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退还保证金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27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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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昆明同仁医院有限公司、昆明金星啤酒有限公司、路馨小区项目部、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清水海水源开发建设公司、马全猛、杨雄、邱伟、朱家文携带官渡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开具的保证金清单(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统一收据),于2019年9月2日前到官渡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官渡区云秀路2898号国投大厦3号楼3楼)退还保证金,逾期不退者视为自愿放弃。大队将按有关规定如数上缴财政。
特此公告
官渡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