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水务局关于对昆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11-20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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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邦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石林县长湖镇舍色村提水工程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群众生活、生产用水问题的关心和对水务工作的支持。您提出的“扩建长湖镇额底玛龙潭抽水站,提高压水池的高程,与三角水库供水管网并网,达到缓解三角水库供水压力,可有效满足舍色、蓑衣山、豆黑三个村委会生产生活用水”的建议内容具体,工程任务明确,我局高度重视,已向石林县水务局做了专门了解,初步判断工程是必要、可行的。
石林县水务局已将该工程报至我局,我局已要求石林县水务局列入地方规划,并组织专家审查,论证工程的必要性和具体的技术方案,待方案确定后,将报请市政府,按照昆政发〔2010〕29号文,小型水源工程(小泵站)市级给予40%资金补助,由县水务局组织实施。
再次感谢你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并给予监督指导。
昆明市水务局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