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0号)
发布时间:2019-08-09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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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昆明市科学技术进步与创新条例〉等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于2019年6月28日经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7月25日经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