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肖为民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7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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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政任〔2018〕8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昆明市人民政府决定:
肖为民同志任昆明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副县级);
桂春同志任昆明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副局长,兼昆明市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正县级);
张宗能同志任昆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三监事会主席(正县级,试用期一年),免去昆明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刘同志任昆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站长(正县级,试用期一年);
陈友俊同志任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饶利萍同志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昆明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