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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86175779-202003-244872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昆明日报 发布日期: 2020-03-09 08:05
名 称: 昆明市官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民工工资代发专户选择开户银行入围服务公开评选(初审)邀请

昆明市官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民工工资代发专户选择开户银行入围服务公开评选(初审)邀请

发布时间:2020-03-09 08:05 浏览次数: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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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公开评选邀请

昆明市官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即将对辖区(含空港经济区)农民工代发工资专户选择开户银行入围服务项目组织公开评选(初审),欢迎符合规定条件,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二、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昆明市官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民工工资代发专户选择开户银行入围服务;

2. 采购内容及数量:昆明市官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民工代发工资专户开户银行,经相关单位联合评选确定代发工资专户三至四个;

3. 服务期限:五年(包含试用期限一年),合同一次签署(定期考核);

4. 用途:经评选承担官渡区(含空港经济区)辖区内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代发专户开户银行选择。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根据选购人本项目的特殊工作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持有中国银行监督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金融许可证,具有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注册或必须位于昆明市辖区设有经营场地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1. 2供应商应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本次公开评选的须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云南省内的一级行或省级联社,须在官渡区范围内设立有分支机构。

1. 3为保证本项目后期管理及与其他行政机关业务衔接的顺利实施,鼓励五大国有银行或资质等同于国有银行的金融机构积极报名参与本次公开评选。

1. 4供应商原则上应具备对官渡区和空港经济区农民工工资代发等相关业务有合作基础且能提供成熟系统的供应商。包括并不仅限于:能够快速实现农民工工资代发业务切换,向官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队提供过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存业务或农民工工资代发、农民工工资第三方担保业务等相关服务;或对官渡区(含空港经济区)农民工工资代发等相关业务提供成熟系统或具备按需求(个性化)开发系统的能力,且能够为农民工工资的按时发放提供相关信贷支持。

2. 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提供上述网站查询截屏,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评选;

4. 本项目采用书面评选资料初审的方式进行入围资格审查。

四、 报名参与评选须提交的材料

1. 有效营业执照;

2. 中国银行监督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金融许可证;

3. 若为省分行(一级行)下属机构报名,须提供省分行出具的授权书;

4. 财务状况证明材料:供应商近一年的财务数据报表;

5. 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报名机构,须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6. 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缴款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报名机构,须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本评选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此次评选;

8. 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提供上述网站查询截屏,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

9.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10. 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1. 供应商认为满足评选要求能够自主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在现场递交评选文件材料时,现场提交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

12. 如果供应商是新成立(或注册)的公司,不能提供上述一些证明材料,则需要出具相关的说明材料;如果由于公司商务活动的原因或证件的查审导致不能提供一些证件的,则需要相关的证明材料。所提供的说明材料及证明材料须保证真实无误,如有不实取消评选资格。

五、 文件的递交

1. 递交书面评选材料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3月16日17时前(北京时间)(5个工作日内),提交材料为一式三份;

2. 递交地址:昆明市官渡区关上关兴路320号官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便民中心二楼211室。

六、 评选(初审)方式

由评选单位根据递交评选资料的机构情况自行组成评选委员会择日进行评审。

七、 其他

通过本次评选(初审)后,评选单位与初审入围单位逐一进行谈判,确定最终入围单位。

八、 联系方式

评选单位:昆明市官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地址:昆明市官渡区云秀路2898号官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871-67179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