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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86175779-202010-280835 主题分类: 信息公开
发布机构: 昆明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0-10-12 11:39
名 称: 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报告》的整改情况报告

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报告》的整改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10-12 11:39 浏览次数: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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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审计局:

根据《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的审计报告》(昆审报〔2020〕21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清理并逐一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以前年度未整改情况

(一)固定资产出租收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整改

昆明市审计局于2016年对冉德涛同志任昆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期间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固定资产出租收入未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涉及金额1080609.5元。

整改情况:截至2020年7月31止,固定资产出租收入余额964573.15元,已于9月21日上缴昆明市盘龙区地税局完成整改。 

(二)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昆明市审计局于2016年对冉德涛同志任昆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期间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涉及金额75979339.51元。

整改情况:我局积极组织局属相关处室进行认真清理,造成账实不符的主要原因:一是管理局自建住房小区是按照小区建筑面积总体入账,含公建、道路及配套设施。房改时,根据房改政策,出售公房以套内面积进行出售。但房屋核销处置时以房改批复的面积进行核销下账,导致房屋公共部分无法核销,形成挂账。二是由于政府搬迁及城市改造,部分建筑物已拆除,按现《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施细则的通知》(昆财绩〔2012〕51号)规定,无相关批复文件,未能核销,形成挂账。三是部分车辆因原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标准不明确,导致部分卡片信息数据记录不完整,报废核销不及时等多种历史原因,按现《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施细则的通知》(昆财绩〔2012〕51号)规定,无相关鉴证资料不能核销,形成挂账。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已多次向财政局资产管理部门进行了沟通、咨询和反映。一是挂账房屋问题。针对房改、拆迁等多种历史原因形成的长期挂账问题,我局根据《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市属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地清理清查的通知》(昆财资〔2020〕8号)要求,正积极配合中介机构以2019年6月30日为清查基准日,清理清查长期闲置、使用效益不高的资产(包含无偿提供给其他单位使用的房产、铺面、土地等);房改后遗留的公有住房;其他无产权的对外经营或闲置的资产。待此次资产清理清查工作结束,中介机构出具清查报告,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我局将如实上报清理情况并核销账实不符的房产问题。二是车辆挂账问题。部分车辆由于原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处置制度不健全,管理工作标准不明确,导致我局部分车辆卡片信息数据记录不完整(例如80、90年代购入车辆当时入账无车牌信息)以及其他多种历史原因,造成报废核销不及时,形成挂账。按照现《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施细则的通知》(昆财绩〔2012〕51号)规定,挂账车辆无法提供相关鉴证资料,造成不能核销。对于长期挂账的车辆问题,我局将继续向财政资产管理部门反映存在的问题,沟通协调,并向上级部门汇报相关情况,争取早日解决历史遗留的车辆挂账问题。

(三)往来款项长期挂账

昆明市审计局于2020年对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度市级一级预算单位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调查,调查发现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截至本次审计日,“其他应收款”科目账面余额15572929.46元,其中账龄在三年以上账面金额为15572573.46元;“其他应付款”科目帐面余额21685721.88元,其中账龄在三年以上账面金额为13671117.16元。

整改情况:我局已于2020年8月下旬聘请云南信立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局的往来款项进行清理,预计今年11月中旬清理工作结束。我局将根据往来款项清理报告,对往来款项进行报批处理。

二、决算草案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在往来款项核算中核算收支,导致决算报表反映不实。

(二)会计账簿数据与决算报表数据不一致,账表不符。以上两项问题我局已在2020年的财务工作中进行纠正。并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违规报销差旅费21760元

2019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扶贫驻村工作队员在2018年12月至2019年7月15日期间的扶贫相关费用报销中,除按相关规定领取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助和通信补助外,按寻甸县至昆明每人每周往返一趟,每趟170元标准报销交通费,共计21760元。

整改情况:截至2020年9月15日前,4名驻村队员已将每人5440元共计21760元差旅费交回我局财务处,财务处于9月17日于上缴市级国库,完成整改。

(二)自行调剂预算支出

2019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在执行支出预算中,未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及专项用途,从基本支出“办公费”中列支费用。

整改情况:此项问题我局已由财务处在2020年的财务工作中进行纠正,并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四、非税收入征缴方面

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9917.59元。2019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专用账户利息收入52426.16元,房改维修基金专户利息收入18983.19元。截至审计日,应缴未缴利息收入19917.59元,其中:专用账户934.40元,房改维修基金专户18983.19元。专用账户利息收入934.40元缴回市财政,房改维修基金专户利息收入18983.19元缴回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维修基金专户。

整改情况:专用账户利息收入934.40元我局于9月12日已上缴昆明市盘龙区地税局;房改维修基金专户利息18983.19元我局于2020年8月18日致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该局回复“房改房维修基金归集、使用、管理主管部门为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我局针对审计存在的问题也已作了全面的清理整改,在今后的财务管理中将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进一步加大结余结转资金使用进度及清理力度。2.加强对往来款项的管理,收回可收回款项,盘活存量资金。3.理清机关与企业的往来款项,确保资金安全完整。4.严格执行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强化资产管理使用部门的配合,做好资产管理相关工作,以达到账账、账实相符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