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9月1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9月17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批。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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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批复文号 | 批复时间 |
1 |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昆明皮肤病专科医院浅层X射线放射治疗系统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昆生环复〔2021〕27号 | 2021年9月17日 |
2 |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云南电力试验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再建核技术利用项目(新置无线小型X射线仪)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昆生环复〔2021〕28号 | 2021年9月17日 |
3 |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0年新增一台DSA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昆生环复〔2021〕29号 | 2021年9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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