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审计局关于调整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情况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07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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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昆明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调整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工作的通知》(昆司通〔2020〕126号)的要求,我局严格按照《昆明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规定,依照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梳理我局具有行政裁量权的行政行为,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我局不具有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的职权。
根据上述要求,我局针对行政处罚裁量行为制定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详见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表),明确了行政强制的类别和类型、法定依据、裁量阶次或情形、具体标准等内容,并广泛征求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和一线行政执法人员的意见,确保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具有可操作性。
昆明市审计局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