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审计局聘请专家参与五华区、禄劝县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为推进实施两个规划市级示范工作,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昆明市市本级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非税[2018]170号)文件精神,对五华区、禄劝县4位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部分事项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项目名称
五华区区委书记、区长经济责任审计
(二)禄劝县县委书记、县长经济责任审计
二、 购买主体
昆明市审计局
三、 主要内容
按照《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及其他相关行业法律法规,参与五华区原区委书记、区长以及禄劝县县委书记、县长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对县(区)属国有公司财务数据进行全面核查、取证并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等工作。
四、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预算15.2万元。
1. 聘请中介费用预算12万元(五华区、禄劝县项目各6万元,按照每个项目:中级职称600元/人/天×2人×50天计算)
2. 承担聘请专家住宿费用3万元、城市间交通费0.2万元(禄劝县项目)。
(二)资金来源:2019年市级财政年初预算“委托业务费”。
五、 承接标准
具有法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
六、 目标要求
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抽取专家参与对五华区原区委书记、区长以及禄劝县县委书记、县长经济责任审计。
七、 购买方式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云南省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昆政办〔2019〕33号):“部门集中采购目录之内且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20万元(不含)以下,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之外且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5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采购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的规定,我单位拟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服务合同内容支付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