的管理以及主城区“黄标车”限行制度的落实。环保标志发放率不低于80%(含新车发标)。 昆明各县区 昆明市机动车污染监督管理中心 市环保局 200

(四)规划执行能力建设工程      

140 规划执行情况评估 在规划执行中期(2018年)、末期(2020年),对规划目标完成情况及任务、重点工程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提出问题及建议,以指导后续工作开展 昆明市 市发改委 市发改委 100

合计   3554816.858


附件2

昆明市“十三五”拟投产重点耗能项目

序号 公司名称、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投资

(亿元) 年综合能耗

(万吨标准煤)

1 安宁永昌钢铁有限公司4×50万t/a竖炉球团工程技改项目 安宁 2.90 7.50

2 云南云天化国际化工有限公司三环分公司5万吨/年中和法磷酸二氢钾技改项目 西山 0.25 0.57

3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中药现代化提产扩能建设项目 高新 5.20 1.37

4 云南中正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优化升级水溶性肥改造工程项目 晋宁 1.44 1.38

5 云南鑫利通建材有限公司年产20万m3砌块建设项目 盘龙 0.50 0.60

6 昆明东川众智铜业有限公司产业转型升级改造 东川 4.47 1.98

7 云南滇凯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昆玻异地搬迁技改项目 西山 14.50 9.36

8 中化云龙有限公司饲料磷酸盐干燥热源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寻甸 0.50 3.78

9 昆明润鑫磷业有限公司50000t/a黄磷技改项目 东川 3.50 15.47

10 昆明青上化工有限公司4万t/a钾盐精细化工产品及2万t/a水溶肥异地搬迁技改项目 晋宁 0.90 1.21

11 中国石油云南石化1000万吨炼油工程项目    (2015年能耗为47.98万吨) 安宁 230.00 100.00

合计 264.16 143.23


附件3

名词解释


1. 一带一路(One Belt One Road,简称OBOR):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简称。“一带一路”不是一个实体和机制,而是合作发展的理念和倡议,是依靠中国与有关国家既有的双多边机制,借助既有的、行之有效的区域合作平台,旨在借用古代“丝绸之路”的历史符号,高举和平发展的旗帜,主动地发展与沿线国家的经济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

2. 长江经济带:是指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打造中国经济新支撑带;长江经济带覆盖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11个省市,面积约205万平方公里,人口和生产总值均超过全国的40%。

3. 两个一百年:“两个一百年”是党的十八大会议中提出的一项奋斗目标,和“中国梦”相辅相成,是我们国家和党未来的发展、奋斗目标。第一个一百年,到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时(2021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一定能实现;第二个一百年,到新中国成立100年时(2049年)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4. 经济新常态:新常态就是不同以往的、相对稳定的状态,是一种趋势性、不可逆的发展状态;经济新常态表示中国经济已进入一个与过去30多年高速增长期不同的新阶段,提质增效是经济新常态的本质。

5. 温室气体:按照《京都议定书》给出的人类排放的温室气体主要有6种,即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化碳(PFCs)和六氟化硫(SF6)。

6. 低碳经济:是通过更少的自然资源消耗和更少的环境污染,获得更多的经济产出,通过技术创新和应用替代化石能源消耗的经济增长模式。低碳经济的核心是在市场机制基础上,通过制度框架和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创新,推动提高能效技术、节约能源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和温室气体减排技术的开发和运用,促进整个社会经济朝向高能效、低能耗和低碳排放的模式转型。

7. 低碳产业:低碳产业是指能源利用效率高、碳排放低的产业,具有低碳化、产业化两个重要特征。低碳产业的四大构成部分是碳含量较低的行业、高碳产业低碳化的行业、生产低碳技术的行业和碳交易行业(主要是指碳排放交易市场)。

8. 一次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一次能源指自然界中以原有形式存在的、未经加工转换的能量资源。又称天然能源,包括化石燃料(如原煤、原油、天然气等)、核燃料、生物质能、水能、风能、太阳能、地热能、海洋能、潮汐能等。一次能源又分为可再生能源和不可再生能源,前者指能够重复产生的天然能源,如太阳能、风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

9. 新能源:新能源又称非常规能源,是指传统能源之外的各种能源形式,指刚开始开发利用或正在积极研究、有待推广的能源,如太阳能、地热能、风能、海洋能、生物质能和核聚变能等。

10. 绿色建筑:绿色建筑是指满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在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11. 循环经济:循环经济是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进行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活动的总称。它的核心是资源的高效和循环利用,基本特征是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是人类社会对“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和“先污染、后治理”的传统工业化、城镇化发展道路深刻反思的结果,是实现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经济发展模式。

