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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86175779-202112-331027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1-12-31 17:59
名 称: 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购买2022年度公务出行汽车租赁(包车)服务的计划

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购买2022年度公务出行汽车租赁(包车)服务的计划

发布时间:2021-12-31 17:59 浏览次数: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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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出行用车需要,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综〔2020〕33号)文件精神,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做好集体公务出行的包车服务供应商的采购工作,保障集体公务出行,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度公务出行汽车租赁服务购买(目录代码E1902车辆及运输机械设备租赁)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三、 主要内容

采购集体公务出行的包车服务供应商,保障集体公务出行。

四、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年度公务出行租车费用总额约10万元,据实结算。

(二)资金来源:年度预算安排的“公务出行租车费”项目中列支。

五、 承接标准

(一)9座(含)以下汽车

1. 在主城区范围内注册,须有满足服务需求的营业门店数量;

2. 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车型(含轿车、商务车、越野车、新能源汽车)及数量,车龄须符合营运车辆的标准和要求;

3. 投标供应商提供公务出行的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50%;

4. 具备处理突发事件(故)的应急能力,并提供完善的应急及突发事件处理服务;

5. 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能够严格按照《昆明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和《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开展相关业务;

6. 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7. 按相关法规为租赁车辆购买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座位)险等保险,其中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50万元,承运人(座位)险不低于10万元;

8. 中标供应商承诺提供公务出行的车辆必需安装北斗定位终端,并纳入昆明市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统一管理。

(二)9座以上客车

1. 须有满足服务需求的营业门店数量;

2. 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须的车型(含中、大型客车)及数量,车龄须符合营运车辆的标准和要求;

3. 具备处理突发事件(故)的应急能力,并提供完善的应急及突发事件处理服务;

4. 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能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开展相关业务;

5. 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6. 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应包含市内包车客运;

7. 中标供应商承诺提供公务出行的车辆必须安装北斗定位终端,并纳入昆明市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统一管理。

六、 目标要求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择优选择服务提供商,为市机关事务局提供安全高效的公务出行汽车租赁服务,提高行政工作效率,降低运行成本。

七、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 资金支付方式

采购完成后,根据与中标包车服务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协议)约定及实际履行情况,据实结算支付。

      公示日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电话: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王旭   63200163