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奖励在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中作出突出贡献人员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各直属机构:
2019年11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给予表扬的通报》(国办发〔2019〕48号),其中“云南省昆明市创新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机制营造公平守信市场环境”的典型经验做法获得通报表扬。为激励先进,进一步激发全市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李江等8人给予奖励。
一、 个人二等功(1人)
李 江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务服务局局长
二、 个人三等功(3人)
吴忠林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目督办主任
张 健 市政务服务局副局长、市公共资源交易局局长
吴剑明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三、 个人嘉奖(4人)
程学昆 市纪委派驻市政务服务局纪检组四级调研员
黄 雯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
韩燕秋 市政务服务局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
孙 喆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
希望受奖励同志珍惜荣誉,以更高的标准、更扎实的作风要求自己,切实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借鉴先进典型经验做法,敢于担当,求真务实,砥砺拼搏,努力为昆明市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作出更大贡献。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