12. 清洁生产:清洁生产是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13. 3R原则:是对循环经济的减量化(Reduce)、再利用(Reuse)、资源化(Resycle)三项原则的英文简称。其中减量化是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减少资源消耗和废物产生;再利用是指将废物直接作为产品或者经修复、翻新、再制造后继续作为产品使用,或者将废物的全部或者部分作为其他产品的部件予以使用;资源化是指将废物直接作为原料进行利用或者对废物进行再生利用。

14. 园区循环化改造:园区循环化改造是指对现有的各类园区(包括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以及各类专业园区等)按照循环经济理念进行改造和提升发展的过程。具体包括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减量化优先”的原则,优化空间布局,调整产业结构,突破循环经济关键链接技术,合理延伸产业链,搭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创新组织形式和管理机制,实现土地集约利用、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废水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处理,形成“布局优化、企业集群、产业成链、物质循环、集约发展”的园区循环化发展格局。

15. 城市矿产:“城市矿产”是对废弃资源再生利用规模化发展的形象比喻。是指工业化和城镇化过程产生和蕴藏在废旧机电设备、电线电缆、通讯工具、汽车、家电、电子产品、金属和塑料包装物以及废料中,可循环利用的钢铁、有色金属、稀贵金属、塑料、橡胶等资源,其利用量相当于原生矿产资源。

16. 绿色消费模式:绿色消费模式是绿色消费行为和消费方式的统称。绿色消费是指以适度消费,避免或减少对环境的破坏,崇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等为特征的消费行为和过程。绿色消费有三层含义:一是倡导消费时选择未被污染、对环境友好的绿色产品;二是在消费过程中注重对垃圾的处置,不造成环境污染;三是消费者转变消费观念,在追求生活舒适的同时,注重节约资源能源和保护生态环境。

17. 零排放:所谓“零排放”是指无限地减少废弃物排放直至为零的活动。就其内容而言,一是要减少生产过程中废弃物的产生量;二是对已产生的废弃物全部进行循环利用,不向环境排放。

18. 生态补偿机制:生态补偿机制是指在综合考虑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和生态服务价值的基础上,采取财政转移支付或市场交易等方式,对生态保护者给予合理补偿,是明确界定生态保护者与受益者权利义务,使生态保护经济外部性内部化的公共制度安排。

19. 碳汇与森林碳汇:碳汇是指从空气中清除二氧化碳的过程、活动、机制。森林碳汇是指森林植物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将其固定在植被或土壤中,从而减少该气体在大气中的浓度。

20. 碳中和:包含了低碳和无碳两层含义,即意指通过计算大气中二氧化碳的排放总量,然后通过植树造林(增加碳汇)、二氧化碳捕捉和埋存等方法把排放量吸收掉,以达到环保的目的。

21. 清洁发展机制(CDM):清洁发展机制,简称CDM(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是《京都议定书》中引入的灵活履约机制之一。CDM的核心内容是发达国家出资和出先进技术设备,在发展中国家境内共同实施有助缓解气候变化的减排项目,由此获得经过公证的减排量,作为其遵守《京都议定书》规定的定量化限控和减排承诺的一部分贡献。

22. 碳交易:是为促进全球温室气体减排,减少全球二氧化碳排放所采用的市场机制。碳交易基本原理是,合同的一方通过支付另一方获得温室气体减排额,买方可以将购得的减排额用于减缓温室效应从而实现其减排的目标。

23. 碳金融:指由《京都议定书》而兴起的低碳经济投融资活动,或称碳融资和碳物质的买卖。即服务于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等技术和项目的直接投融资、碳权交易和银行贷款等金融活动。“碳金融”的兴起源于国际气候政策的变化以及两个具有重大意义的国际公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

24. 碳税:针对二氧化碳排放所征收的税。碳税以环境保护为目的,希望通过削减二氧化碳排放来减缓全球变暖。碳税通过对燃煤和石油下游的汽油、航空燃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产品,按其碳含量的比例征税来实现减少化石燃料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

25. 七统一、一规范: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识、统一服饰、统一指导收购价格、统一收购工具、统一车辆、统一管理、经营服务规范”建设社区废旧物资回收站点。

26. 商贸流通“1558”工程:打造1个现代商贸流通产业发展核心区、构建5个商贸发展圈、建设5条商贸发展轴、抓好8项商贸服务业体系建设。

27. 公共机构“五节”活动:节水、节电、节气、节油、节约办公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