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审计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昆明市审计局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1.08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及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52.3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
一、因公出国(境)费减少的主要原因
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19.87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任务属于昆明市审批,未申报省级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经费预算,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32.3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7月昆明市完成车改,我局无保留车辆。
三、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行政机关“三公经费”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在保障我局正常开展审计工作业务交流的基础上比上年递减。
附表:昆明市审计局市本级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审计局
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