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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主题分类: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发布机构: 昆明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17-09-14 10:23
名 称: ​昆明市民政局关于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382号建议的答复

​昆明市民政局关于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38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09-14 10:23 浏览次数: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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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民政局关于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382号建议的答复

李庆平代表:

“关于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心理问题的建议”(第382号)已转我局研究办理。现经我局认真研究,并结合民政工作职责,答复如下:

一、政府要建立完善关爱留守儿童的长效机制,设立关爱留守儿童基金,专门用于留守儿童之家和留守儿童活动中心建设。

农村留守童关爱保护工作是传递党和政府温暖、落实关爱政策的一项重要举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2016年10月做了安排部署,并建立了 昆明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了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持续跟踪为一体的救助保护工作机制,实现了市、县、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四级联动监管体系,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各项关爱政策和措施落到实处。

2017年1月市民政局、综治办、公安、教育、卫计、财政、中院、检察院八部门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好家庭监护责任、强制报告责任、临时监护责任、控辍保学责任、户口登记责任;2017年4月7日,按照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市民政局牵头,召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市级联席会议成员(27个委办局)召开了昆明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对前一阶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困难进行总结分析,并对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作了部署安排。

各级民政部门认真履行牵头职责,主动沟通协调相关部门汇总、统计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情况,及时上向市政府、省民政厅汇报;深入村(居)居委会、家庭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临时救助、社会医疗救助、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等福利政策进行宣传,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庭纳入社会救助保障,有效保障其基本生活;积极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签订责任书工作,为进一步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昆明市民政局每年都从市本级福彩公益金中安排50万元给妇联用于“儿童之家”项目建设;充分整合社会资源,积极协调昆明市慈善总会对我市农村留守儿童较为集中的东川区、禄劝县、寻甸县和倘甸两区开展“关爱儿童之家”慈善援建项目活动。一是援助禄劝县则黑乡希望小学25万元改扩建闲置教室180平方米,为3个村委会242名留守儿童和其他在校学生提供关爱服务;二是援助禄劝县马鹿塘乡希望小学25万元改扩建闲置教室120平方米,为224名留守儿童和其他在校学生提供关爱服务;三是援助倘甸两区凤合镇牛街完小20万元改扩建闲置教室200平方米,为227名留守儿童和其他在校学生提供关爱服务;四是援助倘甸两区乌蒙乡中心小学20万元,建设“留守儿童关爱之家”,为在校寄宿学习的135名留守儿童和其他在校的学生提供关爱服务。现项目正在组织实施。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整合各方资源,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之中,提升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效能。

二、学校要建立留守儿童管理档案,经常性开展心理咨询,解决心理问题

市教育局把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作为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切入点和着力点,切实为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制定下发了《昆明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农村留守关爱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充分发挥学校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重要作用,把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日常校务管理内容,强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切实抓好学校关爱活动室建设;建立和完善学校与家长、委托监护人定期沟通制度,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加强与父母的情感联系和亲情交流,提升监护人责任意识和教育管理能力。依托乡镇、社区,积极与民政、公安等部门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农村留守儿童情况,落实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积极动员各部门、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关爱留守儿童工作,鼓励创新工作方式和手段,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新模式,营造全社会共同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

三、在学校、社区设立关爱留守儿童委员会,培训祖辈和家长,提高他们的家庭教育的水平,从而为有需要的留守儿童提供帮助和支持

市关工委、市妇联自2012年开始,就联合制定了“五个一”的要求,既:有一套留守儿童档案和制度、有一支爱心志愿服务队、有一个留守儿童家长学校、有一个留守儿童服务站、有一个留守儿童阅览室的实施方案,在全市开展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工作。

“留守儿童之家(四点半学校)”示范点结合各自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工作。主要做法有:

(一)建立留守学生档案。资料柜分班级存放留守学生档案袋,无人监护留守学生档案专门装档,安排教师每周轮流值班管理。  

(二)开启心理咨询信箱和心理咨询室。学校开启一个心理咨询信箱和心理倾诉室,设立心理辅导教师管理,并接受学生心理咨询,为留守学生解决心理问题,并进行针对性的引导,做到为每位留守学生解决好每一个问题。  

(三)落实一名代理家长。学校为每位留守学生落实一名代理家长,代理家长可以是祖父母、外祖父母、亲友、社会热心人士、邻居。

(四)举办法制、安全、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定期或不定期举办法制、安全、心理健康教育讲座,教育学生遵纪守法、了解安全常识,让学生身心都健康。

(五)参加课外兴趣小组活动。成立各种课外兴趣小组,组织留守学生至少参加一项课外兴趣小组活动,丰富留守学生的课余生活。

(六)谈一次心。教师、代理家长每周与留守学生谈一次心,了解他们一周的学习、生活、情绪、交友、身体等方面的情况,交流感情,培养学生良好的心态和健康的心理。

(七)读一本好书。教师或代理家长指导学生每学期读一本好书,三年级以上学生写一篇读后感,组织开展读书活动、书评、读后感征文比赛等活动,陶冶学生的情操。

(八)开通一部亲情电话,主要用于留守学生与家长、老师之间进行沟通,疑难问题进行咨询。

(九)写一封亲情书信。教育学生利用传统节日、长辈生日、寒暑假等特殊日子给远方的家长写一封亲情书信,或致以祝福,或汇报学业,或述说家事,或报告喜讯,既培养学生的表达能力,又对学生进行感恩教育,培养学生尊敬师长的传统美德。

(十)过一个快乐的生日。班主任可以根据本班留守学生的实际情况确定某天为留守孩子生日,利用这天可以开展系列以生日为主题的活动,让留守孩子感受家的温馨和同伴的关爱。

(十一)做一件有意义的事。教师、代理家长引导学生做一件有意义的事,为家庭、为学校、为班集体争光添彩,培养学生的荣誉感和上进心。

(十二)关工委与学校联合一起开展系列关爱活动,走进学生家庭,帮助困难留守学生。 

    (十三)有条件的社区,邀请大学生志愿者,利用课余时间和寒暑假,到留守儿童之家(四点半学校)示范点为孩子们辅导功课和开展活动。


联系人:赖文斌,联系方式:18687822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