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对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21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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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管控,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市生态环境局起草了《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送审稿)》,划定了我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
为进一步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透明度、公开参与度,现将《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送审稿)》全文及起草说明公布,对外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在2020年9月4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登录昆明市人民政府网站(shzypc.net),通过网站江苏五分上方“政民互动——调查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kmszfb@sina.com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6号楼404室,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策法规处(邮政编码:6505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昆明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